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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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513
颗粒名称: 大事记
分类号: K293.41
页数: 31
页码: 744-774
摘要: 本篇记述了长春市郊区志的重大事件。
关键词: 长春市 大事记

内容

嘉庆五年(1800年)
  清政府在郭尔罗斯前旗所属长春堡东5公里处(今新立城镇卫星村新立城小街),设长春厅,辖沐德、怀惠、抚安、恒裕4大乡。厅隶属于吉林将军。
  同年,长春厅置理事通判。首任通判蒙古镶黄旗人六雅图,管理民人事务。
  同年,蒙旗自行“设柜”征租。赋税有大租、烧锅票及厘捐、斗税、土税、杂税。
  道光元年(1821年)
  元月,在今大屯镇白龙驹村设集市3处。
  道光五年(1825年)
  长春厅所在地由新立城北移20公里。建衙署于宽城子。
  同治四年(1865年)
  商人捐款建城垣。墙高3米,周长10公里。
  光绪六年(1880年)
  长春地方审判厅成立。
  光绪七年(1881年)
  商人李万福开始报领开采石碑岭煤矿。
  光绪八年(1882年)
  长春厅理事通判改为抚民通判,加理事衔。通判孙堪。
  同月,在农安城增设农安分防照磨。
  光绪九年(1883年)
  冬,长春厅,建长春养正书院。
  光绪十五年(1889年)
  长春厅升为长春府,仍隶属于吉林将军。抚民通判升为知府。首任知府正蓝旗人觉罗同勋。
  光绪十六年(1890年)
  长春府筹办练勇,设练总1人,练勇50人,由知府统辖。
  同年,城办商团,乡办团练。所有团丁、练勇均由各户轮摊或雇用,经费就地征收。
  光绪十七年(1891年)
  4月,设长春税捐征收局,经征烧锅票税、斗税、土税、杂税等捐税。
  光绪十八年(1892年)
  11月,长春府进行府试。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
  8月,伊通河出现特大洪水。八里堡、南岗子、黑鱼泡等村屯房屋悉被冲毁,庄稼全被淹没。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
  设长春邮政局。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
  东清铁路全线通车。
  光绪三十年(1904年)
  停止科举,设学校。开始在乡五区新立屯创立长春府第一所小学堂——新立初等小学堂,招生53名。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
  吉林将军长顺发放地照。
  11月5日,刘麟阁刘向阳和王荆山共同出资在长春开始经营粮栈业。设裕昌源粮栈。资本25万元,雇佣日本人1名,中国人50名。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年初,府设巡警局。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
  1月10日,日本人岛名福十郎在长春设隆泰公司,开始贩卖建筑材料。资本5万元,雇佣日本人3名,年利润金票3000元。
  同年,长春府开征垧捐。
  同年,成立长春府商务会,1917年改为总商会。
  12月1日,长春火车站建成。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
  1月21日,添设西路道,道署驻长春府城。
  同年,设长春府劝学所,管理城乡教育。
  同年,合并城乡警察所,称巡警局。
  同年,四乡农产品大量上市,多在本地销售。其中大豆销至营口、大连。
  同年,开征粮捐、亩捐等地方捐税。
  同年,日本人在“满铁”附属地建发电所,翌年末竣工供电。
  宣统元年(1909年)
  5月,将怀惠乡全部及沐德乡的4~7甲划出。全境辖6镇14乡。
  9月21日,西路道改称西南路分巡兵备道,道署仍驻长春府城。
  同月,长春巡警局改称长春警察所,知府任所长。
  宣统二年(1910年)
  5月,在今长春市西四道街开设市场。
  9月19日,在长春商埠地筹建电灯厂,翌年7月26日竣工。
  同年,长春府东北部饮马河、雾开河沿岸的鸡鸣山、张家湾、宋家屯等地黄思贵、高鹏山、刘纯江、曹振贵等9家农户利用河水耕种水稻17.5公顷。中,朝鲜族农民黄思贵种水稻0.5公顷。
  同年,成立地方财务处,经征地方捐税。
  宣统三年(1911年)
  6月,长春士绅毕维垣筹设兴业有限公司。在商埠地内建筑戏园、妓馆、〓庄、浴池、茶馆等房屋,呈请批准备案。
  1912年
  11月,民国政府实行大租、田房、契税、烟酒税、烧锅税等19种国税及垧捐、牲畜捐、营业附加税、戏捐、妓捐、屠捐等35种地方税。
  同年,今三道乡石碑岭金代开国名将完颜娄室墓被日本人盗掘。
  同年,民国政府开始办理山林承领事宜。
  同年至1913年10月,长春府外销大豆50余万石,豆油10万公斤,豆饼26万公斤。
  同年,成立县议事会、乡议事会。
  1913年
  长春府改称长春县,首任县知事苏鼎铭。
  同年,成立长春县财务处,同时改长春统税局为长春税捐征收局。
  同年,开始推广学校教育,改订私塾章程。
  1914年
  2月,县设保卫团总管理处,统辖保卫团马步各5队。
  6月,县设医学研究所。
  同月,吉林西南路分巡兵备道改称吉林省吉长道。
  1917年
  2月,长春县有私人钱庄18家。其中,恒升泰与恒升庆本号在吉林。
  1918年
  长春开埠局派人征收地皮捐:凡出地摊者,日纳吉钱5吊。
  1921年
  元月,在卡伦、米沙子、小合隆、万宝山各设邮政代办所1处。
  1928年
  4月29日,县医学研究所内附设牛痘局。
  夏,长春县第五区境内新开河一带,禾田万余公顷被水淹没,收成大减。
  1929年
  元月,长春县警察所改称长春县公安局,各区设公安分局。
  3月,《管理水井规则法》11条公布实行。
  8月5日,县公安局对境内水田调查登记。全县共有水田368.9公顷。其中,一区和九区分别有130.7公顷和164公顷。
  1930年
  2月,长春县划为一等县。面积467平方公里,人口52.1万人。
  自7月16日开始阴雨连绵40余天。伊通河水泛滥,庄稼被淹,房屋倒塌。
  1931年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军占领长春县。
  1932年
  3月14日,伪满政府将长春定为“国都”,改名“新京”。长春县仍存。
  4月,设伪长春县公署,首任县长宋德玉。
  同月2日,伪蒙古骑兵第一旅下属6个连,分驻长春县万宝山、双城堡、
  贾家屯、烧锅店、朱家城子一带。
  秋,伊通河水泛滥,境内低洼地被淹。吉长铁路两侧一片汪洋,房屋倒塌,居民受害甚重。
  11月13日,伪长春县公署设警务科,下设警察署和警察分驻所。
  同年,一间堡、兴隆山、大屯火车站附近铁路职工宿舍开始用电照明。
  同年,长春县第一区划入九台县。
  1933年
  3月1日,伪满文教部强令各级学校唱诵伪满《国歌》,背诵《建国宣言》、《诏书》等。
  11月,京白线(长春—白城)铁路建成通车。
  同年,伪长春县公署设日本人县参事官及属官各1人。首任县参事官石川博见。
  同年,开始修筑长春至吉林的公路,翌年9月完工通车。公路全长120公里。
  同年,乐山村大岭屯农民李甲三以“反满抗日”罪名被活埋。
  1934年
