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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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610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供应
分类号: TU996
页数: 15
页码: 107-1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2000年民族工作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煤气 供应

内容

煤气用户发展的数量与速度,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煤气事业发展的程度,在一定的意义上反映着城市建设现代化的程度。1925年供应煤气用户1654户,当时中国居民无权使用煤气,完全是为了侵华日本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和部份饮食、服务行业服务。长春沦陷期间,供应煤气用户26700户,绝大多数是日本国藉的军警和官公吏,少数是日伪官厅中的中国藉军警和官公吏。新中国成立后,煤气事业转化为人民大众的公用事业,服务于人民大众。原日本用户于1945年以日侨身份,全部遣返回国,中国伪官公吏用户亦发生了很大转化。伴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煤气用户向普及化方向发展,1965年达43800户,1988年达1333370,气化率27.4%。与用户发展适应的一套服务性设施和设备,亦有了长足的变化和发展。煤气事业的人民性还表现在它的使用价格上,1949年,民用户每立方米煤气费0.04元。1955至1964年,每立方米煤气费0.05元。1965到1988年间,每立方米煤气费0.055元,仅增0.005元。1988年平均每个民用户每月支付煤气费仅2.20元。事实上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每销售1立方米煤气,企业就要亏损0.113元,但为了保障人民生活,长春市政府每年从财政拨款做为政策性补贴。
  第一节 用户
  煤气用户分居民用户和公用户两种。居民用户主要是家庭生活炊事用。公用户为科学研究院(所)、工业、商业、卫生、饮食、机关、大专院校等单位生产、医疗、生活等用。
  长春市1925年煤气用户1654户。“满铁”当局从自身利益出发,限定了用户,以后6年煤气用户发展缓慢,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夕,用户为2314户。伪满洲国成立后,为了满足日伪官吏及其家属的生活需要,煤气用户发展较快,到1945年“八·一五”光复前,煤气用户发展到26700户。
  长春解放后,三年恢复时期,恢复煤气用户11657户。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末,煤气用户恢复发展到27876户,气化率为17.4%。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末,煤气用户发展到34508户,气化率为16.1%。经过三年调整时期到1965年末,煤气用户发展到43800户,气化率为16.4%。“文化大革命”结束的1976年末,煤气用户发展到60843户,气化率为24.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煤气事业发展较快,10年发展煤气用户69591户。1980年末,煤气用户发展到133370户,气化率为27.4%。
  第二节 安装
  一、煤气安装
  为适应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有计划地发展煤气用户,一律由长春市煤气公司发展办公室办理安装手续,一般按集资、设计、施工、验收、开栓5个程序进行。
  凡申请安装煤气和增加煤气用量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按规定在长春市煤气公司发展办公室交纳集资款,签发集资证,民用集资每户700元,工业用气,每立方米500元。
