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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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594
颗粒名称: 概述
页数: 9
页码: 1-9

内容

概 述
  (一)
  长春市的煤气事业开始于1925年11月,是中国使用人工煤气最早的城市之一。
  清光绪二十六年(1910年),日本侵略中国的机构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满铁”),在大连建成瓦斯(煤气)制造所(今大连市煤气公司前身),生产煤气,供应大连市内日本人和日本各侵华机构的生活用煤气。其后,相继在南满铁路(今长春至大连铁路间)沿线各重要城市的南满铁路附属地内,建立瓦斯制造所。
  1922年8月29日,满铁计划在长春南满铁路附属地内兴办瓦斯事业,设计煤气用户2000户,工场设施费35万日元,瓦斯管道设施费45万日元,投资总额80万日元。①(辽宁省档案馆: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文书档案,大正11年(1922年),《关系会社监理南满瓦斯》,第1450卷,第136—138页。)
  1924年初,在长春南满铁路附属地内的羽衣町四丁目一番地(今长春市杭州路41号)破土动工,修建第一号有底式水平炉,日产煤气能力5600立方米。第一净化室、第一号煤气储罐等配套工程也同步施工。实际投资总额1113104日元。1925年11月19日竣工投产,以低压的方式开始供应煤气。是年,煤气管道敷设33.818公里,煤气用户1654户,皆为日本人。从1925年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的6年间,煤气产量很低,发展极为缓慢,6年间仅增加煤气用户660户。其中中国人用户19户,①(辽宁省档案馆: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文书档案,昭和三年(1928年)11月8日,《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第七回决算监查报告》,第2137卷,第337页。)仅占总用户的0.04%,他们都是居住在附属地内的显贵,非一般中国商民。当时敷设的煤气管道,主要在南满铁路附属地内,即北起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长春支店(今长春市煤气公司站前煤气厂前身),经今辽宁路、胜利大街(日本桥通),南到上海路,东到东五条,过三笠在满国民学校(今长春市第一中学),西到当时日本关东军司令长官官邸(今新发路21号吉林省松苑宾馆旧楼)。煤气管道是从辽宁路沿北安路、新发路到上海路。南满铁路附属地以外,日本国驻长春总领事馆,即上海路30号以南日本购买的土地区域内(今吉林省政协机关大院附近),也敷设了煤气管道。
  满铁在长春南满铁路附属地内创建煤气事业,是它在铁路附属地内各项事业的配套工程,虽然这是近代先进设施和文明事业,但它并不为中国人服务。日本创办的煤气事业,既服务于满铁附属地内日本国籍员工及其家属,服务于日本国驻附属地内外各侵略机构的需要。因此,长春煤气事业诞生于特殊历史条件下,是日本侵华政策的产物。
  日本国发动“九·一八”事变,东北地区沦为日本国的殖民地,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在新的形势下,决定在长春扩展瓦斯事业,既满足日本军、政、宪、警和日本官吏及其家属的生活需要,又企图在经营中牟取利润,保证日本财阀的经济利益。1932年2月19日,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长春支店长五十岚荣一,与伪长春市市长金壁东订立七条《契约书》,主要内容:长春市的煤气事业,仍归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长春支店设计、施工、经营;今后为发展煤气敷设管道,掘凿或使用道路时,长春市政府同意无偿许可。从订契约之日起,煤气事业开始向南满铁路附属地之外扩展。截至1936年,在制气设备没有增加的条件下,煤气管道长度增加105.616公里,发展煤气用户9312户,较前增加四倍。
  长春定为伪满洲帝国首都之后,成为日本国统治东北地区的政治中心,城市地位的变化,刺激了煤气事业的发展。1938年至1945年的8年间,建成4座贯通式水平炉,日产煤气能力9.28万立方米。在此期间,又建成2座煤气储罐,储气能力分别为1万立方米和1.43万立方米。建成2座煤气净化室,其净化能力分别为1.4万立方米和5.6万立方米。从1937年到1945年“八·一五”前的8年零8个半月间,煤气管道敷设长度为106.980公里,煤气用户发展15074户。据统计,从1925年开始供应煤气起,到1945年“八·一五”前的20年间,使用4座水平炉,第5号贯通式水平炉临近“八·一五”建成未投产,日产煤气量最高达8.42万立方米,敷设地下煤气管道总长度250.367公里,累计用户2.67万户。
