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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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634
颗粒名称: 大事记
分类号: K206.6
页数: 33
页码: 249-2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22-1989年长春市煤气志旧闻、煤气设施、经济情况、煤气工程情况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长春市 煤气志 大事记

内容

1922年
  8月29日
  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申请在长春开办瓦斯事业,最初概算使用户数2000户,工场设施费35万日元,瓦斯(煤气)管道设施费45万日元,合计80万日元。
  1924年
  年初
  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长春瓦斯制造所开工。建第一号有底式水平炉,第一净化室,第一号煤气储罐等煤气工程。
  1925年
  7月18日
  瓦斯事业与铁路分离,创建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独立经营。
  7月22日
  日本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除承袭原“满铁”瓦斯事业的全部设备和财产外,并投资1000万元(拥有930万元股份)作兴业费,以大连为本社、鞍山、奉天、安东、长春等4个制造所为分社。
  11月19日
  日本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长春支店建成,开始营业,并以低压的方式开始对外供气。
  1927年
  3月31日
  日本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长春支店营业不景气,红利年1分,低于各支店。
  1928年
  3月
  日本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长春支店以举办煤气器具展览会、宣传煤气使用方法、开展用户访问等形式,发展用户,实际上在中国的平民百姓中未发展一户。
  1932年
  2月19日
  日本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长春支店长五十岚荣一,与伪长春市政府市长金壁东订立契约书,承认将长春市的煤气事业归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长春支店施设经营。长春市政府无偿提供因敷设煤气管道掘凿或使用道路及其他设施时,长春市政府允许其无偿使用,并对其经营煤气事业不课任何捐税。
  3月15日
  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长春支店,改名为南满洲瓦斯株式社新京支店。
  1935年
  11月20日
  新京支店煤气发热量标准14.64兆焦/米3(3500千米/米3)。
  本年
  新京支店公布《瓦斯供给规程》,共47条。
  1936年
  9月
  新京支店煤气表检定修缮室新建工程开工,隆礼路调压器(站)建设工程开工。12月新建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
  1937年
  3月
  新京支店占地面积32978.5平方米,其中租用地23753平方米,“所有地”9225.5平方米。制造所、营业所其他建筑物占地35789延米,社宅1576.61延米。
  4月
  新京支店高压室150马力电机连结单缸活塞式压缩机工程开工。
  10月21日
  伪满洲国以第298号令公布《外国法人法》。其中第一条规定: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经营的新京、奉天、鞍山及安东各支店的瓦斯事业,由满洲瓦斯株式会社继承。12月1日转让给伪满洲国法人。
  11月25日
  日本驻伪满洲特命全权大使允许将新京、奉天、鞍山及安东瓦斯事业行政权移交给伪满洲国。
  12月1日
  伪满洲国废除治外法权,成立“满洲瓦斯株式会社”,以新京为本社(总店,同时设分店),鞍山、奉天、安东、为分社(分店),重新投资1000万日元(20万股,每股50元),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占40%的股份。
  12月
  新京支店高压室150马力电动机连结单缸活塞式压缩机工程竣工,并投入运行。
  1938年
  是年
  新京支店建成二号贯通式水平炉,还建成净化能力一日1万立方米的第二净化室和1万立方米的第二号煤气大罐。
  是年冬
  新京支店水平炉的工人,要求改善劳动条件举行罢工,持续三天,获得了胜利。
  1939年
  5月
  新京支店新建第三号贯通式水平炉及其配套设备扬炭机、排送机、脱硫器、洗涤器等工程开工。翌年12月竣工。
  6月
  新京支店木工王清山,在建第三号贯通式水平炉时,被上面塌下来的砖碹砸死。满洲瓦斯株式会社新京支店的日本厂主分文未付,由工人捐钱买棺材处理后事。
  6月
  新京支店在南长春(今开运街7号院内)建1.43万立方米煤气大罐工程开工。一年后竣工。
  6月
  新京支店第三净化室工程开工,11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是年
  新京支店钳工刘在渭在修理水平炉扬炭机链子时,在高空作业时煤粉掉在下面的炉里引着了火,被火烧伤,无钱医治,不久死去。
  李树海兄弟俩在水平炉干活,其弟在打扫水平炉烟管时,因煤气外冒,中毒而死。
  1940年
  8月
  新京支店的新建四号贯通式水平炉工程开工。翌年6月竣工。
  8月
  市街调压器(站)工程开工,12月竣工,并投入运行。
  11月
  新京支店高压机新建工程开工,翌年5月竣工。
  1941年
  5月
  开运街事务所扩建工程开工,11月竣工。
  8月
  南长春煤气大罐工作室新建工程开工。
  8月
  新京支店的发生炉送风装置新建工程开工。
  11月
  新京煤气供给区域内共有日本人户数18933户,使用煤气户数13427户,日本人使用煤气普及率81%。
  1942年
  1月
  南长春煤气大罐工作室新建工程竣工。
  1月
  新京支店的发生炉送风装置新建工程竣工。
  1月31
  新京市伪满政府官员使用煤气户数186户。
  8月
  一次连续抢修煤气管道漏气时,因夜餐待遇悬殊,日本人吃盒饭好饭好菜,给中国人买少量煎饼吃不饱,因此,激起了中国工人的愤怒,在王延斌、姚辉祥、王永海等人带头下,罢工三天,获得胜利。
  1945年
  8月15日
  日本侵略者无条件投降,满洲瓦斯株式会社新京支店停止经营。
  1946年
  8月
  国民党军队占据长春时期,长春市总工会成立第18分会煤气公司工会,会长王承海,理事杨宝山、王福田,监事韩增臣、商万邦,发展会员近百人。12月16日
  国民党政府长春市公用局拟定扩展计划,翌年接收煤气厂,由长春市政府向救济总署请拨面粉,以工代赈,从事修理,预计翌年4月开工,7月中旬可供应煤气。
  1947年
  1月8日
