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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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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553
颗粒名称:
大事记
分类号:
K293.41
页数:
21
页码:
217-237
摘要:
本大事记记录了1899年至1990年,长春市城市供水所发生的大事记。
关键词:
长春市
城市供水
大事记
内容
大事记
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
沙俄攫取中东铁路筑路权之后,在长春二道沟设立宽城子车站,同时在团山堡修建水源地,引伊通河水供铁路机车和车站用水。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
日俄战争结束,日本帝国主义战胜沙皇俄国,在夺取旅大等地的租借权以外,还取得南满铁路一切权益,迫使清政府承认其继承沙俄的侵略地位。日本侵略者在头道沟建火车站,并侵吞大片土地作为“满铁附属地”。为解决铁路和“附属地”用水问题,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满铁”在石碑岭的采石场开凿深井,因水量少、水质差而废弃。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
“满铁”为解决“附属地”内生活用水,勘测了头道沟与二道沟之间的地区,在今铁北四路试建内径9.15米、深7米的水井,确定在此建立水源地。
1909年(清宣统元年)
为“附属地”的发展需要,“满铁”在二道沟发现自流泉之后,开凿直径6米的水井,7个月后竣工,装机运行结果,水量大,水质好。
1910年(宣统二年)
由于“附属地”用水量增加,“满铁”在“春日町”(今铁北四路)建第一水源地,建成水井3眼,铺设输配水管道43.66公里,年底竣工。同年,又对“附属地”内百余眼土井进行水质化验。
1912年
“满铁”在“附属地”内西广场建成“中央配水塔”,铺设供水管网,并设立3个售水亭,日供水量为300立方米。
1913年
日本侵略者为加强“附属地”建设,制定给水工程规划,分10期施工。第一期工程竣工后开始供水,日产水量1500立方米;1915年完成第二期供水工程,日产水量700立方米;1916年完成第三期供水工程,日产水量900立方米。
1917年
“满铁”在“附属地”西公园(今胜利公园)内建成第二水源地,开凿水井4眼,日产水2000立方米。1918年又在西公园修筑拦水坝、贮水池。
1919年
“满铁”在二道沟下游(今杨家崴子),建成第三水源地,日产水量800立方米。
1922年
“满铁附属地”人口达2.2万人,自来水供水人口1.2万人。“附属地”规定:普通用水每立方米8分(日币),工业用水每立方米1角6分、浴池用水每立方米5分。
1923年
“满铁附属地”内供水人口增至1.7万人,有供水管道33公里。1924年,“附属地”内总人口达2.5万人,年供水量91.2万立方米。
1926年
“满铁附属地”内年配水量为98.9万立方米,每立方米水成本8.37分(日元),供水管道长48公里。
1928年
“满铁附属地”工务局对饮马河、东辽河及长春市区地下水资源进行勘测。
1932年
日本侵略者制造了一个傀儡政权—— “满洲帝国”,定长春为伪国都,改名“新京”。3月15日,伪新京特别市公署工务处设立水道科,管理“满铁附属地”以外的全市供水。
3月19日 关东厅土木课经过勘测,提出《自来水水源报告书》。5月,开始勘察设计净月潭地表水源地、南岭净水场和南“新京”给水塔。9月,在大同公园(今儿童公园)内开凿深井,铺设配水管道。是年,还在“附属地”内下台子打深井14眼,日产水量1200立方米。
1933年
南关第一水源地(今一面街)建成,日供水量800立方米。伪新京特别市公署收买四马路私营给水所,每月供水1000立方米。是年,“满铁附属地”内第四水源地一期工程竣工,日产水量500立方米,供应发电所(铁北发电厂)之用。
1934年
伪满洲国加紧伪都建设,5月7日在净月潭建地表水源地,投资350万元(伪币)。与此同时,还开始南岭净水场的建设。这一年,“满铁”在三道沟赵家窝棚到水泉一带(现机车厂水泵站)又打井3眼,供“附属地”内使用,日产水4000立方米。
1935年
11月21日 净月潭地表水源地和南岭净水场同时竣工。净月潭水源地工程由堰堤大坝、输水管道和取水塔组成。堰堤长555米,储水量2580万立方米;三条输水管道由坝下至南岭净水场,总长40公里。
1936年
1月,净月潭水源地开始向市内送水,日供水量4万立方米。9月5日,净月潭水源地至南“新京”水塔送水管道与水塔同时竣工。
1937年
11月5日,“满铁”、伪国都建设局、伪新京特别市公署决定:“满铁附属地”的供水经营由伪新京特别市工务处接管,其供水工程机构隶属于伪国都建设局技术处。
1938年
日伪政权在市区又建造深、浅水井20眼,日产水量1.1万立方米。
