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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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62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财务管理
分类号: F275
页数: 22
页码: 160-1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企业财务管理情况,分别记述了成本、资金、利润税金等。
关键词: 长春市 煤气 财务管理

内容

一、成本
  长春市煤气公司财管管理,是在公司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理财相结合,利用货币形式,对企业各项资金的形成、使用和分配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反映和监督。
  财务管理,在五十年代,学习苏联的财务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以试行编制财务收支计划,会计核算曾采用凭单日记帐格式。为了强化专业性管理,1954年把财会科划分为财务科和会计科,财务管理和财务收支计划归财务科,会计核算和成本计算划归会计科。
  六十年代初,财务管理工作在生产发展中不断改进和完善,财务管理工作体系已基本形成,车间配备核算员,实行公司和车间两级核算。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财务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被冲击,机构紧缩,大部分财务人员下放,一度出现收支无计划,成本无核算,财会工作处在可有可无的局面。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大抓基础建设工作,实行经济责任制,强化了财务管理职能。1981年所属液化气厂和煤气管理处设立了财务机构。开立银行帐户,实行财务收支的独立核算。其他所属各厂、队,增设专职核算员,形成了财务管理网,并重新建立和健全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费用支出和经济核算等规章制度,建立了以经理、总会计师为首的经济核算体系。
  1988年4月,长春市煤气公司对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三级管理变为四级管理,两级核算变为三级核算。公司为一级核算以法人地位统一组织领导公司各层次核算工作,汇总核算公司的财务成果;负责对外报帐,申请拨款、贷款、缴纳税利;对内筹措和调剂资金,编制财务成本资金计划等。所属9个二级单位,分别办理了营业执照,在银行独立开户,建立了会计核算机构,二级核算部门不具备法人地位。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要在公司规定范围内进行,服从公司管理和核算需要,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接受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二级核算单位对各自生产经营范围内全过程进行核算,分别计算最终财务成果,通过会计报表向公司报帐。二级单位,凡车间(营业所)、工段(班组)分别组织厂内银行核算,公司再统一组织厂内银行核算工作。三级核算体制建立后,公司与二级单位之间,各二级单位之间,以及二级单位内部各车间、工段、班组之间,全部变成买卖关系,所有经济往来和经济业务,都必须通过外部银行或厂内银行,实行货币结算的全面的核算体制。
  长春市煤气公司实行的是联产品成本核算制。在投入过程中,投入同种原料,生产出具有经济价值和不同性能、用途的几种产品,即煤气、焦炭、焦油等产品,原料占总成本的70%。
  五十年代中期,曾实行公司、车间两级成本核算,当时重点在车间,车间设成本员,各车间分别计算本单位发生的材料、燃料、动力、工资和车间经费等,按期计算出车间成本,还分摊公司按规定下达应分摊的公司企业经费,计算出最终联产成本,公司一级成本核算以汇总为主。
  1958年,在“大跃进”的冲击下,成本核算环节减少,公司一级成本核算,以汇总为主改为公司财会科计算联产品成本,车间成本员撤销,财务人员相应减少。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1969年干部下乡走“五·七”道路,绝大部分财会人员下乡插队落户,财务科被撤销,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无从谈起,形成成本无管理,成本核算简而又简。
  1972年以后,财务人员大部分回城,财务工作经恢复和整顿,初步建立或健全了成本管理工作和成本核算工作,使财会业务走向正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企业内部逐步实行经济责任制,进而发展为厂(车间)、队、部等部门对公司实行经济承包,成本计划列为公司经营目标主要内容之一,定期组织修订、补充、分析并检查执行中的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达到预期目的。
  成本财务分析,公司每月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有各级领导、各部门的专业人员参加,中心议题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主,检查公司经济活动和经济效益的好坏,把分析会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改进或制定措施进行改正。各厂、处也建立了经济活动分析制度,促进了企业搞好社会服务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成本计划的编制
  根据计划部门所提供的生产计划、技术经济定额和成本开支范围,由公司负责编制成本计划。各二级单位按公司分解计划编制本单位的成本计划,再分解到车间、工段、班组,按计划层层分解落实。
  2.成本的管理方法
  公司对成本进行目标管理。由公司确定年度成本管理总目标,并按二级单位进行分解,分别确定各二级单位成本管理目标。各二级单位负责将各自目标,按车间、工段、班组和年、季、月分解为小指标进行落实。通过成本目标的分级分解,以保证公司经营效益的目标的落实。