  国民党长春政府向吉林省政府请款,修复长春市煤气。如经费拨下,半年内即可竣工。
  2月
  善后救济总署东北分署专门委员李世楷接收长春市煤气厂,计划三期复
  工。
  4月22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获得善后救济总署面粉2700袋后,立即以工代赈实行修复。
  9月5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开始复业送气,10月间交通断绝,煤无来源,乃陷于停顿状态。11月16日煤气公司办理停业,并改组保管。
  1948年
  10月19日
  长春解放。
  1949年
  1月
  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接管长春市煤气厂。
  2月
  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将长春市煤气厂移交给长春市建设局。由郭景阳接管长春市煤气厂。
  2月16日
  长春市煤气厂成立复工委员会,领导指挥工人恢复生产。
  3月15日
  长春市煤气厂举行点火式,准备检查内外管。
  3月
  长春市煤气厂复工以来,借给每个职工20万元(东北币),每个工人领40斤高粱米或小米。
  3月25日
  长春市煤气厂成立工会筹委会,选出主任委员张传有及生产、卫生、宣传、福利委员各一名,并陆续吸收会员。
  4月5日
  长春市煤气厂开始部分输送煤气。
  4月30
  《长春新报》报道,煤气厂为迎接“5·1”配合生产大竞赛,订复工竞赛条件,向沈阳、哈尔滨、鞍山煤气厂挑战。
  5月16日
  长春市煤气厂成立工会,吸收会员占工人总数90%。
  8月3日
  长春市煤气厂煤气修理工柳春祥、张永才二同志在胜利公园抢修地下管工程时,中毒,牺牲。8月4日全厂举行追悼大会。
  8月16日
  长春市煤气厂抽调技术工人20多名,深入用户检查设备,帮助用户学会使用煤气。
  9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正式成立党支部,当时共有4名党员,身份未公开。
  10月31日
  长春市煤气厂举行公开中共党组织大会。
  10月
  长春市煤气厂采用订立集体合同办法,实行超额奖励,44名职工获超额奖励,全厂10月份多生产4000多万元(东北币)。
  11月13日
  《长春新报》发表的姜申、金恩霖的题为《煤气厂的恢复成就》文章反映:从4月开始生产煤气,现在每月能生产22万立方米煤气,供应二千余户。
  11月15日
  《长春新报》发表题为《煤气厂制造部焦炭产量提高半倍》的消息。
  11月16日
  《长春新报》报道:煤气厂奖劢创纪录模范,批评生产中求量不求质的偏向。
  11月26日
  《长春新报》发表中共市委研究室、煤气厂姜申、金恩霖的题为《煤气厂初步试行集体合同几点经验》的文章。
  11月末
  长春市煤气厂召开总结奖励大会,奖励在“献纳”器材和创新纪录活动中献纳器材的27人,其中何龙真献纳器材价值100万元(东北币)。这27人中13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50年
  1月20日
  长春市煤气厂二号贯通式水平炉第一盘炉恢复生产。
  2月
  长春市煤气厂签订二、三月集体合同,具体规定产量、质量及原材料使用量,要求行政部门保证供应,并负责给职工订做工作服等。
  3月13日
  长春市煤气厂召开职工大会,传达了工业部关于建立生产责任制的决定与“东总”的通知后,即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按级分工事事专责,建立责任制,初步试行结果,已免去浪费拖延现象。
  3月24日
  《长春新报》报道:长春市煤气厂发生待料现象达10天之久,幸工人合力克服未致停工,但已影响了产量质量。
  4月5日
  长春市煤气厂营业部,庆祝复工送气一周年,组织召开煤气器材、器具展览会,向群众宣传使用煤气的好处。
  4月6日
  长春市煤气厂二号贯通式水平炉第二盘炉恢复生产。
  9月21日
  《长春新报》报道:煤气厂职工业余学校办得好,学习识字提高了生产。
  1951年7月
  长春市煤气厂开展增产节约竞赛。
  7月
  南长春煤气大罐恢复生产。
  10月10日
  长春市煤气厂职工给长春市领导写信报告:下半年增产任务已提前完成,还要努力再增产价值折合700吨粮食。
  10月14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建设局在《长春新报》上,通报表扬长春市煤气厂,在9月末提前3个月完成下半年增产节约任务,并超过了 17.5%。
  10月15日
  中共长春市市委书记刘亚雄、副书记吴铁鸣同志给长春市煤气厂职工复信,表扬他们超额完成增产节约任务。
  12月
  长春市煤气厂开展“找窍门红旗竞赛”为内容的增产节约运动,新年底总结窍门153件,创造价值折合粮食348532吨。
  1952年
  12月23日
  《长春新报》报导长春市煤气厂汽车组工人“创造煤气代替电力发动机成功”。
  冬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机械精密研究所开始修复长春沦陷时期的水平炉,准备恢复煤气生产。
  1953年
  1月1日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正式修复一座水平炉,3个炭化室,并开始生产煤气。供应本所职工宿舍生活用煤气50户,供应本所食堂炊事用煤气和玻璃细工做电子管,及真空仪器等生产热用煤气。
  4月
  长春市煤气厂被评为长春市生产模范厂。
  10月20日
  经上级批准,在本年第4季度再发展一批新用户。
  12月16日
  长春市煤气厂检修4号水平炉4盘、5号水平炉5盘。
  本年
  长春市煤气厂为了扩大生产,增加利润,与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协商,将其试验生产炭黑的设备移置到煤气公司,进行小规模的土法生产,年产量为10吨。
  1954年
  5月4日
  《长春新报》报道:《煤气厂技术革新运动开展的好》。
  5月16日
  《长春日报》报道:煤气厂自动投煤计量器的诞生。
  8月8日
  《长春日报》发表题为《煤气厂改革收效很大》的消息,报道该厂研究成功了自动投煤计量称;用二氧化碳代替硫酸(能降低成本)的方法,全年可节省硫酸28吨,并可回收火硷10吨。
  9月26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公用局同意10月1日开始将长春市煤气厂改为煤气公司。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检修一号有底式水平炉一盘,3号贯通式水平炉4盘,4号贯通式水平炉3盘,5号贯通式水平炉2盘。
  1955年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炭黑生产由土法生产改为机械化槽法生产;大修煤气表7413块,解决了部分煤气表失灵问题;
  开展了对煤气设备的安全大检查,全年安全检查6140户。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检修一号有底式水平炉2盘,二号贯通式水平炉3盘,三号贯通式水平炉3盘。
  1956年