1939年
在南岭净水场第一净化系统外,建成3个滤池,改造了反应池,使日供水量增加1万立方米。
1942年
日伪当局修定《新京特别市水道给水规则》和《新京特别市水道给水规则施行细则》,公布《新京特别市水道条例》。条例中规定专用给水、共用给水、特别给水、消防用水等供水类型。
1945年
8月15日,日本投降,伪满洲国覆灭。长春地方维持会接管供水经营,设立水道科,维持市内供水。
1946年
国民党军队进入长春,由于供水设施遭到破坏,市内供水紧张。为控制用水,规定七条注意事项。8月29日又通告全市实行新水价:家庭用水每立方米10元(国民党的东北流通券),工业用水每立方米20元,浴池、工程用水每立方米20元,其他用水每立方米20元。
11月1日 因自来水用户不足2万、水费收入不到300万元,供水设施难以维持运行,国民党市政府提高水价,将家庭、公用、机关、水亭每立方米水价增至37元,浴池、工业、工程用水每立方米增至74元。
12月7日 国民党市政府将水道科改为自来水管理处。
1947年
1月 国民党市政府自来水管理处在市区增设给水站141处。
2月1日 实行按户收缴水费。
3月22日 国民党市政府公用局因入不抵出,又将水价提高90%。
3月29日 国民党市政府自来水管理处派出业务所3处,分区管理用水。
7月17日 国民党市政府自来水管理处发出18号、19号通知:因净水药品缺乏,水质不能保证。10月20日由于全市停电,水场停止供水。10月22日,又发通告:因电力不能保证平衡送水,全市实行分东西区域上下午定时供水。
1948年
8月 为防止国民党溃败时破坏城市供水设施,中共长春工委责成地工人员取得了长春市供水管网图纸,并将自来水厂主要技术人员争取过来转移到解放区吉林市,准备长春解放时接管自来水厂。
10月19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长春。21日,长春特别市政府,责成建设局接管自来水厂,中共地下党员朱星率哈尔滨市自来水厂调来的15名干部和在解放区吉林市的原长春自来水厂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工作队,接管整个城市的供水设施,建立了长春自来水厂领导机构。
23—28日 经过6昼夜连续抢修,恢复了被国民党军队破坏了的城市供水设施,29日开始向市区供水,日供水量1.5万立方米。
1949年
2月11日 自来水厂职工修复了南湖取水设施。
3月18日 由于国民党军队毁坏城市供水设施以致自来水漏失严重,制水成本高。长春市政府决定调整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一般用水由3000元增至5000元(东北币);营业用水由每立方米4500元增至7000元。
7月30日 为了解决新民公园附近生活用水,东安街(现岳阳街)送水厂修复了新民公园深井。
是年,经大力抢修,净月潭水源地已能储水1千万立方米。同时修复漏水管道320处,使漏失率由90%降至78.8%,市内用水人口发展到15.4万人。由于自来水厂修复了净月潭、南湖、伊通河3个水源地的供水设施,疏通了3年来未清理的下水道。
1950年
2月5日 由于市内出现偷用自来水问题,每日损失水近万立方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反窃水”活动,扭转了因偷水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月 自来水厂配水部主任王兆良创造“用煤气代替汽油”焊接管道的方法,降低单项成本58%。
6月13日 为保证水费回收率,由银行托收机关单位水费。
7月6日 自来水厂先进生产者冷进功发明新式闭水器,提高工效10.5倍。
9月10日 净水厂改行三班轮换工作制。
是年铺设管道25公里,增加用水户8303户,水质浊度由180度降至20度,全市日供水量3.44万立方米。
1951年
8月 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水价,生活用水每立方米下调至1050元(东北币),营业用水每立方米下调至1365元。
9月 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新设给水安装管理规程细则》。
长春市自来水厂设立水质化验室。
1952年
9月29日 由于在长春市建立第一汽车制造厂,市人民政府决定进行新立城水库的勘察设计,此项工作由东北地质学院承担。
是年 长春城市供水管网系统图绘制完成。市区更换和新铺设供水管道19.72公里,全市日平均供水量3.54万立方米,用水人口发展到22.9万人。
1953年
8月19日 自来水厂化验员陆国栋研制成功“硫酸亚铁净水法”,缓解了净水药品的缺乏。
是年 南岭水厂至第一汽车制造厂的口径400毫米与700毫米输水管道铺设工程竣工,工程中首次使用水泥代铅打口。
第一汽车制造厂建设中的厂区供水工程开工。
南岭净水厂第三净化系统建成投产,日净化能力4万立方米,可适应汽车厂投产后的用水量。
1954年
1月12日 自来水厂王广忠等7名职工研制成功6种“不冻栓”,在冬季供水设施维护工作中发挥了作用。