  用户集资后,1至4户,由长春市煤气公司煤气管理处设计并施工。5户以上,由长春市煤气公司设计所设计,并做出工程预算,经长春市煤气公司发展办公室发包,由长春市煤气公司煤气安装工程处承包,安排下属施工队施工。工程竣工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和竣工图及隐蔽记录等资料,煤气管理处工程科签发验收证书,交煤气管理处技术科存档。
  开栓供气,凡5户以上新开栓户,统由长春市煤气公司发展办公室办理开栓供气手续。1至4户,用户凭户口、集资证,由煤气管理处业务科安排安装开栓。
  煤气安装施工队伍,主要是由长春市煤气公司煤气安装工程处负责。工程处下设3个施工队,共348人,其中内管188人,外管90人。管理人员70人,技工平均3.5级,最大安装量每年2.5万户到3万户。外线管道每年新敷设50~60公里。
  二、热水器安装
  春市使用燃气热水器是从八十年代开始的。随着城市煤气事业的发展和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到1988年末,长春市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已有上千户,绝大部分是属于自行安装,不符合使用标准。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连接煤气热水器的煤气胶管过长,超过安全距离;煤气管道走向和热水器位置不符合标准。这类情况占41%。
  (2)燃气热水器安装在厕所中,通风不良,燃烧后废气无法排出。这类情况占44%。
  基本合格户只占15%。
  为了安全起见,长春市煤气公司曾登报要求私自安装燃气热水器立即停止使用,到煤气管理处重新申请安装,并在检查验收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申请办理安装煤气热水器的程序:用户可持煤气用户证到长春市煤气公司煤气管理处工程科办理购买热水器及设计、施工手续,交款后,再到长春市煤气公司燃气具经销部(大经路4号)提取燃气热水器,由工程科转各煤气管理所、站施工,施工后经检查试用确系安全好用,方可使用。
  第三节 改装
  煤气设施改装主要有二种情况。一是由于住房拥挤等原因,将有煤气设施房间(厨房)改做了卧室,对这样的用户,给予安全改装;二是2户以上共用1块煤气表的用户。使用和计算煤气费都很不方便,对这样的用户给予分表改装。凡属上述二种情况的煤气设施,都要求用户到煤气管理处办理设施改装手续,由公司管线所或煤气管理处给予改装或分表,用户不得私自改装。
  煤气设施改装手续,首先是用户持煤气证到煤气管理处设计室受理员处办理设施改装登记,然后转设计人员设计,设计后用户交款,交款后,转煤气管理处工程计划科安排施工,一般由管线所施工,有时也转到煤气管理所、站施工,施工后经加压试漏确认无漏气的地方,就可通气交付使用。
  每年都有用户办理煤气设施改装。但也有的用户私自改装,这是违背煤气使用规程的,发现后即按规定处理。
  第四节 价格
  煤气价格全国没有统一规定,由省、市政府自定,普遍价格较低。长春的煤气售价,民用价格1949年至1954年,每立方米为0.04元。1955年至1964,每立方米为0.05元。1965元至1988年,每立方米为0.055元。公用价格1949年至1964年3月,工业每立方米为0.12元,商业每立方米为0.10元,托儿所、食堂每立方米为0.06元。公用户外收附加费10%。1984年4月调价,凡公用户一律调为每立方米0.21元,附加费仍收10%。
  民用煤气自1965年以来,24年间价格没有调升,但生产煤气的原料煤价格却多次上调,致使煤气成本逐年增加,1965年每立方米煤气成本0.067元,1988年每立方米煤气成本达0.18元,也就是说每销售1立方米煤气就亏损0.113元。1988年民用煤气销售量为5700.6万立方米,仅此一项长春市煤气公司一年就亏损8241678元。煤气用户越发展,企业经营亏损额越大。按“七五”与“八五”发展规划要求,长春市区每年平均发展用户1.5万户。在城市建设中,每发展一户煤气,每年可节约炊用煤0.4—1吨,同时,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减少了大气污染,社会效益显著。相反每发展一户煤气,长春市煤气公司便增加亏损54.32元(不含产品税)①(产品税按产品销售收入5%计算,上交税务局。不计入生产成本,但计算产品销售利润时含产品税。)。若按每年发展1.5万户计算,一年就要亏损81.48万元。1988年后原料煤又提价,企业亏损额将大幅度增加。这样既不反映价值规律,又不反映供求关系的煤气价格,严重地违背企业经营原则。煤气企业的亏损,依靠政府财政补贴解决。仅1986~1988年间,长春市财政给长春市煤气公司弥补亏损的政策性补贴,就达2088万元,其中1986年484万元,1987年554万元,1988年1050万元。