  4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召开老技术工人座谈会,研究煤气管道普查资料,并提出修理方法及维修范围。
  9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领导与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实际,提出提高煤气压力、改装投煤设备、改善修理调压作业环境、底炉燃烧发生炉煤气四大课题。其中前三项经过试验研究,取得很大成绩,国庆节前煤气高峰期间保证全市煤气供应。
  1957年
  9月30日
  二万二千立方米的第4号煤气储罐建成。
  1958年
  5月1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工程师何树成在化验员商国平、席万发的协助下,经过250次试验,从烟道灰中提取锗成功。
  7月1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软沥青、苯酚、甲酚、二甲酚投入生产。
  7月4日
  《长春日报》发表题为《何树成取锗方法震动了技术界》的消息,报道国家技术委员会非常重视这个创造,在长春市煤气公司召开现场会,推广取锗经验。
  7月10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投资82350元,准备生产二氧化锗。
  8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创办化工学院。
  8月10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二氧化锗正式投入生产。
  8月10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高压室安装200马力压缩机投入生产。三季度长春市煤气公司氨水投入生产。
  是年
  在全国大跃进中,长春市煤气公司发动群众修建小高炉,大炼钢铁,大搞土法炼焦、土煤气和新产品试制。
  1959年
  8月18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了“进一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几项措施”,要增产炭黑100吨、增产甲酚53.5吨、特制高级炭黑10吨、回收烟道炭黑30吨、外购煤焦油1000吨、增产沥青720吨,使工业生产总值由1429万元提高到1524万元,利润由297元提高到335元,向国庆10周年献礼。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建成第四净化室,净化能力120000m3/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获得长春市及吉林省业余教育红旗单位,并出席全国群英会。
  1960年
  3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化工学院校长杨修去北京交流教学经验,中央城建部城建局要求长春市煤气公司化工学院代培50名煤气专业的中专学生。
  5月
  国家城建部向长春市煤气公司化工学院拨款6万元。
  8月
  为城建部代培学生8月下旬开课。
  9月23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向公用局报告,吉林化肥厂烟道灰,从10月份停止供应长春。
  11月1日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锗产品转交给另外单位生产,长春市煤气公司停止锗产品生产。
  1961年
  5月1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煤气管道维修方案。
  11月12日
  为了缓解长春市煤气供应紧张状况,长春市政府决定对94家单位大灶停止煤气供应。
  本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建成生产能力为一日2.5吨的浓氨水生产设备。
  1962年
  6月1日
  吉林省建设厅批准长春市煤气公司修建革新二号焦炉,国家投资57万元,由6月1日开工,9月28日竣工。
  10月1日
  确定长春市煤气公司年产1000吨槽法炭黑改建工程,今年建成投产,投资13万元。
  本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建成第五净化室,净化能力120000m3/日。
  1963年
  2月13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第一套槽法炭黑设备投入生产。
  2月20日
  长春市卫生局通知长春市煤气公司停止生产“草酸蛋白”。
  3月4日
  革新二号焦炉进行竣工交付使用,日产煤气设计能力3.2万立方米。
  6月22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10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大修四、五号水平炉共12盘。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从厂内到同志街4.8公里的煤气中压线敷设完工。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对水平炉及其净化系统的供排水进行了改造,使污水闭路循环,节约了工业用水,减少了大量污水排放。
  12月1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6号水平炉建成投产,日产煤气设计能力2万立方米。
  1964年
  11月12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经公用局批准。长春市煤气公司办半工半读煤气技术学校,招收二个班,共有学员87人。
  1965年
  1月26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提出贯通式水平炉改造方案(渣油热裂解制气回收粗苯烯烃方案)。
  1月27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提出发展液化石油气用户试验方案。6月3日得到长春市计划委员会批准,拨给试验费5500元。6月18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关于煤气设施安装工程取费标准”。7月22日长春市公用局同意。
  10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在南岭体育场以西,建成5.4万立方米煤气大罐一座,并投入生产。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高压室200马力的压缩机投入生产。
  1966年
  10月
  “文化大革命”运动在长春市煤气公司开始。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革新二号焦炉大修。
  长春市民用煤气价格每立方米由5分调为5.5分。
  1967年