  3月1日,日本人竹内节雄继任伪长春县参事官。
  5月,净月潭水库动工,1935年11月竣工。
  同月,长春县财务处改称财务局,征收全县地方税捐。
  同年,正式实行保甲制,推行“保甲法”,强迫各户互相监视“连坐告发”;审查全县居民,发给“良民证”。
  同年,境内发生水灾。59户房屋倒塌,淹死2人,牲畜7头,淹没农田84100公顷,损失伪币374526元。
  长春县行政区划编为5保32甲,实行“保甲”制
  1936年
  1月14日,伪满文教部公布《关于小学教科书规程文件》,规定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学习日语,增加实业课。
  4月,大屯先后有德盛兴、永发茂、永远达、义发东、会庆和等粮栈12家。
  8月31日,建立义仓制度,全境有义仓5座,库房75间。
  同年,日伪推行殖民地租税制度,重新测量土地,建立台帐,调查营业情况,捐税递增。
  同年,开始修筑长春至伊通公路,全长58公里。
  同年,废除保甲制设行政村26个,警察署6个。
  1937年
  1月,伪县参事官改称副县长。伪长春县首任副县长日本人皆川富之亟。
  2月,西医李文忠在今大屯镇开设亚东医院。
  3月10日,伪满文教部发布在教育中彻底普及日语的训令,重申各校要普遍开设日语课,增设国民道德课。
  12月,伪政府公布《满洲劳工协会法》,在全县抓劳工。
  同年,将长春县小合隆、大屯两区划归“新京”特别市。
  1938年
  春,朝鲜族农民在今大屯镇红光村十二马架子屯新开河沿岸开荒种水田50公顷。在河道上修柳条坝自流灌溉引水。
  元月,实行《新学制》,国民学校,7岁入学,学制四年;国民优级学校,学制二年;国民高等学校;学制四年。同时将私塾改成国民义塾。
  1940年
  元月,开始实行“粮谷出荷制,”限定农民粮谷出售量和出售地点。
  同月24日,日本大明陶瓷株式会社在兴隆山建成。
  2月,设长春县兴农合作社,办理农民粮食交易事务。社主任日籍朝鲜人新春到吉。
  4月,伪满洲国公布《国兵法》,《国兵法实施令》,由募兵制改为征兵制,在全县检查壮丁:凡年满18岁的男性青年,均为适令壮丁。经体检合格者应征入伍,服役3年,不合格者编入“勤劳奉仕队”劳动。
  1941年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伪政权推行“战时经济紧急法案”,先后4次实行大增税。
  1942年
  1月,伪长春县商工会成立县生活必需品零售组合(联合会)及县香烟零售、水果、机器、铁匠铺、纺织等各种商工业组合(合作社)。
  12月8日,伪满政府发表《国民训》,各校师生在校长领诵下集体背诵《国民训》。
  同年,长春县在开安镇设长春县立国民高等学校。
  1943年
  春,从河南、山东等省抓来劳工疏浚新凯河道,挖掘通往太平池水库的导水渠,到1945年8月基本完成。
  3月31日,伪满政府将“勤劳奉仕”列为学校正式课程。
  1944年
  1月,伪满政府正式公布《国民勤劳奉仕纲要》,驱使县民劳动。
  同年,县内抓劳工,押送到通化、辽源、虎林、鹤岗等地采煤、修筑军事设施。
  1945年
  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伪长春县瓦解。
  同月,苏联红军进驻长春县。
  同月,阴雨连绵45天。伊通河洪峰流量每秒415立方米,秋后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
  10月,根据中共吉林省委指示,在今农安县开安镇,建立长春县人民自治政府。
  同月,建立中共长春县委员会。
  1946年
  1月6日,国民党政府成立长春县警察局。
  同月,长春县人民自治政府在小双城堡组建长春县公安局。
  2月,长春县人民自治政府依法镇压罪大恶极的伪长春县警察大队长“北霸天”景海山。
  同月,土匪窜扰合隆镇小八家子屯(今属农安县),县人民自治政府派警卫团一排人前往截击,毙俘匪徒近百人。
  4月14日,东北民主联军解放长春。长春县民主政府发出安民告示,收缴民间散在枪支。
  同月25日,中共吉林省委派韩清泉带领部分武装工作队员进驻长春县。
  5月,县民主政府在万宝山成立乡政干部训练班。招收17—27岁男女青年。
  同月23日,国民党军再度侵占长春市。
  同月28日,中共长春县委、民主政府机关及县武装力量离长北撤。途经陈家纸坊时,遇土匪千余人拦截。经激战后,攻破3个土围子,击溃全部土匪,俘获为首者6名,就地处决。
  同月,县大队副大队长冯自强带领其旧部50多人叛变投敌,杀害双城堡区委书记徐浊枝等3人。
  6月,国民党长春县政府在长春市西四道街成立。县长张骏图。
  同月,国民党长春县政府成立长春税务分局,下设万宝山稽征所,征收长春县的中央税和省地方费。
  同月,中共吉江省委指示,长春农安两县合并为长农县,成立长农中心县委,领导长、农两县。书记董雨航。
  7月2日,国民党长春县政府颁布征收所得税、遗产税、印花税、货物税、盐税、矿税、营业税、土地税、出产粮食税、房捐、娱乐捐、营业牌照税、屠宰税、契税以及其他捐费的布告。
  同月,国民党长春县政府设警察所5处,分驻所20处。警察331名。
  同月,霍乱流行,合心乡哈达、新农家村死亡50多人。
  8月,驻长春地区的特三团与长农两县独立团组成长农支队,在长农两县开展剿匪武装斗争。
  10月,国民党长春县政府从县内18—45岁的男性中抽丁2920人。
  11月,国民党长春县政府成立田赋征收处。
  同月,国民党长春县政府沿用伪满保甲制度,实行保甲连坐制。将全县划分为25乡、镇,418保,7510甲。各乡成立自卫团、情报所、军民合作站。
  12月,国民党长春县政府前后9次召开县临时参议会,通过“征收乡自治费”、“确保地方治安”、“军粮统购”、“整顿地下军”及“检举共产党”等项反动提案。
  1947年
  3月,长农县划归辽北省第二专署管辖。
  同月,兴隆山镇龙泉村小青咀屯,发生地主李家土围子武装阻击民主联
  军事件,军方伤亡近百人。
  7月,中共松北第四工作团,在长春县双庙子开辟新区,建立区、村政权。
  9月,独立六师、吉北二团、松北三团分驻朱城子、大青嘴子、升阳、双庙子、卡伦、万宝山、鲍家沟一带进行剿匪。俘获土匪头子“双阳好”,就地处决。同时,开仓济贫,收缴枪支,组织农会,建立区、村政权。
  1948年
  3月1日,在双庙子成立长春县民主政权。县委书记郭温庭,县长石达。县辖双庙子、朱城子、万宝山、米沙子、滨河、同太、鲍家、兴隆山、卡伦等9区。
  同月23日,长春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
  5月18日,东北人民解放军(原东北民主联军)围困长春,划定长春市周围25公里以内区域为封锁区。
  同月,中共长春县委在朱家城子创办长春县干部训练班,先后共办5期,培训干部250人。
  同月,县公安局经过多次剿匪战斗,打击了土匪的嚣张气焰。先后俘获土匪156人。土匪头子张平推被押送其原籍蛟河县处决。
  5月25日,陈德彪同志率全连战士,在夺取大房身机场战斗中英勇牺牲,当地人民将他安葬在三间窝堡屯并在墓前树碑纪念。
  6月6日,长春县成立县武装大队。队长江寿田,政委郭温庭(兼)。下设5个中队,干部20人,战士139人。
  同月17日,长春县政府宣传《封锁长春的15条决定》。
  7月10日,县委发出封锁长春计划:伊通河以东3公里至卡伦、米沙子、万宝山的中间地带为军事封锁线。
  同月,成立长春县公安局,局长温浩。
  同月,设长春县税务局。
  8月,县大队扩大兵员,在双庙子、朱家城子区各扩兵100名,在米沙子区建1个连。其他各区充实区中队,每队37人。