  从1925年投产供气至1945年的20年间,煤气日生产能力比投产当年增加15倍以上,煤气管道长度增加了约6.4倍左右,煤气用户增加了15倍以上。到1942年投资总额达5472769日元,较初创期增加4.3倍以上。
  长春的煤气事业虽然有了大发展,但服务对象仍然限于日本人及日本驻长春的各种殖民统治机构和企业,少量为伪满洲国官吏使用。1937年11月,南满铁路附属地“归还”给伪满洲国,结束了附属地的历史,长春市的煤气事业开始面向全市区,但始终没有改变管道网络布局的殖民地色彩,没有改变经营目的的帝国主义掠夺性质。到1945年“八·一五”,其供应煤气的范围仍限定在:北起今辽宁路,南到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东到长春市第一中学,西到长春生物制品所。在这个范围内享用煤气的用户,日本户占总用户的99.3%,中国用户仅有186户,占总用户的0.7%,且皆是伪官吏。占全市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国人的聚居区,今南关区、二道河子区,则无权享用煤气。
  日本在中国的煤气企业,利用中国的资源和廉价劳动力,榨取了大量利润。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建立时,曾扩大招股1000万日元,共设20万股,10万股对外发售(皆被日本资本家和少数日本人包买),每股50日元,一年分红二次。按股分红,1927年红利5分,1934年增加到6分,下半年增到7分,1935年上半年到1937年增加到8分。①(《满洲年鉴》,昭和12年版,第306页。)利润逐年上升。
  中国煤气工人受到残酷剥削,他们白班劳动10小时,夜班劳动14小时,每周倒一次班,倒班的当天需要连续劳动18小时。建厂初期,工人日工资仅0.3元,40年代初,日工资0.5元,1944年后增至1元,仍赶不上物价的上涨,始终维持在低工资水平,绝大多数煤气工人缺吃少穿,居住在贫民窟。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工人生活更加恶化,吃橡子面亦难以饱腹,煤气工人穷困潦倒,有的工人常用水泥口袋纸包在大腿上,缠以细铁丝当裤子,披上麻袋片当上衣。有的工人没住处,就睡在水平炉楼下。
  煤气工人为争取改善非人的待遇,经常怠工反抗。1938年,水平炉工人要求改善“进楼一身汗,出楼一身冰”的处境,要求厂方给出楼抬焦工人发放棉工作服。遭到厂方拒绝后,工人自发地组织了罢工,获得了胜利。1942年,外管工人要求改善增加夜间检修地下煤气管道待遇举行罢工,迫使厂方同意给夜班工人增发加班费。在日伪统治期间,劳动环境极为恶劣,待遇低下,生命健康根本没有保障,既使经过经济斗争而获得一点改善,亦是暂时的、局部的、低微的。日本的煤气企业通过榨取工人的血汗,牟取了莫大利益。
  (二)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煤气厂回到了人民手中,成为新中国的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从此,长春市煤气厂开始了历史性转变,煤气生产和供应,跨入了历史新阶段。首先是修复设备,恢复生产。长春市煤气厂在长春解放前夕,遭到国民党军队的破坏,工人走散,厂房、设备几乎变成了废墟。1949年2月16日,成立了长春市煤气厂复工委员会,召集工人回厂,发放救济粮,教育和提高工人的阶级觉悟,调动生产积极性,在复工委员会的领导指挥下,经过49个日日夜夜的劳动,首先修复了一号有底式水平炉、第一号煤气储罐、第二净化室和高压室等设备,同时检修了煤气管线和表具。
  1949年4月5日,长春市煤气厂正式恢复生产,对外输送煤气。到年末,煤气用户恢复2120户,利用煤气管道80.42公里。因日本官吏及其家属在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陆续被遣返回国,敌伪企业事业机构被没收,所有建筑物和煤气设备归中国所有,中国人开始使用煤气。经过采取对旧设备实施检修,宣传使用煤气知识等措施,到1950年末,恢复煤气用户达8255户,超过了原定指标。到1952年底,基本上恢复和利用了解放前日伪遗留下来的旧管道。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期间,随着第一汽车制造厂、客车厂、机车厂、拖拉机厂等新兴工业先后在长春兴建,煤气厂也扩建了煤气生产输配设施,为第一汽车制造厂职工生活区等地敷设地下煤气管道15.889公里,修复第四号、第五号贯通式水平炉。1957年建成湿式直升降煤气大罐1座(命名为第四号煤气大罐),储气量为2.2万立方米,使闲置的水平炉得到利用,也使煤气日产能力由6.6万立方米提高到11.92万立方米。煤气用户由1953年的13801户发展到27876户,增长120%。沦陷时期遗留下来的煤气用户设施,基本上恢复使用,并在第一汽车制造厂职工生活区等地区新发展煤气用户1000余户。
  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期间,长春市煤气公司在“大跃进”形势影响下,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搞土法炼焦,试验推广“土煤气”,一度将长春市煤气公司,改名为以生产化工产品为主的长春化学工业公司等等。这样,正常的生产秩序被打乱,设备失修、失养,人为地造成了煤气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