  1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党委被群众组织夺权,党和行政领导机构陷于半瘫痪状态,工厂秩序和生产遭到严重破坏。
  7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党委书记李柏青被迫停止主持党委工作。
  8月9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红革会”派“红色造反大军”和“长春公社”等群众组织发生武斗事件。
  1968年
  5月7日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批示:成立长春市煤气公司革命委员会,由21名委员组成,由李柏青任主任,聂长生(军代表)任副主任,群众组织代表副主任暂缺。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生产、办事、后勤四个组。
  11月30日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同意孙荣久任煤气公司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69年
  5月4日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同意王雁书(军代表)任煤气公司革命委会第一主任,免去聂长生革委会副主任职务。
  9月29日
  《长春日报》发表题为《独有英雄驱虎豹——记市煤气公司工人带气焊补煤气大罐的事迹》的通讯。
  7月7日
  长春市宽城区革命委员会同意将长春市煤气公司子弟校,分别合并到西广、浙江、四平三所小学。
  1970年
  2月3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建成“六六型” 1号焦炉,日产煤气能力6万立方米,并建成相应的配煤出焦系统、净化回收系统及3米机械发生炉一座,一次投产成功。
  7月1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碳酸氢氨投产。
  1971年
  9月16日
  长春市煤气厂革委会向城建公用局,呈报“关于申请新建液化气供应站的报告”。
  10月29日
  长春市煤气厂召开第二届团委成立大会,会后在俱乐部放映电影,在散场时秩序混乱,里外拥挤将门外在平台上的人员拥下楼梯,造成死亡5人,伤25人事故,受伤者入院抢救(后已全部脱险)。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设计兴建了一座石油热裂解炉。
  是年
  经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批准,报废了革新二焦炉。
  1972年
  4月27日
  长春市煤气厂改名为长春市煤气公司。
  10月1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66型2号焦炉竣工投产,设计能力日产煤气6万立方米。
  10月1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石油热裂解炉建成正式投产,日产煤气1万立方米,耗油量每小时1吨,气体为低热值可燃气体。
  1973年
  3月29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年初设备进行普查,发现水平炉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7年多,并随时有倒塌危险。经派人到国家建委和兄弟城市煤气公司考察,一致认为水平炉不宜再修,决定选用“伍德型”直立炉取代水平炉。
  4月16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液化气厂工程破土动工。
  10月22日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在长春市召开城市煤气座谈会。
  1974年
  7月3日
  长春市革委会工交办公室任命李义明为中共长春市煤气公司委员会副书记,鲁静为长春市煤气公司革委会副主任(列李义明同志之后)。
  7月21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4号煤气大罐面积达7—8平方米的顶板一块破裂掀开,煤气迅速泄漏,罐体急速下落,造成局部变形,被迫停用。
  7月24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对4号煤气大罐开始进行50天检修,9月24日移交投产使用。
  8月14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2号煤气大罐,因年久腐蚀破坏严重,没有按时大修,造成停用。
  1975年
  1月20日
  为加速液化气建设工程速度,长春市工交办主持召开长春市各有关单位参加的液化气工程协作座谈会,要求全市支持。
  2月19日
  长春市重点工程之一,直立炉大会战动员大会在长春市煤气公司俱乐部召开,会上宣布成立长春市煤气会战指挥部领导小组,组长为崔次丰(市委书记),副组长平东(市委常委)、孔德刚(市革委会副主任)。
  5月3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10年发展规划。
  7月18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液化气厂建设第一期工程竣工,对工程进行了预验收,批准了试生产。
  8月26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液化气厂开始向居民用户供应液化气。
  9月
  直立炉会战工程进入砌炉阶段。
  11月25日
  直立炉大会战的施工单位,完成了直立炉砌炉任务。
  12月5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对直立炉开始温炉。
  12月10日
  长春市煤气会战指挥部,召开了煤气会战阶段动员大会,决心使春城人民在春节用上直立炉生产的煤气。
  1976年
  1月12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成立“七·二一”工人大学,校长苗福德(党委副书记兼任)。招收20名各生产车间生产骨干为学员。除学习政治外,业务课开设了机械制图、制气、化工产品回收。
  2月4日
  直立炉投产,春节前夕开始向煤气用户供应煤气。
  6月1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环境保护“五·五”规划。
  8月22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一号煤气大罐,年久腐蚀严重,因自然冒顶而停用。
  12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一号煤气大罐抢修竣工,投入生产。
  1977年
  2月28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成立学大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鲁静,副主任于振江、焦正芳。工作人员设4人。