  10月17日,县委在朱家城子(今属德惠县)召开有180人参加的土改动员大会,历时8天。县委提出“土改与建政的意见”,抽调干部125名,组成土改工作队。
  同月19日,长春解放,全县人民欢腾鼓舞,共庆胜利。
  同月,县委组织125名干部领导土地改革,翌年1月27日结束。共接没收富占有土地132006公顷,分给无地农民25478户,140432人,平均每人
  分得土地0.94公顷。
  11月,县委机关由朱家城子迁到长春市大经路53号;县政府机关迁到长春市西四道街原长春县公署旧址。
  同月,全县以区为单位分别召开东北解放庆祝大会。
  1949年
  1月27日,全县9个区分别召开贫雇农代表大会。
  同月,兴隆山区兴隆村后兴隆沟屯,由徐毓文等16户组成全县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在农业生产上实行农户间的劳动协作。
  2月10日,双庙子区划归九台县。
  同月27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长春县筹备委员会成立。
  3月17日,县委召开区委书记、区长联席会议,布置扩军工作,全县扩兵1285名。
  8月29日,怀德县的双城堡;农安县的开安、龙王、烧锅、合隆和西新6个区划归长春县。
  8月17日~9月6日,全县开展反动党团、特务、土匪、散兵游勇登记工作。
  9月16日,县人民政府迁至市斯大林大街2段9号。
  10月1日,在县人民政府院内隆重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大会。
  同月12日,长春县法院撤销,合并于长春市法院。
  12月23日,县委、县政府在卡伦召开首次劳模大会。
  同年,县政府成立公路科。
  1950年
  2月1日,在卡伦召开中国共产党长春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同月,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长春县委员会。
  3月29日,成立长春县中苏友好协会,郭温庭当选为会长。
  9月,县委、县人民政府迁至合隆镇小八家子屯办公。
  同月16日,武建义任县长,车朝生任副县长。
  11月1日,召开县劳动模范大会。
  同月,县委召开扩军会议,全县扩兵2451名。
  同月,双城堡区发现鼠疫患者64人,死亡32人。
  1951年
  1月下旬,同太区供销合作社王忠村分销店被抢。主犯郭某被依法枪决。
  3月1日,在大屯镇召开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首届一次会议。县长武建义作了关于农副业生产和战勤负担的报告。
  同月24日,全县组织2个担架连,队员425人,赴朝参战。
  同月,成立长春县防疫所。
  4月24日,县机关由小八家子迁回长春市。
  5月,设县武装部。
  6月10日,在朱家城子召开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首届第二次会议。
  同月27日,召开3个区1.5万人参加的控诉公审大会。对反革命分子分别判处死刑62人,有期徒刑110人,管制32人,教育释放31人。
  8月10日,成立东北银行长春市支行长春县办事处。
  同月17日,暴雨,伊通河水暴涨。18处堤防决口。全县9个区71个村427个自然屯10854户遭受水害。淹耕地36466公顷,冲倒房屋300余间。
  同月末,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派以水利部长傅作仪为团长的慰问团到马哨口视察灾情,慰问受灾群众。
  同月10日,在卡伦召开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同月,全县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
  11月,东北局和省委派来4个工作团,县委组织2个工作团,共540名干部深入基层,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
  1952年
  1月14日,赴朝参战的2个担架连归国。
  2月,全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兴隆山徐毓文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
  2月,成立各级防疫委员会组织,动员群众起来积极参加以反细菌战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4月10日~12日,在大屯召开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7月,长春市动员5万名民工,在伊通河补修堤防75公里。
  10月10日,市县合并,长春县16个区分别划归长春市、九台、德惠和农安县管辖。
  同月,16区(米沙子)、17区(万宝)、18区(合隆)分别划归德惠、农安两县。
  12月26日,市委决定农村工作委员会由李承锟、张诚华、赵枫、王云峰、刘洪福、郭景兆、江含、王学仁等8人组成。李承锟兼书记,张诚华、赵枫为副书记。
  1953年
  12月,米沙子区、万宝山区、合隆区划归农安县。
  6、7、8月,降雨346毫米。12个区受灾面积16917公顷。
  12月,大屯、净月、兴隆山、范家店4个区设粮食管理所,成立26个粮食供应店。
  同年,在大屯、城西、兴隆山等乡(镇)营造“西北”农田防护林405公顷。
  1954年
  1月,贯彻中共中央互助合作会议精神,农村互助合作运动有新发展,各类互助组发展到6993个。
  10月,郊区第一所中学——长春市第九中学校舍在大屯镇落成。
  同年,在大屯阜丰山建成郊区第一个采石场。
  同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全区240200人(男122683人、女117517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37人。
  1955年
  5月,在伊通河右岸兴建福利和宏明两处电灌站,总装机容量,42千瓦,当年浇菜田30公顷。
  同月,调整疏菜乡:兴隆山区为一个菜乡;新立乡——范家店区为两个菜乡——范家店乡、唐家营子乡。
  7月,卡伦区划归九台县。劝农区、奢岭区划归双阳县。
  8月,开展第二次镇反运动。月末,共逮捕反革命分子144名,收缴步枪2支,子弹240发。
  9月下旬,中共长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先后共训练了千余名干部,并组成办社工作队。
  12月14日,调整菜乡。大屯区划3个菜乡——黑嘴子、分水岭和大广乡;兴隆山区新立乡的苇子沟,大、小南屯,东朝阳沟、小朝阳沟和杨家店屯划
  归三道乡。
  1956年
  1月,改乡人民政府为乡人民委员会。
  同月20日,兴隆山区徐毓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3月,在兴隆山建立长春农业机械拖拉机站。
  同月,全区投工11万余人次,修筑伊通河防洪堤防和无名河的根治工程。
  4月26日,长春市郊第一座小型水库——石碑岭水库动工,1957年11月建成。
  1957年