  1961年长春市煤气公司认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克服各种困难,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制气能力。1962年9月建成革新二号小焦炉1座,投产供气,日产煤气能力3.2万立方米,初步缓和了煤气供应紧张的局面。煤气管道敷设延长6.865公里,发展煤气用户6632户,煤气用户累计达34508户,较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增长23.8%。
  三年经济调整(1963—1965)期间,在加强企业管理、端正经营思想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1963年12月,建成6号贯通式水平炉1座,投产供气,日产煤气能力2万立方米,使煤气供应的紧张局面有了进一步的缓和。
  值得指出的是,1961年经吉林省、长春市报请国家城建部批准,由吉林省、长春市自筹资金1900万元,国家城建部补助2000万元,建设长春第二煤气厂,设计能力为日产煤气30万立方米。这项工程于1962年开始筹建,到1964年已完成土地征用、勘查设计、炉体及配套工程设计,并建成了厂区临时围墙,共支出筹建费23万元。遗憾的是这项工程于1965年被“调整”停建,结果使煤气供不应求的情况长期得不到缓解,并影响了全市煤气事业的发展速度。
  在此期间,煤气供应仍有所发展。1965年末,在南岭体育场西建成煤气大罐1座,储气量为5.4万立方米,使贮气能力由原5.06万立方米提高到10.46万立方米,解决了供气高峰时间供气不足的问题,对平衡市区南部煤气压力起了很大作用。到1965年末,市街煤气管道延长到320.6公里,煤气用户发展到43800户,较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增长26.9%。
  “文化大革命”初期,企业管理陷入混乱状态。但是,由于工人坚持劳动,煤气生产供应尚可维持。
  1968年至1969年间,为了在长春建设新的制气炉,增加煤气产量,以改善煤气生产供不应求的局面,长春市煤气公司自投资金210万元,并自行承担了施工任务。1969年2月,在煤气公司西院破土动工,新建第一号20孔66型焦炉1座,日产煤气能力6万立方米。同时建成与之配套的配煤、出焦系统、净化回收系统及1座机械发生炉。1970年2月23日,各项工程竣工投产,煤气日产能力提高36%,在很大程度上缓和了供气的紧张局面。1971年,报废革新二号小焦炉,市财政投资40万元,公司自筹123万元,在其原址新建二号20孔66型焦炉。1972年10月1日峻工投产,日产煤气能力6万立方米,又使煤气日产能力提高31.1%。两座66型焦炉的建成,不仅改善了原有煤气用户的煤气供应,而且从1970年到1972年末,新发展煤气用户6436户。
  1973年9月7日,省和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新建伍德型直立炉。1976年除夕工程竣工投产,日产煤气能力11.4万立方米,缓解了当时煤气供应的紧张状况,为普及和纵深发展煤气事业奠定了基础。
  开辟新的气源,亦是这个时期一项战略性措施。1971年5月16日,长春市煤气公司呈报了《关于申请新建液化气供应站的报告》,得到了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和长春市城建局的批准,列为长春市城市建设的重点项目。1973年4月16日,在铁道北青年路破土动工,修建厂房,安装设备,并在天光路、东兴路、西郊路、凯旋路、南岭建立了5个液化气服务站,初步形成了贮配供应网点。1975年7月18日,由吉林省计划委员会等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了预验收,批准试生产,8月26日,开始向居民供应液化气。至此,长春的煤气事业开辟了新的气源,当年发展液化气用户13129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长春市的煤气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现代化城市要求炊事燃料气体化。要达到这一要求,首先要改变长春市现有的炊事燃料结构,逐步缩小、淘汰燃煤户,扩大使用煤气户和液化气户,为全部实现炊事燃料气体化创造条件。长春市为逐步实现这一目标,1981年2月在湖西路建成1座5.4万立方米的煤气大罐,提高了这一地带的煤气压力,并为以后建设焦炉、增加储气能力奠定了基础。又于同年开始了为期3年的老厂技术改造工程,检修了已到大修期的二号66型焦炉和伍德型直立炉,并相应地改造了直立炉的制气和净化系统。为了保证停炉检修不减少煤气产量,增加替补气源,于1982年11月建成25孔66型焦炉1座,日产煤气能力7.6万立方米。为适应老厂技术改造后增加气源、提高储存能力、调解高峰用气的需要,于1984年在南岭建成5.4万立方米煤气大罐1座,同年9月完成了老厂技术改造任务,使煤气日产能力,由改造前的22万立方米,提高到31万立方米。1985年末煤气用户达100785户,比1981年末的64106户,增长57.16%。经过3年的老厂技术改造,到1985年末的4年间发展的煤气用户数,相当于老厂改造前25年发展用户的总合。