1月29日 自来水厂医师姚光新研制成功“氯化铁净水法”,缓和了净水药品不足的状况。
4月21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公用局,长春自来水厂隶属于公用局。
4月 净月潭水库因大风袭击,防浪护坡面遭严重破坏,经大力抢修,恢复了坡面功能。
5月11日 自来水厂于思聪研制成功“净水设备开闭器”,解决了四角阀跑水问题。
5月23日 自来水厂电工张洪荣发明“自动保安器”,保障了电工作业和电器运行的安全。
9月 长春市建设局根据城市规划中的城市水源问题,提出饮马河水源工程计划任务书。
10月1日 长春市自来水厂改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11月1日 第一汽车制造厂厂区内1万米供水管道铺设工程竣工。
1955年
6月7日 吉林省水利局召集新立城水库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吉林省水利局、长春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参加。
11月 第一汽车制造厂供水工程全部竣工通水。是年,由南岭水厂经宽平大路至第一汽车制造厂铺设了口径400毫米铸铁输水管14473米。
1956年
4月26日 长春地质学院提出新立城水库工程的综合地质勘察报告。
7月27日 长春市夜降暴雨,降水量达114毫米,净月潭水库水位达235.1米,水位高出溢洪道600毫米,溢洪道遭严重破坏。吉林省人民委员会于9月26日拨款72.6万元,要求二年完成维修任务。
8月1日 自来水公司取消水表租金,增设售水亭,恢复原有给水设备100处。
8月29日 市人民委员会决定从崇智路至中长铁路两侧新建一条输水管道,总长2.38公里,投资29.3万元。
9月 自来水公司自制漂白粉成功,解决了供水消毒药品依靠外购的问题。
是年,长春市计委批准自来水公司建立氯气消毒室。
由建设街经铁西到客车厂,铺设了口径500毫米铸铁输水管1.4公里。
至今,共为第一汽车制造厂铺设与修复供水管网55.3公里,保证了该厂生产与生活用水。
1957年
4月1日 长春市人民委员会颁布《长春市自来水管理章程》。9月16日又颁布了《实施细则》。同时,公布了新的水价标准: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11元;商业用水每立方米0.21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0.19元;卖水所用水每立方米0.19元(零售水每桶0.055元);优待用水每立方米0.055元。
本月 长春市公用局批准实施“深井自动化远方操作工程”,以加强地下水源的监测与管理。
8月12日长春市卫生局、公用局制定《长春市水源卫生防护实施细则》。
1958年
4月3日 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撤消长春市公用局,城市供水工作由建设局管理。
4月9日 国务院批准修筑新立城水库,7月20日破土动工。
6月 天气大旱,伊通河源水不足,全市供水出现紧张状况。
10月10日 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长春市成立公用局,城市供水工作复归公用局管理。
1959年
10月14日 自来水公司工人张洪荣被选为出席全国“群英会”的代表。
11月9日 新立城水库建设工程,经全市人民9个月艰苦奋战,大坝合龙蓄水成功。
是年 在中国科学院、第一汽车制造厂等单位的指导与配合下,先后研制出城市供水所需的纯硅、石英管、四氯化硅、氯化锌、三氯化铁等净化、消毒用品。
1960年
5月 长春市建成生产水消毒用的漂白粉化工厂。南岭水厂第四泵站开始兴建。
6月1日 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新立城水库移交给自来水公司管理,成立新立城水源管理所。
12月9日 新立城水库正式向市区送水,水库总容量2.88亿立方米。
1961年
4月29日长春市公用局、房地局决定:市区室内上水设备的维修工作,统归自来水公司管理。
1962年
4月23日 经核定,长春市城市供水的固定资产为2690万元,流动资金为62.2万元。
5月12日 为加强净月潭水源的管理,长春市公用局决定成立净月潭水源管理所,隶属于自来水公司。
7月 长春市成立城市供水管网普查队,对全市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查定。
11月20日 新立城水库大坝、输水道与溢洪道三项主体工程竣工。翌年8月,水库全部工程项目通过验收。
1963年
3月 《长春市1963—1972年供水发展十年规划》在长春市人民委员会的指导下编制完成。
是年 在南岭水厂投加助凝剂试验成功,提高了源水沉淀速度。
1964年