  6月10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化工产品、原料检查验收标准。
  4月10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对66型1号焦炉进行停炉大修,大修期为168天。
  9月22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七·二一”工人大学学员学习结业。
  1978年
  2月27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出66型焦炉操作规程。
  4月27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出1978~1985年科学技术发展纲要。
  5月17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长春市煤气发展规划方案”。
  9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开展“质量月”活动。
  1979年
  4月16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召开落实政策大会,为“文化大革命”期间遭迫害的鲁静等10人公开平反,恢复名誉。张志儒、刘树章等7人恢复党藉。共纠正冤、假错案38起,在政策上得到落实的50起,尚有17起案件正在处理之中。
  6月26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三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
  8月3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根据国务院[1978]79号文件和松花江水系第二次保护会议精神,制定“五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
  10月16日
  长春市政府成立供热工程指挥部。
  10月17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双革四新”暂行奖励条例。
  10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出《企业管理条例》。
  12月6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召开第二次煤气用户代表大会,征求用户意见,改进服务工作。
  12月22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安全检查,吸取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气厂。12月18日罐区着火爆炸的教训,对公司液化气厂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新炭黑工程投产。
  1980年
  5月21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编制1981~1990年10年规划说明书。
  6月5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奖惩暂行办法。
  7月23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申请新建长春市第二煤气厂。
  8月1日
  吉林省燃料公司批复长春市燃料公司,同意长春第二煤气厂原料煤按舒兰煤设计建厂,投产后煤源可以安排。
  9月15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关于用户直接用压缩机在管线上抽气收费的决定”。
  11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出《WG—3机械发生炉操作规程》、《直立炉操作规程》、《第五净化室操作规程》、《煤气管网技术规程》、《液化石油气操作规程》。
  本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长春市煤气管理章程》,共七章39条。
  1981年
  1月3日
  湖西路5.4万立方米煤气大罐工程竣工。
  4月18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为节约能源,挖掘生产潜力,将直立炉加热用冷煤气改为热煤气。
  6月15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修建3号66型焦炉工程动工,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设计,冶金部第22冶金建设工程公司施工。总计48个单项工程,焦炉设计能力日产煤气7.6立方米,年产冶金焦炭5万吨,工程总投资为754万元。10月16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编制出老厂(东院)改造计划任务书。
  12月4日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长春市煤气公司,关于对长春市煤气公司东院改造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可行的,改造后的环境效果,其主要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12月19日
  长春市公用局党组同意长春市煤气公司调整部分行政机构和成立科室、厂、所党组织;撤销装卸队,将煤气一车间改为煤气一厂,煤气二车间改为煤气厂,化工车间改为化工厂,修配车间改为修造厂和成立管线所;并同意撤销科室党支部成立科室党总支;撤销煤气一车间党总支,成立煤气一厂党总支和综合党支部、管线所党支部。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20吨锅炉建成投产。
  长春市煤气公司成立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具体管理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
  1982年
  2月15日
  长春煤气公司编制“消烟除尘可行性研究报告”。
  3月1日
  长春市政府制定了集资发展煤气用户的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为孙力(副市长),办公室设在煤气公司。
  8月9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提出“污水处理改造方案”。
  12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经理王兆良带队一行18人,赴首钢学习经济责任制经验。
  12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编制老厂改造计划任务书。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直立炉实现冷改热,提高直立炉炉温,节省加热回炉煤气,提高焦炭产量,经济效益显著,全年为国家节省几十万元。