  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和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支行农金科改为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郊区办事处。
  3月28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长春市郊区人民委员会,与市农林局合署办公。
  5月27日,经市委决定,吉林省委批准,成立中共长春市郊区委员会。
  6月下旬,长春市郊区整风运动和反右斗争开始。
  8月,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长春市郊区为县一级建制,建立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同月,郊区所属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开展肃反运动,到1960年3月18日结束。
  同月11日,净月乡发生一起因吃臭米面中毒事件,5人死亡。
  同月21日,农林乡又发生一起因吃臭米面中毒事件,6人死亡。
  8月,大雨。全区过水面积11300公顷,成灾面积5700公顷,受灾户1146户,冲毁桥梁33座,塘坝3座。
  10月5日,召开长春市郊区首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车友民为区长,周希纲、魏国忠为副区长。
  同年,由市财政投资150万元,在净月乡筹建化肥厂。
  1958年
  4月20~23日,召开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车友民为区长,周希纲、魏国忠为副区长。
  5月,全区开始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
  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
  7月19日,区委召开向水利化大进军动员大会。区委第一书记张云作《全党动员,战胜干旱,迅速掀起水利建设高潮》的报告。
  同月20日,新立城水库开工兴建。库区占地75.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6200公顷,迁移2431户,拆迁房屋3998间,到1962年11月竣工。
  同月,郊区遭到历史罕见的干旱,伊通河、新凯河、雾开河、永春河均断流。长春市组成15万抗旱大军和郊区13万人,共同奋战,挖土井,浇农田35800公顷,抢种秋菜3000公顷。
  同月29日,苏联莫斯科利哈乔夫汽车厂青年代表团团长尤·伊·法尔杜宁和第一汽车制造厂团委书记王道义与同心社社员一道打井浇地。命名为“中苏友谊丰产井”。
  8月24日,成立郊区第一个人民公社——红旗人民公社(后改称净月人民公社)
  9月6~17日,成立卫星、跃进、曙光3个人民公社,实现了全区人民公社化。
  同月19日,扩大郊区民兵组织,组建1个民兵师。师长郑东发(区委副书记兼),兴隆山、净月、大屯、城西公社分设民兵团。
  同月,郊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合并为政法部。于明昌为部长。
  同年,为贯彻“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实行“两条腿”走路,创办耕读小学(亦称下伸点),公办、民办同时并举。
  同年,对区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统一部署。掀起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群众运动,取得除四害(老鼠、麻雀、苍蝇、蚊子)、讲卫生的好成绩。
  1959年
  1月,伊通县的双庙子乡、大南乡和乐山乡、榆树乡等距新立城水库2.5公里以内的区域划归郊区,成立大南、乐山两个乡。
  2月13日,组织60户朝鲜族人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参加建设。
  3月,成立长春市郊区人民武装部。
  5月12日,全区抽调区机关干部229名,下基层锻炼。
  8月20日,长春市委决定,杨春任郊区委副书记兼区长。
  9月11日,净月人民公社金星管理区划归净月农场。兴隆山人民公社长江、团结两个管理区组成东郊农场。
  10月,长春市郊区防疫站成立。
  同月,设郊区体育运动委员会。
  11月,成立乐山、大南两个人民公社。
  12月13日,全面开展以社会主义教育为纲的整党整社运动。到1960年1月25日结束。
  同月26日,召开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杨春为区长,于明昌为副区长。
  同年,郊区有15个管理区接通了有线广播。
  1960年
  1月6日,郊区工会委员会成立。
  同月15日,成立郊区电影管理站。后改称郊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2月,进行文物普查。在四门李等7处遗址,采集文物99件。
  同月20日,划五四、富强、城西、爱国、双丰6个管理区为蔬菜管理区。
  5月7~9日,召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春为区长,于明昌、魏国忠为副区长。
  6月,由于暴雨袭击,全区过水面积12500公顷,成灾面积5400公顷,有12964户受灾,淹死牲畜14头,冲毁桥梁8座,倒塌房屋1512间。
  9月23日,召开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王福义、李洪业、孙国栋、杨守藩为副区长。
  11月17日,召开区委扩大会议。根据每人每年口粮标准120公斤的实际情况,号召实行“瓜菜代”。
  12月23日,区委召开五级干部会议,共1500人。传达中央十二条和省委补充规定。
  同年,长春市第九中学被评为全国文教战线先进单位。校党支部书记出席了全国文教群英会,受到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国务院颁发了奖旗和奖状。同年暑期,学校增设了高中班。
  1961年
  1月2~30日,在整风整社运动中纠正了“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生产瞎指挥风),确定了以管理区为基础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3月,成立长春市郊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同月,三道乡(今三道镇)丰产村出土大量金代文物,石碑岭的完颜娄室墓遗址,被列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同月22日,大屯人民公社划分为大屯、永春、西新3个人民公社;城西人民公社划分为城西、合心、兰家3个人民公社。
  5月7~9日,召开区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春为区长,于明昌、魏国忠为副区长。