2月29日 为解决二道河子区工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水的紧张状况,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批准铺设南岭水厂至二道河子区一面街口径900毫米的供水管道工程。
5月 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生产城市供水药品的化工厂。
7月5日 南岭水厂新建变电所开始运行,城市供水用电有了备用电源。
1965年
7月17日 南岭水厂第四送水泵站试车成功,增加日送水能力9万立方米。
12月10日 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在旧城区改造中,为南关区西三道街、西四道街的居民区解决了管道供水问题。
1967年
1月6日 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自2月开始执行新的水价标准,每立方米用水,有表户由0.11元降至0.10元,无表户由0.13元降至0.07元;售水亭每桶水由0.055元降至0.025元;工业用水由0.19元降至0.17元;商业用水由0.21降至0.17元。
6月15日 新立城水库泄洪闸弧形闸门工程竣工。
1970年
3月 南岭水厂第三净化系统在过滤室内增设3个封闭式滤池,日增加滤水量2万立方米。
10月 南岭水厂的化工厂改革生产氯气方法,由食盐电解槽改为虎克槽。
11月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在杨家屯建设“战备水源”,成立了战备水源会战指挥部。同时决定拆除净月潭水库至南岭水厂口径600毫米输水管道,一部分移用于“战备水源”深井输水,一部分用于铺设天光路供水管道。位于杨家屯的“战备水源”,共投资250万元,打深井15眼,设计日产水量2万立方米。因为缺乏对地下水源的了解,1972年投产后水量连年锐减,未达到预期目的。
是年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把净化城市供水所需的多晶硅生产列为1970年“十大会战工程”项目之一。南岭水厂生产出第一批多晶硅之后,由于无法解决原料来源,1973年该项目被迫下马。
1972年
1月4日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净月潭水库移交给长春市水利局的水产实验研究站。
7月 南岭水厂建成露天沉淀池,日沉淀能力4万立方米。
11月 南岭水厂的工人和技术人员,在哈尔滨建工学院科技人员指导下,利用铝灰、盐酸研制成功新型净化药品聚合氯化铝。
1973年
6月 国家建委批准南岭水厂第四净化系统建设工程开工,投资136万元。
8月4日 伊通河上游降雨量大,新立城水库开闸泄洪,南岭水厂伊通河取水口水流速度由2立方米/秒激增到60立方米/秒,威胁市区安全。
11月23日 水利电力部检查组对新立城水库进行全面检查,认为新立城水库应定为一级险库,按千年设计万年洪水校核,要重新鉴定地震裂度,溢洪闸要设检修闸槽,坝基稳定要搞清楚。
是年 自来水公司和市卫生防疫站联合决定,在自来水中投加氟,以预防龋齿发生。
长春市节水办公室成立。
1974年
8月12日 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就长春市建设第二水厂问题,向国家计委报告。
12月20日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工交办公室同意设立新立城水库管理处,仍归长春市城建公用局领导。
是年 在全市进行供水支管维修,试用聚乙烯材质的水管。
长春城市供水的净化药品聚合氯化铝混凝剂科研项目,被列入国家建委1974年重点科研计划。
1975年
3月11日 国家计委批准了长春市建设第二水厂和扩建南岭水厂的工程计划。
3月18日 与南岭水厂第四净化系统配套的由水厂至长春市医院的供水管道工程动工,动员全市职工参加施工会战。
是年,水利电力部长钱正英接见8省赴京汇报大型水库安全状况的人员,对吉林省代表说:“新立城水库是最危险的水库。水库位于长春市上游,距市区只有20公里,是一个百年设计、千年洪水校核的二级建筑物,只能抗御3日降雨272毫米水量。你们省出现过400毫米,但按400毫米水量计算不行,应按辽宁出现800毫米来考虑。”水电部在郑州召开的全国防汛和水库安全会议上,把新立城水库列为全国重点险库之一。
1976年
4月22日 国家建委批准长春市南岭水厂第五净化系统建设工程设计。
5月 南岭水厂第四净化系统竣工投产,投产后与配套建设的供水管道相结合,缓解了大经路两侧、大马路以西、斯大林大街以东区域的用水紧张状况。
6月 净化药品紧缺,南岭水厂工人利用煤矸石灰研制新的净化剂“聚合氯化铝”,获得成功。
10月12日 为了缓解开运街两侧严重缺水问题,在开运街铺设2.5公里供水管道,11月16日竣工。
10月22日 由于全年天旱缺水,新立城水库、净月潭水库与南湖的水源均难以为继,长春出现供水危机。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修建“工农干渠”引石头口门水库水入长春。为此,成立了供水会战指挥部,此项工程于本日动工。