  是年
  改革了 EM440型液化石油气槽车刹车片,利废利旧,共节约2.2万元。
  1983年
  1月11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管道工程队在东朝阳路调压站施工时,因违章作业,发生煤气中毒,造成杨兴业、郭学广、张国臣3人死亡。
  1月14日
  吉林省计划委员会同意煤气公司老厂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分二期进行建设。第一期工程以煤气公司老厂西院的节能项目为主。第二期工程在完成西院的节能项目基础上对东院直立炉系统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并同意建两台3AД—13型机械发生炉及配套工程,用于顶替焦炉的回炉煤气和炭黑加热的高热值煤气;增建两台WGI—3型水煤气炉及成套工程,以改变煤气热值结构。
  1月28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4号水平炉停产。
  3月10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考察团一行6人,由长春市公用局局长李海亭为团长,长春市煤气公司副经理傅柞鹏工程师为秘书、吉林省进出口委员会李建修工程师、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包春林工程师、李宗钦工程师、长春市石油化工研究所副所长王贵生工程师(兼翻译)为团员,组成了长春市煤气考察团,离长去京,3月13日赴日考察。
  3月21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讨论老厂改造方案。
  5月13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长春市第二煤气厂工程筹建领导小组”组长孙力(长春市副市长);副组长:蔡为武(长春市副市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5月17日
  在长春市煤气公司召开验收5.4万立方米煤气大罐工程会议,认为该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了设计要求,同意验收。
  5月26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召开煤气表鉴定会,鉴定合格并发了会议纪要。
  6月17日
  《长春日报》在第一版报道“煤气公司计划科长焦政芳利用职权勒索用户被逮捕”。
  9月26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企业全面整顿验收合格,总分875分。
  9月28日
  长春市召开企业整顿经验交流会,会上长春市煤气公司煤气二厂分别在大会上做了经验介绍。
  10月4日
  长春市公用局批准ZPM—2A型煤气表批量生产。
  11月12日
  由中共长春市煤气公司党委副书记朱兴华、副经理冯云令、李忠生一行38人,第二次赴首钢学习专业经济责任制经验。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第二煤气厂工程筹建处,配合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编制了长春市第二煤气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计划任务书(煤制气部分)等10份技术文件上报有关部门。
  1984年
  1月22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党、政领导、部分科室干部和服务部各煤气服务站站长、修理工人分四组对煤气用户进行走访,并征求用户意见,对煤气有问题需要修理的,当即给予修理。
  3月15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直立炉拆除炉体正式开始,1000名煤工人,用20多个小时就完成了拆除炉体的任务。
  5月7日
  长春市建设委员会批准长春市第二煤气厂厂址在长春市跃进水泥厂东,总面积40公顷。
  5月26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南岭5.4万立方米煤气大罐复查验收。罐体经修补,起落三次,运行正常,达到5月18日验收会议纪要的要求。
  5月29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煤气二厂上煤线二名工人(周洪臣、陆殿文)卸煤时被卸煤机绞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7月20日
  吉林省企业验收检查团来长春市煤气公司检查,承认政府的验收,肯定长春市煤气公司为一类企业,总分931分。
  8月2日
  长沙市煤气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来长春市煤气公司参观、考察企业改革情况。
  9月28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召开修炉保气表彰大会,宣布对长春市煤气公司胜利完成直立炉大修任务的嘉奖令,并授于“煤气公司老厂改造的典范”的锦旗。10月6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在市工人文化宫召开修炉保气庆功大会。会上有11人荣立一等功;有30个集体分别荣立一、二等功。
  10月13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煤气一厂脱硫箱发生爆炸事故,张宏日(农安市政)死亡,张氏(公司职工张忠岳母)、徐守信(服务公司司机)、李柏玲(服务公司工人)重伤。造成这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三号、四号两组脱硫箱阀门不严,泄漏煤气,遇明火而引起爆炸。
  11月7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召开脱硫箱爆炸等事故处理大会。对张延平(经理)、李忠生(副经理)、刘世锋(安全科长)给予通报批评,扣发一个月奖金;对直接肇事者邹国平,无证操作,焊接前不办理动火手续,给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处分。
  11月23日
  由张延平经理代表长春市煤气公司与日本制钢所签订引进JSW气化炉装置的合同。合同于1985年1月生效,生效期为48个月。
  12月10日
  中共长春市委工交工作部通知:赵延超任中共长春市煤气公司委员会书记,朱兴华任长春市煤气公司经理。免去王敬勤中共长春市煤气公司委员会书记职务,免去张延平长春市煤气公司经理职务。
  12月29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液化气厂建设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长春市煤气公司液化气厂建设工程。
  12月
  在全国城市煤气工作会议上,长春市煤气公司“狠抓老厂技术改进,开创煤气事业的新局面”的材料,被大会列为交流文件印发。