  11月27日~12月28日,东北局和省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在郊区兴隆山公社进行基本核算单位下放试点。
  同年,全区精减职工195人。
  1962年
  2月10日,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执行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决定农村人民公社一般以生产队(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3月24日,区、社两级国家行政编制和区属事业编制定为449名,较原编制减少124名。
  8月21日,全区发生蚜虫。受灾面积5260公顷。其中,秋菜受灾2960公顷,占秋菜总面积33%。
  9月15~18日,召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王镇禄为区长。
  12月8日,区委召开1479人参加的四级干部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
  1963年
  3月30日,区委召开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200名。
  4月25日,长春市畜牧局的和平农场划归郊区管理。
  同月,国民党建军连长,龙华佛教会头子陈万贞,幻想变天,进行反革命活动,被判处死刑。
  5月12日,区南郊农场划归长春市畜牧局管理。
  6月3日,召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镇禄为区长,于明昌、李洪业、吴守魁为副区长。
  7月23日,区委成立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刘洪福。
  同月31日,日降雨143毫米,新凯河堤防决口11处,长330米,造成合心公社的于家、哈达、踊跃3个大队、21个生产队,1733公顷耕地受灾,绝收面积达1200公顷。
  9月6~21日,区委召开区、社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
  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在农村开展“清工分、清帐目、清财物、清仓库”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动员各级干部主动“下楼”,解决如何刹住“四不清”的问题。
  11月15日,全区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同月28日,大屯人民公社卫生院改为长春市郊区人民医院。
  1964年
  5月25日,召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增选陈仁山为副区长。
  8月14日,伊通河堤防(乐山段)决口3处。受灾面积9300公顷。其中2700公顷绝收。
  同月,邓小平视察郊区邰家屯水库和净月公社红旗人民敬老院。
  同月,召开区贫下中农代表会。选举贫下中农协会领导成员,陈贵为主任,路永海为副主任。
  12月25日,召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同年,农业学大寨运动开始。区委提出学大寨人,走大寨路,树立人定胜天的思想。
  同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区总人口281477人。其中男性144928人,女性136539人。
  1965年
  1月,区委向全区干部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
  4月,因新立城水库占地,大南公社2000户居民移居新立城公社。
  5月13~15日,召开区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于明昌为区长。
  同月31日,长春市水利局召开解决德惠与郊区边界水利纠纷的协商会议。经过现地调查和充分协商,签定了有关协议。
  9月17~21日,召开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于明昌为区长,李洪业、陈仁山、刘开力为副区长。
  1966年
  1月8日,成立郊区农业生产建设指挥部。
  4月1日,兴隆山人民公社划分为兴隆山、三道两个人民公社;新立城人
  民公社划分为新立城、农林两个人民公社。
  6月1日,郊区组成“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陈健儒任组长,逐级传达《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
  8月中旬,大搞“上揪下扫”。区内各中学“停课闹革命”,相继成立“红卫兵”组织。
  同月,乐山人民公社的前进和大南人民公社的榆树两个大队遭受雹灾。受灾面积425.5公顷。
  9月18日,各中学“红卫兵”学生和部分教师开始到外地“大串联”。
  10月2日,大屯附近发生5.2级地震,郊区西部有感。
  11月,全区各地先后成立“红色造反团”、“小学教师造反大军”、“长春公社”等群众组织。
  12月16日,区委发出《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和《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的通知。
  1967年
  1月25日,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吉林农业大学部分“造反派”学生进入郊区与区机关“造反派”和“小教造大”等组织联合成立“长春市郊区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委员会”,全区刮起了“夺权风”、“罢官风”。
  2月28日,长春市郊区人民武装部成立生产指挥部。
  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6025部队进驻区机关支“左”。
  1968年
  1月,长春市郊区公安分局实行军管。
  4月27日,成立长春市郊区革命委员会,委员41名,设常委15名。主任刘洪夫。
  5月31日,成立长春市郊区群众专政指挥部。
  6月1日,区内各中、小学师生停止串联活动,“复课闹革命”。
  8月,兴隆山、大屯两镇大搞人防工程。
  9月16日,区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600多人进驻20所中学和69所小学,领导斗、批、改。
  10月10日,新凯河东侧大堤堤防工程正式开工,11月5日完工。
  1969年
  2月24日,大屯、兴隆山两镇革委会撤销,分别并入大屯、兴隆山两个
  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同月28日,成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
  4月,组建郊区基干民兵团,下设12个民兵营和6个民兵连。