  3.成本管理制度
  公司统一制定成本管理制度和成本管理办法,统一制定成本开支范围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各二级单位分别制定各自的成本管理办法。
  4.成本核算程序
  长春市煤气公司主产品煤气,以煤为原料,同时产出煤气、焦炭、焦油等多种产品。由于主产品、副产品的生产过程不可分割,两者的生产费用在一起,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必须把主产品和副产品混在一起计算其总成本,然后再计算出某种产品的成本。产品成本的计算,采用联产品计算法。即按各产品的计量乘各该产品的售价,求出各项产品所占系数,再以各项产品的系数乘联产品总成本,求出该产品的总成本,再用产量去除,就得出单位成本。
  长春市煤气公司全部产品总成本,1949年11万元,煤气单位成本20.00元/千立方米。五十年代末,全部产品总成本729万元,可比产品降低率8.1%,煤气单位成本44.29元/千立方米。六十年代末,全部产品总成本为752万元,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5%,煤气单位成本63.00元/千立方米。七十年代末,全部产品总成本为1946万元,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10%,煤气单位成本74.80元/千立方米。1988年,全部产品总成本6705万元,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15.56%,煤气单位成本180.45元/千立方米。
  二、资金
  1.固定资金
  五十年代国家规定,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某些劳动资料列为固定资产。1982年国家财政部通知,由于新技术的采用和其他原因,大型企业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到800元以上。但根据城市煤气企业的经营特点,国家城建部规定煤气表、液化气钢瓶亦列为固定资产管理。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摸清家底,提高资金利用率,发挥厂房设备生产能力,长春市煤气公司先后进行了4次清产核资工作。
  1952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国营企业进行全面核资工作的规定,对各项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动力、车辆、仪表仪器等进行了清查,核对帐物,由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分别编制清点表,再由领导小组和财务部门根据资料数据,重新核算出固定资产原值、使用年限、残值等,按财政部规定的公式,算出基本折旧和大修折旧,编制固定资产清产核资报表,报公用局审批后,由财会科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建立设备卡片,并进行管理。
  1962年,根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清仓核算的决定,对各项流动资产全面清点核实。不合格的物质进行审查报废,价值不实的重新核价,通过清仓全面核定了资金定额。
  1972年,开展清产核资,主要以实物为主,按实物对帐,清除闲置积压固定资产,检定煤气生产能力,煤气供应量,进行设备的填平补齐,并做到帐物相符,不重不漏,家底清楚。
  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进行恢复性企业整顿,同时进行清产核资,按财政部文件精神,做到见物就点,见帐就清,不留死角,不打埋伏,不重不漏,帐物相符,家底清楚,对固定资产、厂房建筑、机械设备、仪表仪器、车辆、管理用具等又进行一次普查,做到帐、物、卡相符。
  长春市煤气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分口分级管理。公司财务处(1988年4月前财会科)和安全技术处(1988年4月安全科和技术科合并为安全技术处)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各二级单位负责对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
  新增固定资产,不论是外购、新建或基建交付使用财产,必须由购置单位或基建单位向安全技术处办理验收手续,向财务处提交新增固定资产明细表,列明新增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结构、面积、厂家、使用部门或安装地点、投入使用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值及附属设备件名称、型号、原值。
  拆除报废固定资产,由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向公司财务处、安全技术处提出书面报告,由安全技术处组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或鉴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拆除或进行报废处理。拆除、报废的固定资产,安全技术处每年年终列名细表报财务处。
  在固定资产内部转移时,如二级单位的在用设备在车间之间的转移或二级单位之间的相互转移,必须由二级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技术处备案,安全技术处每年年终汇总列表报财务处。
  有偿调出固定资产,必须由二级单位报告安全技术处,经财务处划价并在财务处交款后方可调出,未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变卖固定资产。
  未经公司批准,所属任何二级单位无权擅自出借、出租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拆除、报废清理中收回的残料,一律上缴到公司供销处仓库,由公司统一安排处理,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处理。其中煤气表、液化气钢瓶的处理和处理收入,做为残值收入入帐。