  1985年
  1月3日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长城乡城字(85)第1号文件批复长春市煤气公司:同意液化气厂正式验收并正式生产运行的报告。
  1月20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同意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安局、劳动局、公用局关于长春市煤气公司脱硫箱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直接肇事者邹国平,给予开除留用;组长王学章应追究刑事责任;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李忠生应予撤销副经理职务。
  1月28日
  吉林省计经委主持召开长春市东郊煤气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会议通过了长春市东郊煤气工程设计方案。
  2月9日
  长春市公用局同意南长春煤气大罐拆除。
  3月16日
  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对长春市东郊煤气厂建设资金的安排:工程总投资为15751.21万元,其中集资解决5千万元,请国家专项补助和节能投资5千万元,请吉林省从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吉林省机动财力统筹解决3.5千万元,长春市从城市维护费用和机动财力中自筹和贷款解决2251.21万元。
  3月
  在长白山宾馆举行了 “设计技术条件协调会议”,由王振、伊藤昭三主持,参加单位有日本制钢所代表,鞍山焦耐院陆锋,张守谦、周永顺等。会议主要研究确认对装置的各设计单元、中日双方的分工范围,互相提供技术条件、工艺参数,以便双方能根据各自确立的方针设计。
  3月21日
  长春市计划委员会正式下达东郊煤气工程建设计划。前期工程投资1830.5万元。
  4月7日
  东郊煤气厂开始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场地)工程。
  4月15日
  中共长春市公用局委员会通知:崔树桐任长春市煤气公司副经理(列刘驰后);李义明任长春市东郊煤气工程筹建处副主任;韩景锡、李志任长春市东郊煤气工程筹建处副主任;免去任秀英长春市煤气公司副经理职务,任长春市公用局技术科科长。
  4月29日
  吉林省劳动保护研究所验收长春市煤气公司噪声治理工程。
  5月17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提出:“关于研制电子煤气表任务”并以长煤气(85)第45号文件呈报长春市公用局。
  5月28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管线所王庆祥,在使用套管机时,工作服散袖口操作,衣袖被套管机绞住,致使左臂卷到套管机头,头部脑骨造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8月4日
  东郊煤气厂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承包单位:吉林省第二建筑公司、吉林省化学工业公司建设公司。工期:1985年10月1日开工,1988年11月10日竣工。
  9月
  长春市公用局局长张延平、东郊煤气厂筹建处主任王振组团成员有鞍山设计院陆峰、张守谦、刘福巨赴日本东京参加中日双方举行的中间技术会议。主要是互相审查设计。
  9月19日
  长春市企业整顿小组办公室认定长春市煤气公司为一类企业,复查评分总为924分。
  10月19日
  由吉林省建设厅科研处主持在长春市煤气公司召开DMR——2A型电子煤气表成果鉴定会,建议安排生产。
  10月
  东郊煤气工程5.4万m3煤气大罐基础工程破土动工。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东郊煤气工程完成了建设的前期工程,三通一平工程(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场地),基本建设工程。按长春市计委调整后计划指示为325万元,完成255万元,完成计划的78.5%。
  1986年
  1月1日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动力分厂煤气车间生产的煤气,开始供应汽车厂二生活区82个栋号,7356户。
  1月7日
  省公安厅西安大路宿舍发生了煤气中毒事故,有17人被熏,一人死亡。事故原因:地下煤气管道漏气。
  1月10日
  中共长春市委书记肖纯、市长陈振康、副市长李述等到长春市煤气公司现场办工,煤气公司党、政领导参加,制定五项紧急措施,严防煤气事故发生。
  1月18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机关干部90余人,在各煤气服务人员的配合下,走访用户3000余户。
  2月17日
  以东郊煤气工程筹建处主任王振为团长,有引进科徐长岭、孙锐、鞍山焦耐设计院王文博等人组成的“装置检查验收小组”,赴日本对气化炉装置进行了发货前的检验,初步检验合格。
  5月26日
  东郊煤气工程南关大桥煤气管道过伊通河工程竣工。
  6月4日
  应长春市煤气公司的邀请,日本仙台市煤气局以小出丰理事为团长一行5人的技术、业务交流访问团,来长春市煤气公司参观访问。
  6月14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二厂职工郭大明因加煤车撞挤重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8月22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召开优质服务表彰大会。
  10月20日
  在吉林省宾馆召开长春市23公里煤气管网改造工程总结庆功大会,荣获特等功8人,一等功17人,二等功25人,三等功38人,大会为立功者领发了荣誉证和奖品。
  10月28日
  东郊煤气工程气化炉装置安装,日方由竹内诚一藤原武进行施工服务,全部吊装完毕。
  10月28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召开长春沦陷时期、国民党军队占据长春时期、长春解放复工时期在厂人员回厂座谈会,为编写厂志提供历史资料。
  是年
  长春市东郊煤气工程完成投资2518万元,完成计划投资98.9%,全年开工项目63项。
  1987年
  1月7日
  中共长春市公用局委员会召开“创先争优”总结表彰大会,长春市煤气公司有58人被评为局优秀党员。
  2月26日
  长春市煤气工人召开“增产节约,增收节支为振兴煤气事业建功立业”动员大会。
  3月13日
  东郊煤气工程空压机室压缩机正式开车。
  8月5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1号66型焦炉经过4个月的停产大修,开始了投煤生产。
  8月14日
  长春市公用局召开长春市公用系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经验交流会,中共长春市煤气公司委员会,长春市煤气公司液化气厂,煤气管理处第三管理所分别做了经验介绍。