10月26日 长春市供水会战指挥部制定节水方案,对全市43家用水大户限制用水。
12月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建南湖取水泵站工程,抽取南湖水,供应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急需。
1977年
1月11日 为缓解持续不断的供水紧张局面,恢复市区深井供水,恢复了西四马路、民权一号、南湖一号、西四道街、重庆路等处深井。
3月4日 南湖取水泵站工程竣工,每日向第一汽车制造厂供水6000立方米。
6月31日 “工农干渠”引水工程全线通水,干渠总长32.5公里,土方量230万立方米,投资500万元。10月,干渠全部工程结束,日提水10万立方米,缓解了全市用水危机。
10月10日 长春市计委决定,汽车厂、市印染厂使用南湖水,每立方米水价0.12元。
11月10日 长春市防疫站通报,10月份供水水质发现6次大肠杆菌超过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11月19日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南岭水厂扩建工程会战指挥部,这是以第五净化系统为主体的工程。
12月28日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组织新立城水库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会同伊通县水利局,调查新立城水库上游拦水情况,以接济新立城水库源水。调查结果,上游各小水库均无水可放。
12月29日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发布《长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暂行管理条例》,对保护地面水源、地下水源,作出明确规定和奖惩办法。
1978年
3月 南岭水厂在有关单位配合下研制的“聚合氯化铝”凝聚剂,获得1978年度全国科学大会奖。
7月13日 长春市建委召开水费问题会议,决定每立方米源水收缴水费0.003元,由市自来水公司担负,9月26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批准实行。
11月4日 通往杨家崴子的供水管道工程竣工送水,结束了这个地区解放30年来没有自来水的历史。
1979年
3月13日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召开水价会议,决定每立方米用水收取维护费0.002元。
5月31日 新立城水库储水量降至1276万立方米,源水仅能维持到6月下旬。
8月26日 长春市二水厂第一阶段的建设工程破土动工。这个水厂以石头口门水库为水源地,开辟了城市供水第二个主要地表水源。
9月8日 日本水交会“关于长春市高浊度水对策研究恳谈会”提出“长春市南岭水厂设备改造方案”,由东京邮送长春。
1980年
5月8日 长春市《1980—1990城市供水十年规划》,在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指导下编制完成。
5月21日 因降暴雨,源水浊度升至6000度,市区管网水浊度8次超过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7月23日 日本水交会友好访华团第二次访问长春,修改补充了他们提出的《长春市南岭水厂设备改造方案》,并进行了技术交流。同时赠给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一台SK凝聚反应试验机。
12月13日 长春市南岭水厂扩建工程全部竣工。此项工程从1977年5月开工以来,国家投资800万元,新建一座取水泵站,日取水量7.25万立方米;新建成第五净化系统,日净水能力3万立方米;铺设口径900毫米的输水干管16公里。
是年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将水产研究所管理的净月潭水库重新归属自来水公司。但是,养鱼、捕鱼仍由水产研究所管理。
1981年
3月2日 长春市公用局、公安局、环保局、卫生局联合发出通知,对防止净月潭水库水源污染,作出新的规定。
是年南湖水源地污水截流工程竣工。此项工程将南湖宾馆和长春电影制片厂排放的污水截流后,经延安大路至斯大林大街,排入东北师范大学院内明沟,拆除原南湖宾馆污水泵站。
1982年
1月30日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长春市第二水厂第一阶段的建设资金,批准工程概算增加到3599万元,比原概算增加715.824万元。
3月25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来水公司成立“干管堵漏抢修队”,对全市输配水干管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护。