  长春市煤气公司固定资产原值,1952年末729万元。1965年末2142万元。1976年末3596万元。1988年末13327万元(不包括东郊煤气厂)。
  2.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由财务处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对二级单位核定下达并进行考核。各二级单位将公司下达的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纳入经济责任制,严格进行考核。
  大部分流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下放到二级单位。对流动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定额管理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1)储备资金。储备资金分别下放给供销处(1988年4月前供销科)、站前煤气厂、液化气厂和煤气管理处,按公司核定的储备资金定额进行管理,超定额增加储备要视同向公司借款,支付利息。定额内储备二级单位原则上有权决定品种、数量、采购渠道和加工渠道。但是,凡已决定由供销处负责采购的物质,未经供销处批准,各二级单位不得直接对外采购。由于超储造成的物质积压,谁造成谁处理,损失列入成本,不调整承包指标。
  (2)生产资金。生产资金分别下放站前煤气厂、设备修造总厂、液化气厂,实行定额管理。超定额多占产品资金,视同增加贷款,向公司支付利息。
  (3)产成品资金。产成品资金分别下放给站前煤气厂、设备修造总厂和液化气厂,实行定额管理。超定额多占产成品资金,视同增加贷款,向公司支付利息。
  由于原料集中到货、产品滞销等原因造成定额流动资金不足,二级单位有权向公司申请贷款,经公司批准使用的贷款须付利息,利息计入成本。
  因公司流动资金绝大部分放到二级单位使用,为了避免资金呆滞,提高流动资金周转速度,公司对二级单位暂时闲置资金有权集中调剂使用。
  公司和所属二级单位统一执行国家货币管理制度、现金出纳制度。公司二级单位之间流动资金可以发生应收应付帐款。但必须及时清理,年终结清。二级单位不能向公司以外任何单位出借资金,不得私自申请贷款。
  各二级单位流动资产损失,包括流动资产盈亏、呆帐、坏帐损失、超储积压物资削价处理损失等,必须通过公司组织鉴定,查明责任和原因,报表批准后,才能处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各二级单位生产或工程中形成的边角料,回收的旧料,一律运至公司供销处仓库,入库冲帐。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定额流动资金年平均占用,1952年为26万元,1965年为85万元,1976年为336万元,1988年为713万元。
  3.各项专用基金
  长春市煤气公司提取专用基金,从五十年代开始,到1988年末,各项专用基金共8项。
  (1)更新改造基金和大修理基金。资金来源:一是上级财政拨款,二是从生产成本和利润(减亏)留成中提取,三是按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提取。1982年以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年提取率2%(其中50%留用,50%上缴上级财政),大修基金年提取率3%,全部留给企业。1983年经长春市财政局批准,更新改造基金提取增值1.4%,企业照4.4%提取,企业留用70%,上缴上级财政30%。1988年开始更新改造基金全部留给企业,不再上缴上级财政。此项更新改造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由公司统一平衡,编制使用计划,按计划安排数拨回二级单位。设备购置费,由公司按计划安排数拨入公司负责设备购置的职能部门,对大修更改、安全、环保等计划项目区别情况处理。发包外委项目,1988年4月前由公司计划科、技术科,1988年4月后由公司计划处、安全技术处办理发包验收决算,由财务处(1988年4月前为财会科)负责工程款预拨和结算。属公司设备修造总厂负责施工的项目,视同外委工程管理。公司设备修造总厂按项进行成本核算和财务成果核算,对于设备修造总厂完成的工程项目,公司按决算数在“专项工程支出”科目中列支,设备修造总厂按决算数通过“销售”科目转帐;其他二级单位组织施工的项目按自营专项工程管理,不计盈亏。
  (2)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从1983年起,企业开始设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生产发展基金是实行利润留成制度后设立的一种基金,按照规定提取的利润留成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占51%,职工福利和职工奖励基金共占49%。生产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节约能源、试制新产品、治理“三废”和扩大生产能力等方面。
  职工福利基金,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11%提取,其中包括医药卫生基金占5.5%,福利基金占2.5%,企业奖励基金占3%。它的使用由各归口部门先申报计划,经主管经理批准,公司统一平衡后,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职工医药费支出,由公司卫生所管理。
  职工奖励基金,五十年代至“文化大革命”前,由劳动工资科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中断停发。1979年开始,一是从利润中核定两个月至四个月的标准工资,二是从超计划利润中提取20%,做为职工的奖励工资。1988年因实行经济承包,工资制度改革,实行工效挂钩,不再单独提取职工奖励基金,而是从利润分成(或减亏分成)中提取。提取后的分配比例是:生产发展基金50%,住宅建设基金30%,风险基金10%,奖励基金10%。
  (3)职工教育基金。从1982年开始,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用于职工文化、技术培训。1988年4月前由教育科管理,4月后由公司教育处管理。