  8月26日
  长春电视台播放了东郊煤气工程的全景及工地建设者积极提合理化建议、节约外运土方和废钢材利用,节约建设资金230余万元。
  9月4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为东效煤气工程筹建处,正式发下了“国有工地使用证”使用面积为510345平方米。
  9月21日
  东郊煤气工程锅炉全部竣工投产。
  9月25日
  东效煤气厂中央变电所开始正式供电。
  10月7日
  东郊煤气工程气化炉系统全部竣工,开始点火温炉。
  12月
  长春市煤气公司获得长春市1987年思想政治工作先进研究会证书。
  是年
  长春市东郊煤气工程完成工程总额6455万元,占总投资15751万元的41%,开工项目113项,竣工54项,气化炉系统十几个单项工程交付使用;输配系统完成煤气管线路3093米,建成阀门井14座,抽水口 41处;储配系统完成二座5.4万立方米煤气大罐工程及其配套安装调试工作,并具备送气条件;厂区公用设施完成敷设各种管线4万多米,生产辅助设施中的七个变电所、高压站、电修间、仓库等全部交付使用。
  是年
  长春市煤气公司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很大进步,年内党、政、工各方面分别获得了省、市、区局先进单位称号20项。
  1988年
  2月29日
  法国达尔石油公司驻北京办事处负责液化气工作的玛丽娜女士,到长春市煤气公司探讨双方合作的可能性,并参观了长春市煤气公司液化气厂罐区。
  4月23日
  长春市公用局在友谊饭店,主持召开长春市煤气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签字仪式。发包人:长春市公用局代表张延平,长春市财政局代表刚占标(简称甲方),承包人:王振、冯云令、马世铭、崔树桐、徐继昌、李志、李忠生、王作州等8人集体承包,代表:王振(简称乙方),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承包期限为三年。
  4月23日
  长春市公用局任命王振为长春市煤气公司经理兼长春市东郊煤气工程筹建处主任。同意聘任冯云令,马世铭、崔树桐、徐继昌为副经理,李志为一厂厂长(副经理级),李忠生为二厂厂长(副经理级),王作州为煤气管理处处长(副经理级)。
  4月28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实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后,公司下设9个在银行开设帐户、独户核算、独立承包经营的二级单位。
  5月4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机关由站前杭州路41号,迁到同志街30号。
  5月20日
  中、日双方就气化炉改造费用进行了会谈,达成协议:改造作业费用包干,人民币72.9万元,其中包括改造作业的人工费(包括一切间接费用)、工具、机械使用费、工事用原料费、运输费,以及买方的委托加工费、试运转准备费、验收运转后检查整流板所需费用,上述金额卖方支付日期为1988年。7月31日。
  长春市计划委员会,以长计建(1988)187号文件通知:长春市东郊煤气工程第二批建设计划,根据目前施工进度和已落实的1.5万元(国家计委城建专款补助)。
  6月23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制定双革四新管理细则及奖励条件。
  6月25日
  应长春市煤气公司的邀请,日本仙台市煤气局局长星野贞率领技术业务友好交流团一行6人,到长春进行三天友好交流活动,并就进一步发展友好技术业务交流签署了备忘录。
  7月9日
  东郊煤气工程汾水加压泵房、循环水泵、冷却塔、制冷站、煤廊、储冷器、推土机库、中心化验室等项工程相继开工。
  7月19日
  东郊煤气工程筹建处副主任于维联写信给日本制钢所伊藤,要求就气化炉B系列空气管道爆作事故查清原因,提出安全对策,对B系列管道损坏部分拿出检查确认及修补方案。
  8月5日
  长春市标准化验收检查组,检查了煤气公司的标准化工作,按有关规定,得分85.8分,标准化工作进入三级。
  8月6日
  长春市档案局、公用局主管档案人员,对煤气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升级评审,同意升入国家二级。
  8月9日
  中、日双方,就气化炉的再试运转及冬季维护费用问题,进行了多次会谈,达成协议,签署备忘录。
  9月2日
  中共长春市公用局委员会批复:中共长春市煤气公司委员会由王振等9人组成,冯云令为书记。
  9月16日
  国家建设部城建局和吉林省建设厅、企业管理办公室联合组成的并有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大连煤气、液化气公司专家参加的评审咨询组,在长春市煤气公司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国家二级企业管理工作升级评审咨询的试点,13项主要考核指标都达到和超过了国家二级水平,为明年的正式升级考评奠定了基础。
  9月24日
  长春市煤气公司经理王振和长春市建委一行4人去北京汇报东郊煤气厂建设情况。
  9月27日
  因长春市煤气公司在承包经营后,经济效益明显好转,已具备履行王振经理在承包的条件,公司召开劳资会,定于10月份实行全员浮动升级,浮动升级面可达93%,浮动额人均12.20元。
  10月
  东郊煤气工程气化炉,在日本人主持下连续试车,终因达不到合同设计规定的指标,日方宣告试车彻底失败,同意赔款。
  11月12日
  中、日双方,就气化炉10月1日之后如何处理问题,进行了会谈,并达成协议,签署备忘录:
  日方在6月30日到9月30日期间,没能使本装置成功,对此,日方应负责全部责任。
  中方根据合同要求索赔,日方同意在明年1月15日前来长春谈索赔金额,逾期一天赔合同总额0.1%(非人为因素在外),同时表示,做为JSW还要争取一些时间,并有决心将本装置搞成。
  中方对此表示理解,同时认为,如果条件合适亦可接受,并可以在维护费迟交金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是年
  东郊煤气厂完成投资金额6025万元,全年新开工程60项,续建工程55项,总面积49145米2,全年控土方量6365米3,浇筑混凝土量16977米3,完成毛石基础363米3,砌砖5591.8米3,敷设上下水管线866延米。
  1989年
  1月16日一1月25日
  中国吉林省国际投资信托公司及长春市煤气公司与日本国株式会社日本制钢所及协邦通商株式会社就84Na/—36CN合同,就煤气装置未能按合同规定得到完成问题,经艰苦的、多次的协商、谈判达成了协议,中、日双方一致同意,日方根据合同、应向中方赔偿850000000日元,并通过付清上述款项,本合同方能得解约。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生前所倡导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重新提到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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