  5月22日,英俊、净月、东风、五七、红旗5个人民公社划归郊区。
  6月1日,成立区斗批改办公室。
  秋,郊区对新凯河右岸堤防的十二马架子到于家岭段加高加宽。于家岭到农安县顺山堡段改建,总长20公里,1970年春完工。
  11月17日,郊区革命委员会紧急动员干部上山下乡,走“五七”道路。
  12月20日,成立区战备办公室。
  同年,在兴隆山人民公社安龙村建郊区农机修造一厂。
  1970年
  2月20日,长春市和平农场划归郊区。
  3月,“一打三反”运动开始,到1972年10月末结束。
  7月31日,全区17个人民公社,139个大队全部实现合作医疗。同日,撤销郊区财政金融局,分别成立长春市郊区财政税务局和人民银行郊区办事处。
  8月9日,成立区“八·三”工程(输油管道工程)会战指挥部。
  同年10月1日,正式开工。1971年3月1日,郊区段全部竣工。
  同月19日,红旗人民公社的四季青、四间大队划归城西人民公社;城西人民公社的城西、小城子大队划归红旗人民公社。
  同年,在三道人民公社丰产大队境内建立长春市郊区煤矿。1984年划归长春市管理。
  同年,永春人民公社平安大队平安堡屯发生火灾。60户中有半数民房被烧毁。
  1971年
  2月2~5日,召开中共长春市郊区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刘洪夫为书记,张璧、罗积夫为副书记。
  3月4日,区委决定:革委会政治处改为政治部;生产指挥处改为生产指挥部;人民保卫处改为人民保卫部。成立文教局、工业局、农林畜牧局、卫生局、水电局、农机局、房地产管理局、粮食局。
  同月21~30日,区委召开保卫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第十五次公安会议精神。
  4月1日,大南人民公社土别岭屯发生火灾,烧毁民房108间。
  同月,在英俊公社福利大队的七、八两个生产队进行蔬菜喷灌试点,面积1公顷。
  5月9日,区委召开17级以上党员干部会议,进行批陈整风。
  8月12日,成立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陈健儒。
  11月,在大屯镇建郊区食品厂、肉类加工厂。
  12月,按照中共中央通知精神,区委开始分批向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传达林彪叛党叛国事件,开展批林整风运动。
  同月,经市革委会批准,在五七人民公社建立118中学;在兰家人民公社建立119中学;在合心人民公社建立120中学;农林人民公社的胜利与东升两个小学的初中班合并,建立121中学;在兴隆山人民公社建立122中学。
  1972年
  1月19日,召开全区“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大会,树立永春公社八一大队曲家沟生产队等10个学大寨先进典型。
  2月3日,召开全区党员干部会议,批判林彪一伙炮制的《“571工程”纪要》反革命纲领。
  2月28日,召开共青团长春市郊区首届代表大会。选出47名委员组成共青团长春市郊区委员会。
  同日,全国塑料薄膜大棚科研协作会议在郊区召开,推广英俊公社福利大队大棚蔬菜生产经验。
  10月25日,区委召开“一打三反”运动总结会议。运动中定为敌我矛盾的112人。逮捕28人,交群众监督改造的58人。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26人。
  1973年
  1月30日,恢复长春市郊区人民法院。
  3月21日,区委召开首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省委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批林整风。
  5月18日,召开郊区三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第三届妇女联合会。
  6月1日,区革委会发出《加强山林树木管理,严禁滥砍盗伐》的布告。
  同月,成立郊区疏菜局。
  12月6~9日,召开区、社、队三级干部会议,到会460人,交流学大寨变昔阳的经验教训。
  同月23日,召开区烈、军属荣复、退、转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同年,郊区建第一座变电所——大南变电所。
  1974年
  2月18日,长伊、长德、长乐公路郊区段新建和改建工程开工。
  3月,新立城公社丰收灌区系统配套工程动工。
  5月,区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改为区委干部学习班。
  8月4~12日,区内发生乙型脑炎,患者226人,死亡50人,波及17个公社89个大队。
  9月12~14日,大南、新立城、永春、农林、西新、大屯、东风9个公社,30个大队,317个生产队遭受雹灾,受灾面积6047公顷。
  10月15日,成立郊区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领导小组。组长陈健儒。
  同年,全区推行奶牛人工授精技术。
  1975年
  2月17~21日,召开全区农业学大寨先进集体,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
  同月,区委决定,成立区多种经营领导小组。组长陈健儒,副组长于明昌、耿殿起。
  3月,将区委干部学习班改为五七干校。
  4月13日,召开区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
  同月25日,南郊渔场会战开工。市、区出动26万人的义务劳动大军,动用2200个机械台班。一个月时间,修建鱼池79面,总面积41公顷,完成土方36万立方米。
  同月,长春市郊区地震办公室成立。
  7月,教师队伍实行“对流”,部分教师到生产队劳动,接受“再教育”,部分社员进校任课。
  12月11~18日,召开区委全委(扩大)会议,贯彻“三要三不要”(要搞马列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搞团结、不要搞分裂;要搞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的原则进行整风。
  1976年
  1月8日,周恩来逝世,全区人民举行悼念活动。
  同月16日,成立青少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尹淑珍。
  4月13日,发现近1000公顷夏菜受到有毒塑料危害。
  6月21日下午6时30分,遭受冰雹袭击,全区受灾面积达6200公顷。其中,菜田250公顷。
  9月9日,毛泽东逝世,区内分设灵堂,举行悼念活动。
  9月14~16日,召开第三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
  10月10日,区革委会在大屯镇组织“社会主义大集”,赶集者近万人。
  同月25日,全区举行盛大集会,热烈庆祝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伟大胜利。
  同月26日,区社队企业管理局成立。
  11月,区副食品办公室成立。
  同月11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