5月19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长春市节约用水暂行管理办法》。
7月30日 长春市第二水源工程指挥部从国家补助资金中,给二水厂的建设增加投资150万元。
8月31日 长春市经委批准成立长春市自来水公司水表厂。
10月30日 长春市第二水厂第一阶段建设工程竣工投产,举行竣工仪式。
12月29日 新立城水库划归吉林省水利厅管辖。
1983年
5月31日 长春市再次面临源水紧张,新立城水库仅存水8000万立方米,只能维持12天用水;石头口门水库水位降到泵房机组取水线以下,5月31日晚,开始利用临时设计的提水设施实行二次提水。
7月13日 长春市水荒加重,新立城水库已不能放水,被迫采取挖沟引流措施。
7月24日 为战胜水荒,重新启用二水厂投产后停用的“工农干渠”,引水至“五一”水库,再向南岭水厂输送石头口门源水。
9月8日 吉林省科委对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与山东建工学院共同研制的“氢氧化铝一步法制取聚合氯化铝”,召开技术鉴定会,通过鉴定,质量合格。12月7日 荣获吉林省科技成果二等奖。
12月12日 由吉林省和长春市组成验收委员会,对长春市第二水厂第一阶段建设工程,按日供水能力7万立方米标准进行验收。
12月29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投资30万元,在第二水厂通往市区的输水干管上接通12公里供水管道,解决了宽城区宋家洼子一带吃水难的问题。
1984年
5月26日 长春市自来水公司水表厂研制生产的D—1型电子水表,在吉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主持的技术鉴定会上通过鉴定。
9月1日 长春市二水厂第二阶段的源水输水管道工程动工,此项工程是从石头口门水库至长春市区铺设全长60公里口径400~1000毫米的地下输水干管。
10月 长春市供水技术考察团赴日本考察。考察期间,日本水道界友好人士中岛长次等提出以无偿合作方式,建设长春市二水厂第二阶段的建设工程项目。
11月14日 吉林省委书记强晓初就日本方面无偿合作建设长春市二水厂一事,致函万里副总理。12月,万里、李鹏二位副总理指示建设部,同意接受日本方面的无偿合作计划。
1985年
1月17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计划工作会议决定:二水厂第二阶段工程本年投资2000万元,用于铺设18.5公里的输水干管。
2月 日本“长春市日中友好水厂调查团”访华,就长春市利用日本无偿合作资金建设第二水厂的项目,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设部、经贸部会谈。长春市市长陈振康赴北京参加了会谈。
4月1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调整水费价格:除民用水价格维持每立方米0.10元不变外,其他企事业单位用水,每立方米由原来的0.17元上调至0.30元。本年,由于调整工业用水价格,供水企业由亏转盈。
4月10日 日本水交会人员,来长春商讨第二水厂建设的有关工艺设计参数和自控方案。
4月15日 长春大房身机场4.2公里供水管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4月20日正式通水。
7月2日 中国政府向日本政府正式提出对长春市二水厂建设给予无偿合作的设想,日本政府受理后,纳入两国政府合作轨道。长春市副市长李述赴北京参加与日方会谈。
7月10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投资的东安屯供水管道工程竣工通水,解决又一个偏僻地区的供水问题。
9月29日 日本驻华大使中江要介一行,应长春市长陈振康邀请,在国家外经部国际联络局长叶元格的陪同下,来长春考察“中日人民友好水厂”的建设项目。
11月 日本方面派出调查团来华协商建设长春市第二水厂的项目,同中国建设部在12月签署了“为建设18万m3/日最大水处理能力的水厂提供净化设备”的议定书。
日本水交会派出技术人员来长春,对二水厂建设工程进行实地调查与设计。这一工程总造价为1亿元(人民币),国内投资6500万元,日本政府无偿投资21亿日元(合人民币5040万元)。
12月27日 长春城市供水“微机遥测管网压力系统”技术鉴定会在吉林省宾馆召开,经省级鉴定,此项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是年 长春市第二水厂建设的管道工程,从石头口门取水泵站至苇子沟净水厂之间的源水管道工程完工。市区内铺设不同口径供水管线56条,使4700户居民和19个单位用上自来水。
1986年
1月17日 长春市公用局副局长朱连元率代表团赴日本,洽谈长春市第二水厂的设计与招标工作。