  煤气价格的不合理,使烧煤户开支普遍高于煤气用户。以1988年为例,用煤气户每月每户平均开支2.2元,而烧煤户,平均每月开支约6元,烧煤户开支普遍高于煤气户的费用,这种现象既人为地造成不合理,客观上也造成了煤气用户浪费煤气的心态。城市煤气价格的改革势在必行。
  第五节 用户管理
  一、机构
  负责管理煤气用户的部门是长春市煤气公司煤气管理处,位于西安大路63号。它是由1949年的输送部、1950年的营业科、1968年的服务部、逐渐发展起来的。1986年3月4日正式改为煤气管理处。1988年末有职工563人,其中管理人员70人,工人和服务人员493人。
  煤气管理处下设办公室、业务科、财会科、安全科、技术科、设施科、工程科、供应科及管线所。基层设7个煤气管理所,其中民用管理所6个,机关工业管理所1个,负责对煤气用户的管理、查表、收费、维修等工作。
  各煤气管理所(1986年3月4日以前称煤气服务站)分布如下:
  第一管理所在大经路4—5号(长白山商场斜对面),建于五十年代末期。管理区域,南起长春大街以北,斯大林大街以东至永长路,北起凯旋路两侧,西到辽宁路西三条街。管理用户19630户。
  第二管理所在同志街45号(桂林商场南侧),建于五十年代末期。管理区域北起解放大路,南至卫星路,东到南岭小街,西到新民大街。管理用户22438户。
  第三管理所在重庆路57号(春城剧场西侧),建于1975年5月。管理区域南起解放大路,北起辽宁路,东到斯大林大街,西到安达街。管理用户23995户。
  第四管理所在宽平大路8号(长春市第10中学对门),建于1978年11月。管理区域东起工农大路,南到前进大街,西起电台街(孟家屯),北到宽平大桥。管理用户26063户。第四管理所汽车厂分站,在汽车厂生活区60栋东邻,管理区域汽车厂生活区及长春市纺织厂一带。管理用户7405户。
  第五管理所在平阳街9号(南关区医院住院处对门),建于1987年4月。管理区域北起长春大街,南到自由大路,西至斯大林大街,东到大马路。管理用户16048户。
  第六管理所在万福街9号(绿园新区),建于1986年1月。管理区域,北起青年路客车厂宿舍,南到西郊路,东到长沈铁路线,西到和平大路。管理用户16760户。
  机关工业管理所(原机关工业组),在西安大路63号,建于1979年。管理全市机关、工业、商业、科研单位等公用户。有用户1031户。
  二、查表收费
  长春市煤气公司煤气管理处,各煤气管理所、站,均按管区内用户分布情况,划分成若干查表、收费地区,实行分片包干,查表员每人分担3600户左右,收费员每人分担2600户左右,每月查表、收费一次。查表日期每月25日开始,查到下月20日止。收费每月3日开始,到28日止。
  查表员实行按日查表、不漏查、不估量,准确率达99%,差错率不超过1%。收费现金回笼率达99%。但有部分机关单位用户,因生产亏损当月无力交费以至有少数公用户不能按期交款。民用户现金回笼基本100%。在收费过程中,收据与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三、设施维修
  长春市煤气公司煤气管理处所属的各煤气管理所,均设有煤气修理组,承担长春市城区煤气用户的大、小修理工作,每天24小时受理管区内用户的煤气故障报告,接待用户的来访及电话咨询,及时将故障情况记入故障传票,按管区范围派专人前去修理。小修当天完,大修不过三天,并实行一票多修。
  维修及时率国家要求标准为98%,实际维修及时率,1986年至1988年连续三年达到100%。1986年共有维修传票19949票,其中漏气票10629票,不来气票9320票,报修率为1.64%,1987年共修理传票16313票,其中漏气票5011票,不来气票7605票,报修率为1.21%。1988年共修理传票15066票,其中漏气票8009票,不来气票6997票,报修率为0.97%。
  煤气用户灶前压力的国家要求标准,1987年以前600Pa为合格,合格率为90%。从1988年要求达到800Pa以上,合格率为90%。长春市煤气用户灶前压力实际合格率,1986年以前达96%,1987年为97%,1988年为98%。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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