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网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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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53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管网建设
分类号: TU991.36
页数: 6
页码: 112-117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城市供水管网建设情况。
关键词: 市政工程 管网建设 长春市

内容

长春城市供水管网,在俄、日帝国主义侵略期间,虽然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却留有殖民地城市的痼疾。新中国成立后,一面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一面加以改造、建设,使之日趋完善。
  一、新中国成立前管网状况
  长春城市供水管道的铺设,始于沙皇俄国炮制《中俄密约》之后的1899年。当时,沙俄从清政府手中攫取了中东铁路的筑路权,强占长春西北5公里处的二道沟,作为中东铁路“附属地”,修建了宽城子火车站。在建成团山堡水源地同时,向宽城子车站铺设了约2公里的输水管道,管径在100毫米左右。
  1905年,沙俄在日俄战争中失败,被迫将长春以南的中东铁路转让给日本。1907年,日本侵略者在头道沟建设火车站,并以种种借口扩大“满铁附属地”,开始修建新水源地,铺设供水管道。1910年,铺设了第一水源地至长春火车站的输配水管道43.66公里。1913年,西广场配水塔建成后,又建设30多公里配水管道。从沙俄的中东铁路“附属地”到日本的“满铁附属地”,侵略者们铺设的供水管道近90公里,最大管径450毫米。在“满铁附属地”内,有一座配水塔,461个控制阀门,11个排气阀,302个消火栓。“九,一八”事变后,长春沦陷期间,日本侵略者在修建净月潭水源和南岭净水场的同时,在新开辟的市区内铺设了226公里的输配水管道。其中,在净月潭水库至南岭净水场之间铺设了口径900毫米、700毫米、600毫米的源水输水管各1条,总长37.8公里。在配水管道中,由南岭水厂经磐石路、工农大路至解放广场的口径600毫米输水管为市区配水主干线,长6.335公里,沿程分枝泻流。为保证高地势区用水,在解放广场建成一座高40米的配水塔(南长春水塔),引出2条口径300毫米管道,分别向建设街和东西朝阳路一带的日伪官邸区送水。1936年1月,开始用铺设的管网向新市区送水。1937年,侵略者在修建南岭净水厂第二净化系统的同时,继续铺设新市区的配水管道,同时为旧市区铺设部分管道。1940年投产时,计铺设新管道163公里。其中,在磐石路至工农大路方向,又铺设1条口径600毫米的输配水主干管,长4.13公里。
  1940年以后,长春城市人口大增,仅日本人就有10万多人,全市人口近70万。城市供水紧张,日本侵略者开始第三期水源工程。到1942年底,在建成南岭水厂澄清池、滤池各一座和第三净化系统的同时,又铺设30公里的输配水干管,其中1条经南岭大街、吉顺桥至铁西的口径600毫米管道,由于太平洋战争爆发使侵略者无力经营,只修到般若寺。
  到1945年日本侵略者投降,长春市区共铺设供水管网约460多公里。其中,口径100毫米的铸铁管225.56公里,200毫米的145.58公里,300毫米的35.7公里,400毫米的8.55公里,500毫米的1.73公里,600毫米的26.03公里,700毫米的15.51公里,800毫米的1.28公里,900毫米0.78公里。
  国民党统治时期,长春市供水管网仅维持沦陷时期的状况,毫无发展,且有损坏,以致长春解放初期,管网水漏失率高达90%。
  二、新中国成立后管网的拓展
  长春解放之初,城市供水管网处于恢复阶段,努力减少漏失率和浪费现象。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为了保证第一汽车制造厂、客车厂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用水,共铺设了3条供水专用线。在续建沦陷时期遗留工程南岭水厂第三净化系统的同时,向汽车厂铺设2条输配水管道:一条为口径600毫米,经南湖南侧直达汽车厂;一条为口径600毫米管道,沿工农大路、延安大路和宽平大路转向西开运街,在孟家屯车站与口径700毫米管道连接,做为备用线。这2条管线总长约25公里。在汽车厂区内,还铺设20多公里的配水干管和大量分支管。从1953年至1956年,共为汽车厂区铺设铸铁输水管道55.013公里,其中主干管6.8公里。在建设为汽车厂服务的供水管道同时,还续建了沦陷时期只修到般若寺的管道工程,这一工程是铺设口径600毫米管道,从般若寺经人民广场到西安大桥,最后到达客车厂,在厂区变径为400—300毫米。这样,就形成了从南岭水厂至客车厂的供水干线。这个期间,还恢复了沦陷时期建于崇智路与铁西的2个小型增压泵站,以提高管网水压。进入60年代,沦陷时期没有供水管网的二道河子区和铁北地区已发展为新兴的工业区。工业的发展与居民用水的增加,使二道河子区仅有的2条口径300毫米与200毫米配水管道远不能适应需要。通往铁北地区的2条口径200毫米和250毫米管道,日供水能力只有6595立方米,更难适应需要。当时二道河子区每小时用水量约为800立方米,而管网能力只有380立方米;铁北地区每小时用水量为460立方米,而管网能力只有270立方米。这两个地区水压很小,平均在0.4—0。6公斤/平方厘米之间,铁北地区有时几至无水压。为了解决这两个地区的缺水问题,随着新立城水库的建成,从1963年末开始,在修建南岭水厂第四送水泵站同时,铺设了一条由南岭水厂穿过伊通河,沿一面街西侧向北穿过吉长铁路,沿远达大街到东荣大路向西,经天光路到凯旋路的南北输水干管,干管中口径900毫米的铺设2560米,口径700毫米的铺设4540米,口径600毫米的铺设4060米,总长11.16公里,投资335万元。1965年投入使用后,基本上改变了城市东部与北部工业生产与居民生活用水难的状况。与此同时,在二道河子、八里堡和铁北地区,又铺设口径100毫米至200毫米的配水管35公里,解决了5万人口的用水问题。到1965年底,长春城市供水管网中口径100毫米以上的输配水干管总长达到了549.8公里。1969年末,因水源紧张,长春市开辟了杨家屯地下水源地。为这一工程铺设了12.5公里的输配水干管,由于水量有限,一直处于低压运行状态。