  (4)特种基金。在工程收入中,从利润留成中按10%提取特种基金。提取当月或次月全额上缴公司,由公司把集中的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特种基金统一平衡,编制使用计划。
  (5)复置金。提取煤气表复置金和液化气钢瓶复置金,用于煤气表和钢瓶的更新购置。煤气表复置金是按煤气表原价的10%提取。液化气钢瓶复置金,是从液化气销售成本中提取10%。
  三、利润税金
  长春市煤气公司从1949年至1988年的40年间,盈利的年度有30个年度,共盈利2679.7万元,亏损的年度有10个年度,共亏损2936万元。
  在盈利的30个年度中,1949年至1961年的13年,年年盈利。以后盈利的年度是:1963年、1965年、1966年、1969年、1970年、1971年、1972年、1973年、1974年、1975年、1976年、1978年、1980年、1981年、1983年、1984年、1985年,共17个年度。1949年至1961年的13年盈利的原因是:煤气价格基本合理,企业生产稳定,生产管理秩序正常,在微利的基础上,利润年年增加。13年共盈利1459.5万元,平均每年盈利112.2万元。1962年至1988年的27年中,有17年盈利,共盈利1220.2万元,平均年盈利71.76万元。现有资料中涉及以下几个年度盈利的原因:
  1975年,组织全体职工参加煤气大会战,提出三个一万(增产1万吨焦炭、液化气发展1万户、清扫管道1万米)、二个提高(提高煤气质量、提高服务质量)、一个不亏(当年计划拆水平炉,新建直立炉,在拆旧建新期间,产量减少,计划亏损173万元,局给亏损指标50万元)。公司党委号召扭转亏损,不戴亏损帽子,提出15项扭转亏损措施,落实到各个部门,大挖增产潜力,严格厉行节约。结果由于增产,销售收入比计划多收入165万元;由于节约,节省油制气成本110万元。年初计划产品总成本超支15.2%,实际超支3.5%,由于大力挖掘煤制气设备潜力,没用油制气生产,煤气成本降低134万元,由于焦炭的增产,成本降低45万元,其他产品成本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共降低成本179万元。结果年末不但没有亏损,反盈利0.9万元①(长春市煤气公司综合档案室文书档案,1975年第7卷第25页《1975年财务情况说明》。)。
  1976年,新建直立炉投产,从数量上完成了计划(焦炭质量不够好),其他产品完成计划较好,工业总产值完成年计划的101.4%。年初计划产品成本降低1%,实际降低1.4%,成本降低的主要原因是直立炉投产,产品数量增加,对成本降低有利,焦炭成本比去年降低8%,液化气产量比去年大幅度上升,也是降低成本的主要因素。本年计划利润2万元,实际2.7万元②(长春市煤气公司综合档案室文书档案,1976年第5卷第13页《1976年财务决算情况说明》。)。
  1978年,深入开展揭批“四人帮”,拨乱反正,大力整顿企业管理,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全年可比产品总成本比上年平均成本降低4.3%,降低成本75万元。降低成本的主要因素,是由于狠抓了增产节约工作,工业总产值完成1668万元,完成计划的114.3%,煤气产量完成114.6%,冶金焦完成105.4%,炭黑完成106.1%,软沥青完成123.1%,年计划利润20万元,实际完成39万元,超额完成19万元③(长春市煤气公司综合档案室文书档案,1978年第10卷第94页《1978年财务决算说明》。)。
  1980年,实现利润10.5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管理方面三项基础工作抓的好。一是公司实行了内部流通卷(用厂币领料,节约厂币可以领奖,促进了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工作的开展);二是普遍开展了计分计奖的百分赛,克服了奖金的平均分配;三是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这三项基础工作的开展,不仅有利于企业的科学化管理,而且推动了增产增收和增收节支工作的开展,使各项经济指标落实到车间、班组④(长春市煤气公司综合档案室文书档案,1981年第9卷第3页《长春市煤气公司七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王敬勤经理工作报告》。)。
  亏损的年度有10个年度,共亏损2936万元。亏损的年度分别为1962年、1964年、1967年、1968年、1977年、1979年、1982年、1986年、1987年、1988年。亏损的原因:1967年、1968年的亏损,是因“文化大革命”开始,造成企业管理失控,正常生产秩序和各项工作制度受到破坏,使经济工作蒙受巨大损失,造成企业亏损。此后几年的亏损,主要原因是原料煤多次调价。1979年5月1日,国家物价总局和煤矿工业部对煤的出厂价进行了调整,按煤气公司的用煤品种,东海煤每吨提价9.6元,湾沟洗煤每吨提价10.2元,平均每吨煤提价9.9元⑤(长春市煤气公司综合档案室文书档案1979年第26卷第90页《长春市煤气公司关于调整焦炭、煤气价格的紧急报告》。)。是年5月至年末8个月,用煤总量166256吨,仅此一项就增加原料煤支出149.63万元。长春市煤气公司关于调整焦炭、煤气价格的紧急报告未被批准。仅煤气一项产品各年度的实际亏损额就达:1981年亏132万元,1982年亏236万元,1983年亏338万元,1984年亏408万元,1985年亏470万元①(同上。)。
  此后原料煤又多次调价,1986年第一季度煤价每吨平均98.74元,比1985年提高22.77元,按第一季度用煤量计算,即增加成本178.5万元;又因用户增加,储气设备和管网等生产服务设施相应增加,1986年比1985年新增固定资产2390万元,多提折旧,增加成本39万元;职工调资和供气服务人员增加,也使成本提高②(长春市煤气公司综合档案室文书档案1986年第101卷第12页《长春市煤气公司关于报请补贴煤气亏损的紧急报告》),以致1986年至1988年连续亏损。多年来,煤气公司背着沉重的煤气亏损包袱,也给市财政带来一定困难③(向上。)。
  税金:从1950年至1988年,产品销售税金总额共4090.4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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