3月20日 中国城镇供水协会吉林省分会成立。
5月 中国方面承担的长春市二水厂第二阶段土建工程开工。
6月 经万里副总理批准,长春市第二水厂正式命名为“长春中日人民友好水厂”。
7月26日 由于降雨量大,新立城水库泄洪量达250立方米/秒,南岭水厂取水用的拦河坝东岸土堤被洪水冲开,自来水公司职工和解放军驻长部队及时组织抢险,险情持续多日。南岭水厂青年工人周清华在此次抗洪中牺牲,后追认为烈士。
9月2日 长春市“中日人民友好水厂”举行开工典礼。国家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储传亨、吉林省省长高德占、长春市市长王家桐与日本驻华大使中江
要介等日本友人出席了开工典礼。
9月29日 为解决市区西部供水不足的“朝阳公园供水加压站”第一期工程竣工投产。此项工程是长春市人民政府1986年为全市人民承办的“十大好事”之一,它缓解了市区西部的“吃水难”。
10月24日 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评审委员会为长春市“城市供水管网压力微机遥测系统”的研究成功,颁发科学技术进步四等奖。
12月26日以长春市公用局副局长朱连元为团长的“中日人民友好水厂”招标监督团,赴日本东京举行工程招标仪式,日本“丸红水道株式会社”以14亿750万日元的开价中标。翌年1月在长春市签定了工程合同。
1987年
1月23日 中日双方就“中日人民友好水厂”日方承担建设项目,举行合同签字仪式。
6月 由日本发来的长春“中日人民友好水厂”工程第一船设备物资运抵建设工地,日本方面承担的工程进入配套组装阶段。
7月3日 日本政府无偿援建长春“中日人民友好水厂”的第二年度拨款换文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
本月 日本方面举行“中日人民友好水厂”的设备安装工程开工典礼。
8月25日 长春市公用局局长张延平一行,赴日本会商长春“中日人民友好水厂”建设工程的招标和签署合同事宜。
11月3日 长春市南岭水厂露天沉淀池的改造工程竣工。投资420万元,日沉淀能力为4.6万立方米,提高了南岭水厂的生产能力。
1988年
2月12日 新建成的“中日人民友好水厂”净水设施四分之一系列(4.5万立方米/日)进行试验送水,市内受益区16.6平方公里,居民20万人。
3月 日本方面承担的“中日人民友好水厂”设备安装工程全部完工,进入调机、试车阶段。
4月24日 颁发《长春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5月6日 长春市公用局召开签订承包经营长春市自来水公司合同仪式,自来水公司经理李才兴作为法人代表,在集体承包合同上签字。
6月14日 长春“中日人民友好水厂”举行竣工典礼。新建成的净化系统日净水18万立方米。
6月16日 对第一汽车制造厂实施新的供水工程举行签字仪式。此项工程由国家和汽车厂共同投资,首先完成从石头口门水库至汽车厂的输水管道工程,日输水能力10万立方米。
8月17日 吉林省企业管理部门对长春城市供水企业的升级工作进行咨询考核,长春市自来水公司达到省先进企业标准。
12月 长春城市供水档案的管理工作,获得企业档案管理国家一级合格证。
1989年
1月21日 长春市建委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了“中日人民友好水厂”第二建设阶段源水输水管道漏损严重的原因。1988年,源水管道漏损达34处。漏损原因,76%以上是施工质量差和部分管材质量不合格。
2月21日 长春市公用局对“中日人民友好水厂”二期工程进行预验收,并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完善措施。
3月6日 吉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命名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为“省先进企业”。
4月3日 承包经营长春市自来水公司的1989年合同签字仪式举行,长春市人民政府允许的亏损额为450万元。政府对供水企业实行亏损包干、减亏留用的原则。甲方代表为长春市公用局长、财政局长,乙方代表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4月20日 长春市建委召开一汽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对“一汽供水工程”概算投资为6382.33万元,工期二年。
4月30日 二道河子区金钱村供水工程竣工通水,686户村民开始使用自来水。
5月1日 新立城水库管理局和石头口门水库管理处按照《吉林省水利工程水费管理办法》,从本日起执行新的源水收费标准: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023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0.04元。