  1964~1976年末,区接收下乡知识青年23445人,建3161个集体户。
  1977年
  1月,城西公社供销社饭店和职工食堂用病猪肉做菜,造成107人食物中毒。
  2月8~10日,召开区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会。
  3月29日,区委响应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的号召,发出《关于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大干社会主义》的通知。
  6月19~21日,连降冰雹,全区受灾面积18500公顷。水冲面积1100公顷。
  同月,恢复区委党校。
  8月15日,区召开烈军属,荣、复、退、转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及拥军优属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40名。
  9月2~6日,全国蔬菜移栽机研制经验交流会在郊区召开。
  同月,区社队企业管理局改称乡镇企业管理局。
  10月28日,区委发出《坚决刹住大吃大喝歪风的决定》的通知。
  12月14日夜间,兴隆山公社长江大队党家屯电灌站发生火灾,烧死更夫。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1964~1977年末,全区1310个生产小队通电,8万多农户用电照明。
  同年,全区有12个公社,33个大队,94个生产队,6个畜牧场的204匹马患马传贫,死亡161匹。
  1978年
  1月10日,召开1977年区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结表彰大会。
  同月17日,设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5月下旬,清理打、砸、抢分子。从开点单位抽调150人,组成专案队伍,对第一批“清队”过程中非正常死亡的37例案件,已基本查清;对18起大案件查清13起;对77个重点案件,查证落实23件。
  8月1日,成立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1月26日,召开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79年
  4月16日,区委决定:兴隆山公社工农八队、十二队、十三队、十六队划出,成立镇郊大队,归兴隆山镇管辖。大屯的迎新大队划归大屯镇管辖。
  同年春旱,全区受灾面积8000公顷,国家下拨抗旱经费3万元,社队自筹5万元。购潜水泵18台,柴油机泵23台,修拦河坝21处,大田坐水种4837公顷。
  5月,全区776名“四类分子”,经区评审委员会批准,全部摘帽。
  6月13~16日,召开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7日下午,西新、五七、幸福、净月、英俊、三道公社遭受冰雹袭击,菜田受灾面积2621公顷,粮豆受灾面积1944公顷。
  同月15日,成立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郊区小组。
  同月17日,成立长春市郊区科学技术协会。
  10月16日,区委召开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研讨会。
  12月2日,成立区革命委员会机关党委。
  同年,营造“三北”(东北、西北、华北)农田防护林。至1984年造林7974公顷,投入劳力28万人次,出动汽车、拖拉机、大车2万多台次。
  1980年
  1月19日,撤销长春市总工会郊区办事处,成立郊区总工会。
  5月3日,成立长春市郊区职工业余学校。
  同月,区委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基本结束。全区在“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234件(冤案24件,假案155件,错案55件)。其中县团级干部5人,科局级干部46人,一般干部83人,非正常死亡
  的干部6人(文教5人,卫生1人),全部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对错划的55名右派全部改正。
  6月19~20日,9个公社连续两次遭受雹灾,受灾面积3391公顷,水冲面积94公顷。
  7月5日,15时30分~17时10分,幸福、五七、净月、英俊、城西、西新、奋进、农林、新立城等9个公社,47个大队,374个生产队遭受雹灾。重灾地块积雹3~4厘米厚,全区遭灾面积10563公顷。
  同月25日,在长春市人民政府主持下,解决郊区与德惠边界大房子水利纠纷,并达成协议。
  9月10日,长春市郊区革命委员会改为长春市郊区人民政府。增设司法局、农业区划办公室、税务局、经济委员会、二轻局、统计局、文化局、农电局、审计局、畜牧局。
  同月16日,召开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同月23日,召开中共长春市郊区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同月16~20日,召开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首次会议。
  11月,区委抽调一批干部到兴隆山乡朝阳村、兰家乡东道村、幸福乡光明村进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的试点工作。
  1981年
  2月1日17时30分,兰家公社邵家大队第三生产队发生火灾,烧毁房屋6间,烧死大牲畜11头,烧损粮食3000公斤,直接经济损失11040元。
  3月18日,区委召开以“五讲四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动员大会。
  同月26日召开区人大第八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同月31日~4月2日,召开区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4月~11月,畜牧系统孙绍仁、李安兴、李洪宝3名技术员去日本北海道鹿追町中野畜牧场学习。
  5月8日,区委发出《关于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1981〕12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紧密结合实际,继续清理“左”的思想影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同月20日,开始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
  6月3日和6日下午,西新、五七、奋进、净月、农林、大屯等公社的25个生产大队遭受雹灾,受灾面积4093公顷。
  同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刘庆海任副区长。