  70年代,由于城市供水建设长期“欠帐”,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干扰,长春市供水危机频繁发生。除水源紧张和制水能力不足,就是市区管网建设跟不上。如1973年,南岭水厂日净水能力为20.72万立方米,而城区管网日输配水能力只有16.2万立方米,制水与配水二者的能力相差很大,不能配套。尤其是大经路方向,原有配水管径最大只有200毫米,早已不能满足需要,沿路两侧三、四层楼长期断水。为了解决制配水能力配套和市中心区缺水,1975年6月在修建南岭水厂第四净化系统的同时,投资140万元,铺设配套输配水管线。这条干管口径为900毫米至4000毫米,管线走向:从南岭水厂经永安桥、全安广场,沿大经路东侧至七马路,然后向西沿新发路至北安路,与市医院东侧既设的400毫米口径管道连接,管线总延长7.01公里,管材大部分采用了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胶圈接口,管线中间设排泥口3处,阀门21处,排气阀6处。1982年5月,这条干管又延设2公里至西广场。到了80年代,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下,长春市编制了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水中的管网建设,取得了空前的成就。从1977年到1988年,口径100毫米以上的输配水干管,发展了171公里,使全市口径100毫米以上的供水管线总长达到767公里。1977年后的7年间,国家投资1千万元用于供水管网建设,铺设了口径100毫米以上的管道125公里,发展用水人口23万,并为形成大环状供水格局打下基础。1980年,在南岭水厂扩建工程投产的同时,一条长12.5公里的输水干线也建成投入运行。这条干线沿南湖南侧,经前进大街、宽平大路、正阳街至西安广场,主要用于向铁西一带输水。1981年,在贫水地段远达大街至北环城路、青年路、宋家洼子、临河街等处铺设了口径300毫米以下配水管道34公里。1982年,在二水厂投产前,向该厂主要供水区铁北、铁西和二道河子区铺设主要配水管道27条。在二水厂建设中,铺设了口径1000毫米的源水输水管道28.5公里。1983年,为构成大环流配水管网格局,投资1170万元用于市区管网建设,向边远地区铺设配水管道103.6公里,使宋家洼子、绿园新区用上了自来水。同时,在市区内又铺设一条长19.8公里的配水干线,这条干线沿远达大街北部、柳影路至青年路、西安广场,与一水厂扩建工程的管道连接,使该地区供水南北汇流,水压升高1公斤/平方厘米。1986年和1987年两年中,每年投资300多万元,铺设配水管道40多公里,增大了输水分流量。从1977年到1988年,随着管网建设的发展,长春市发展用水人口57.8万,主要是解决了偏远地区,如宋家洼子、杨家崴子、孟家屯至电台街以及东环城路一带的用水问题,使这些长期使用井水地区的居民有了自来水。到1988年末,长春供水管网中,口径100毫米以上管道,发展到767公里,每平方公里管网密度为7.3公里。其中口径300毫米以上干管总长266公里,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5公里。这年,长春城市用水人口发展到150.2万人,市区用水普及率为85.8%,生活用水量为130.9升/人日。
  长春解放之初,市区输配水管网资料已经残损不全。为了加强管网建设,必须尽快掌握管网状况,1952年组织技术人员绘制了市区配水管网图。1960年,又组织专业人员对输配水管网进行普查,基本查明了口径100毫米以上的输配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位置,同时绘制了口径100毫米以上的1:2000的输配水管网平面位置图。1981年进一步对口径300毫米以上的输配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普查,并绘成1:10000的长春市配水管网平面位置图。
  为加速供水管网建设,采取两种投资方式:一是国家投资兴建;二是用水单位自行投资修建。用水单位投资修建供水管道又有两种形式:一是独家投资独家使用;二是多单位投资共同使用。前一种投资占绝大部分。
  用水单位增设供水管道,1965年以前,首先由用水单位提出用水申请计划,绘制用水单位平面位置图,经市自来水公司批准,在编制给水施工图和工程预算后即行施工。1966年,由各供水管理所办理。1973年,又由自来水公司统一审批统一设计,各供水管理所负责施工。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包含水源、水厂、管网、水质、营业、管理、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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