7月1日 由市政府与“一汽”合资修建的“一汽供水工程”分别在石头口门水库和市区白菊路破土动工,全长51公里,日输水能力14.4万立方米。
7月7日 国家建设部评审团对长春市供水企业进行考核评审,长春市自来水公司通过了评审,在全国供水企业中,第四个进入“国家二级企业”行
列。
7月22日 天降暴雨,长春市源水浊度达6000度。大量雨水从暖气地沟涌入朝阳公园供水加压站泵房,3台电机遭水淹,停止了对市区西部供水加压。在人民解放军大屯机场空军部队支援下,23日恢复生产。
7月25日 新立城水库蓄水量超过3亿立方米,进入汛限水位,水库持续泄洪至29日,最大流量为130立方米/秒。
10月3日 联合国世界银行专家到长春考察论证“引松花江水入长春”的工程贷款项目。“引松”项目1987年获国务院批准,1988年通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可研报告的评估与论证,国家计委、财政部报请国务院批准向世界银行贷款1.2亿美元。
12月2日 以日本国厚生省大臣官房国际课课长辅佐池田修为团长的日本政府关于“长春市第二净水厂一期改造工程基本设计调查团”一行7人来长春。长春市“中日人民友好水厂” 一期改造工程,是由长春市政府和日本水道界友好人士的努力,经国务院批准,再次使用日本政府无偿合作资金,对该厂1982年第一阶段建成的净水系统进行扩建、完善,使日净化能力达到12万立方米,从而使“中日人民友好水厂”得到完善,成为日供水30万立方米的现代化水厂。
12月23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光复小区、解民小区建设免交给水工程建设费,其中光复小区免交168.9万元,解民小区免交34.65万元。
12月28日 长春市物价局、公用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长春市公用自来水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公用自来水每立方米价格由0.30元增至0.50元;
市管的8个公共浴池水费改为居民生活用水标准,每立方米用水收费0.10元。
1990年
5月26日 国家建设部授予长春市自来水公司“第三届(1988~1989)建设部部级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称号。
7月10日 以长春市建委主任刘中民为团长的长春市“中日人民友好水厂”赴日本考察团出访日本,就长春中日人民友好水厂扩建完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中方土建工程进度、日方设备安装等问题,中日双方进行衔接和洽谈。中方考察团对日方提供的设备进行考察。
7月22日 日本驻华大使桥本恕视察长春市“中日人民友好水厂”。
8月9日 长春供水企业科技人员研制成功的复合型高效混凝剂制取方法,获得国家专利。
8月16日 日本水道咨询株式会社代表团来长春,就“中日人民友好水厂”扩建工程日本无偿合作项目进行商讨。中日双方签署了咨询服务协议书。
8月26日 南岭水厂第五净化系统改造工程竣工。该工程使水厂供水能力比原来提高1.5万立方米/日,滤后水质达2度以下(国家标准为3度),其它各项指标均达到原设计要求。
8月29日 国家建设部委托的国家仪表检测中心,对长春市水表厂进行检测复查,水表厂通过验收合格,再次获生产许可证。水表厂1988年被定为吉林省城市用水计量检定中心。
9月1日 经国家物价局批准,长春市从本日起执行新的自来水用水价格:公用水由每立方米0.30元调至0.50元;民用生活水由每立方米0.10元调至0.20元。本年,长春城市供水的制水成本每立方米为0.46元。
10月20日 长春市热电二厂输水管道及配套工程竣工。将净月潭水库水直接引至热电二厂,日引水量2万立方米。同时,南岭水厂直接取新立城水库源水加压输送到热电二厂,日供水量4万立方米。此项工程显著缓解市区供水紧张局面,又首次实现分水质供水方式,降低了能源与药品消耗。
11月10日 一汽供水工程完成28.7公里源水输送管道铺设工程,本日试通水。
本月 “中日人民友好水厂”扩建工程土建部分竣工,7221平方米的新净化间通气采暖。
联合国世界银行的专家为论证“引松入长”工程,考察了长春城市供水的技术档案管理状况,并调阅供水企业微机储存的供水管网档案,对长春城市供水企业的档案管理,给予高度评价。
12月 长春供水企业职工,全国劳动模范张洪荣的事迹,载入《中国职工劳动模范辞典》。
本月 国家建设部委托吉林省建设厅,对中日人民友好水厂第二建设阶段的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通过。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包含水源、水厂、管网、水质、营业、管理、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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