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化验与监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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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53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化验与监测
分类号: X824
页数: 6
页码: 140-1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供水水质化验与监测情况,主要介绍了水质管理体系、检验项目、出厂水质与管网水质检验等。
关键词: 长春市 供水 化验

内容

“满铁附属地”时期,开始了水质检查。当时每月检查一次,检查14个项目:浊度、色度、臭味、硷性反应、盐份、硫酸、硝酸、亚硝酸、氯、高锰酸钾、硬度、固体物总量、1立方厘米水中含细菌数、铅等。1922年5月17日,“满铁附属地”负责公共卫生的警务署对当时的自来水水质作过如下记录。
  长春解放以后,1950年,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保护水源水质的管理办法,禁止在净月潭、南湖水源地放牧、捕鱼、洗澡及砍伐树木。同时,建立了水质净化与消毒规程。1951年,购置了水质化验设备,成立南岭水厂化验室。当时,水厂化验室还不能独立检验水质,需送市防疫所。水质情况每天向市公用局、市防疫所报告。检查的水样,在南岭水厂、市区深井、售水所和重点单位选取。当时的检查标准参照解放前的旧规程。水厂化验室成立以后,缩短了化验周期,便于及时处理水质问题,1毫升水含细菌数由500个降低到40个,水质浊度由20度稳定在10度以下。1953年以后,开始了全面水质检查。1957年,建立了8个水质检查站,这年自来水的细菌合格率为100%,余氯合格率达到98%。1959年,开始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的水样取自净月潭水库源水、南湖源水和南岭水厂、市区深井与管网等重点部位,化验项目达到29项。在供水企业中,建立了水质检验制度和化验室送水制度。1976年以后,执行国家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983年,按照国家颁发的更高标准,逐步建立起水质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的管理。
  一、水质管理体系
  长春城市供水的水质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和三级检验。三级管理是:供水企业的总工程师和有关的副总工程师对水质全面负责,由水质管理部门实行日常水质管理;各水厂负责本厂水处理工艺及水质管理;各水厂净水工段和送水工段负责净水工艺及送水工艺的质量管理。三级检验是:净水工段和送水工段的班组工人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浊度余氯进行自检;各水厂化验室对本厂源水、中间产品和成品水进行化验分析;供水企业中心化验室对各水厂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监测与化验。供水企业每月召开一次水质工作例会,各级水质负责人在会上通报各水厂水质与管网水质情况,之后针对近期可能发生的水质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改进和预防的措施。在三级管理、检验体系下,供水企业建立各项水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水质检验标准和工艺质量控制标准。如《水质管理工作条例》9章27条;《水质管理制度》8项27条;《质量管理标准》7项17条;《质量检测制度》3项9条;《质量考核标准》3项10条;《QC小组活动管理条例》4项8条,等等。对执行这些制度,规定了严格的检查与考核方法。
  二、检验项目
  把水质检验作为掌握水质状态的重要手段。开始,水质检验项目只有10多项,到1960年随着检验手段的加强,发展到29个检验项目,包括:1.浊度2.可溶性物质3.悬浮物4.总固形5.PH值6.总硬度7.永久硬度8.碳酸盐硬度9.碱度10.余氯11.溶解度12.耗氧量13.氨氮14.亚硝酸盐15.硝酸盐16.氯化物17.硫酸盐18.总铁19.锰20.钙21.镁22.碘23.铜24.锌25.砷26.汞27.细菌总数28.大肠菌群29.铅。1978年以后,对管网水规定了10个检验项目:1.浊度2.余氯3.细菌总数4.大肠菌群5.硒6.镉7.汞8.铬9.氯化物10.砷。1981年规定水厂化验室水质检验项目为:1.浊度2.余氯3.PH值4.水温5.色度6.碱度7.硬度8.氨氯9.亚硝酸盐10.耗氧量11.氯化物12.氟化物13.细菌总数14.大肠菌群。在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还具体执行吉林省地方标准6项:1.氨氮不得检出2.亚硝酸盐氮 不得检出3.硝酸盐氮≤3毫克/升4.毫氧量≤3毫克/升5.氯化物≤100毫克/升6.硫硫盐≤100毫克/升。
  为了提高检测能力,各水厂在80年代中期以后,采用和引进了现代的分析仪器。“中日人民友好水厂”在制定水质控制标准时,参照了日本水质的主要参数,引进日本连续测定记录仪,对水质监测项目,如浊度、余氯、水温、PH值等,实行自动控制。南岭水厂的浊度,余氯等项目检测,由使用目测比色法,发展到使用ICL—2型余氯测定仪和上海产的CDS—3型光电浊度仪。对其他水质指标,应用了色谱仪、极谱仪和原子吸收仪等先进设备。
  三、出厂水质与管网水质检验
  出厂水水质管理,实行水厂净化车间的班组、水厂化验室和供水企业中心化验室三级监测。各水厂净化车间班组负责检验进厂源水和制水过程中的水质状况,重点检验浊度、出厂水余氯,每小时检验一次;各水厂化验室负责检验进厂源水的27项指标和出厂水的28项指标,对浊度、余氯每2小时检验一次,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色度、碱度、氯化物等12项指标日检一次,全项检验每月一次;中心化验室定期抽检各厂出厂水的4项指标,对水库源水的27项指标月检一次。从1960年开始,按国家饮用水要求,实行管网水的监测检查,在市区设立40个采水点,各采水点每周轮流检验一次,必检的项目是浊度、余氯、细菌、大肠杆菌和硒、镉等指标,每季还要抽检一次。
  自来水水质是以管网水质的4项指标,即管网水细菌合格率、大肠菌合格率、余氯合格率、浊度合格率来计算综合合格率的。为了保证管网水质,在各化验室配备了721分光光度计,酸度计,测氯仪和测定铜、锌、铅、镉、PH值、耗氧等仪器,并运用排列图、因果图、关联矩阵图、柱状图、对水质实行标准化管理,具体的检验与计算方法是:
  (一)确定管网水采样点
  以1987年末为例,当时,全市用水人口141.5万人,其中流动人口12万人,常住人口129.5万人。实定采样点70个,在各区域水源水、出厂水、水质易受污染地点和管网末梢以及管网陈旧部分设置采样点:
  南关区:36.2万人,采样点15个;朝阳区52.8万人,采样点25个;二道河子区:16万人,采样点7个;宽城区:23.9万人,采样点10个;一水厂:8个(水源、进厂水、出厂水);中日人民友好水厂:3个;三水厂:2个(岳阳街、重庆路);上述每个采样点检验次数为每月2次。
  (二)计算水质合格率
  管网水质合格率计算方法为:
  (三)水质检验方法和取样容积
  对管网水细菌、大肠菌、余氯、浊度进行循环检查,每月各采样点受检2次;31项全检项目由中心化验室于每季度的中月中旬进行全检,采用消毒后的出厂水为检测水样,共设18个采样点;每个月中心化验室与各水厂化验室对源水和进厂水进行全检。对检验管网水质项目的取样容积、细菌、大肠菌、余氯和浊度均为500毫升;极谱仪(Cu、Zn、Pb、Ca)为100毫升;气相色谱仪(CHCL、CCL)为3000毫升;毒理学指标为2000毫升(其中氰化物水样中加NaOH1~2粒);放射性指标10000毫升。1988年,长春市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8.4%,管网水细菌合格率为100%,管网水余氯合格率为99.3%,管网水大肠菌合格率99.9%,管网水浊度合格率为94.8%。管网水26项国标检验项目合格率为100%,超过当年国家考核标准6%。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包含水源、水厂、管网、水质、营业、管理、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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