  1982年4月,煤气公司成立第二煤气厂筹建小组。1983年5月,长春市政府成立第二煤气厂工程筹建处。筹建处配合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编制《长春市第二煤气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文件并呈报上级。1984年5月9日,由吉林省计划委员会主持召开长春市第二煤气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并将第二煤气厂工程改称东郊煤气厂工程。同年6月16日,吉林省计划委员会批准了东郊煤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985年10月15日,东郊煤气厂工程破土动工。1989年9月29日,投产供气,日产煤气能力28.8万立方米。可使12万户居民和部分工业、公共福利事业用上煤气,自此,长春市从根本上改变了煤气气源紧张的局面。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8年的40年间,长春市煤气供应事业的发展尽管经历了曲折和困难,但成就是辉煌的。煤气的供应能力、煤气管网的覆盖面、用户的普及程度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在东北地区乃至全国各省会城市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1988年底达到的各种数据与沦陷时期比较,日产煤气能力31万立方米,是沦陷时期日产能力的3.5倍;煤气用户133370户,是沦陷时期的5倍;煤气管道敷设总长度874.937公里,是沦陷时期的3.5倍,沦陷时期管网畸形布局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变。现在煤气管网的总布局,北起柳影路,南到卫星路,西到和平大路、第一汽车制造厂,东到二道河子区东环城路。在这个范围内,遍布宽城区、朝阳区和南关区的大部分及二道河子区东环路。
  长春市炊事燃料气化普及率,截至1988年末,公用事业的煤气公司供应的煤气用户133370户,气化率为27.45%,液化气用户70421户,气化率为14.55%,两气总合为203791户,气化率为42%。单位自产自营的第一汽车制造厂热力分厂生产的煤气,供应本厂职工二生活区煤气用户15310户,占全市气化率的3.2%。社会上自管自营的37个液化气贮配站,供应的液化气用户总数为81712户,气化率为16.9%。长春市煤气公司、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供应的煤气、液化气和自管自营液化气贮配站供应的液化气用户总数为300813户,使长春市炊事燃料气体化的户数达到城区总户数的62.1%。
  新中国成立40年来,长春市煤气公司逐步淘汰和改造了旧的制气设备,添置和采用了新设备、新技术,机械化、自动化、电子化都达到了新的高度。66型焦炉、伍德型直立炉、东郊煤气厂的80型焦炉的先后投产使用,不仅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还大大的改善了劳动环境。
  长春市煤气公司是我们国家早期开办的煤气企业之一,1988年底的人工煤气的生产规模,仅次于上海、沈阳、大连3市,居全国第4位。据统计,全国有煤气设施的城市162个、县城14个,城市煤气用户10万户以上的有21个城市,长春市排在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大连、南京、武汉、鞍山8城市之后,居全国第9位。液化气的供应户数,居全国的第21位。在煤气企业管理领域,长春市煤气公司是全国煤气行业中第一个进入国家二级企业的厂家。1988年主要产品有煤气、煤气焦、冶金焦、炭黑、煤焦油、液化气、煤气表等。在炭黑产品中,橡胶炭黑1984年10月3日获吉林省优质产品称号;油墨炭黑1987年12月28日,获中国化工部优质产品称号。1988年底,长春市煤气公司拥有固定资产13327万元(未包括东郊煤气厂),有职工4095人。
  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深入发展,伴随现代化城市总体规划的逐步实施,预计到2000年,长春市的煤气事业将有更大的发展,气化普及率将达到80%以上,居民生活使用煤气、液化气普及率将进入全国先进城市行列之中。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生前所倡导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重新提到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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