  同月23~24日,区委召开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市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邓小平听取辽宁省委汇报时的讲话。
  7月9日,区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通知》。
  8月6~9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同月31日凌晨3时,乐山、大南、永春等公社的17个大队遭受风雹袭击。雹灾面积4648公顷,风灾面积3404公顷。
  12月4~8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召开的县以上党员干部会议精神,集中讨论研究如何搞好农业生产责任制和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等问题。市委书记任青远到会,向与会者提出希望和要求。
  同年,根据中共中央进一步放宽经济政策,实行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解为辅的原则,在全民企业推行集体管理的办法和经济承包责任制。
  1982年
  1月15日,召开全区宣教战线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
  2月4日,区委发出《坚决刹住滥砍盗伐林木的歪风,保护好林木资源的通知》。
  同月12日,召开全区财贸战线总结表彰大会。
  3月5日,区委、区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通知,并确定每年三月作为“全民文明礼貌月”。
  同月23~25日,召开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同月末至4月初,大旱。全区1359个生产队中500个队渠坑干涸,300个生产队的水井干涸,5万公顷耕地遭受严重旱灾。春菜减产20%,夏菜有30%基本绝收。大田1.4万公顷几乎棵苗未出。
  4月,进行全区土壤普查工作,到1984年4月结束。
  5月,合心乡哈达果园利用地膜覆盖“郑州3号”西瓜0.6公顷。试验成功。次年,在区、市、省推广,效果显著。
  同月27日,区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讨论宪法修正草案的通知》。
  6月6日,中共长春市委第一书记任青远到乐山公社察看旱情。
  7月1日,在全区普遍开展了“三清十查”工作。共立案检查16件,其中大要案12件。
  同月,郊区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
  同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区总人口449711人。男性225869人,女性
  223842人。
  同年,推广玉米新品种“吉单101”,荣获国家科技成果推广奖。
  12月,全区乡(镇)企业总产值第一次突破1亿元大关,达到1亿1千万元。
  12月14日,区委发出《认真贯彻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开展向蒋筑英同志学习活动决定的通知》。
  同年,发展职业教育、调整部分高中,分别将二十四中、二十中、一一〇中学的高中班改为职业技术班,称为郊区一、二、三职业学校。
  1983年
  1月1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郊区委员会成立。
  同月7日,召开全区农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生产者表彰大会。
  同日,召开全区财贸战线总结表彰大会。
  同月17~22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省、市委扩大会议精神。
  同月25日,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在工业生产中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
  2月,全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3月,英俊、净月、幸福、西新、五七、城西、奋进7个公社划归市区。
  5月23~25日,召开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同月30日,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竞赛的通知》。
  6月7日,区委常委讨论决定,成立郊区“政社合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同月,区农机研究所承担的畦田联合耕播机研制成功。
  7月1日,设区老干部局。
  同月26日,大南乡受龙卷风、暴风雨冰雹的袭击,受灾面积1605公顷,被毁房屋54间,刮倒榆树30棵,电柱2根,电话杆108根,大南粮库190多吨粮食被淹,直接经济损失98.5万元。
  11月1日,召开区政协首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同月2日,召开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同月6~7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
  同月15日,发布《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布告》。
  同月16日,国家粮食部长赵发生赴兴隆山乡毛家村,对民代国储玉米试点情况进行视察。
  同月20日,全区进行改革农村“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乡设乡人
  民政府,乡以下设村民委员会。
  11月,区机关实行机构政革,由1982年的54个部、委、室、局编制741人,减为47个部门,编制减少到714人。
  12月6~8日,区委召开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邓小平和陈云在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同年,区委决定,取消干部终身制,实行新老干部交替。有70名中青年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
  1984年
  1月17~19日,召开中共长春市郊区第三次代表大会。
  3月21日,长春市石碑岭煤矿二井,由于用绞车阻推器取暖引起火灾,烧毁二井主井绞车房110平方米及大部分设备。造成直接损失154万元,间接损失7万元。
  春,大旱。芽干、坏种面积16122公顷。
  6月9日、10日、26日,大南、永春和合心乡的17个村遭受雹灾。受灾面积7900公顷。
  同月,大雨。全区平均降雨673.7毫米,最大降雨量乐山镇降雨787毫米。全区有10个乡(镇),92个村,656个社受灾,受灾面积36833公顷,成灾面积26100公顷,绝收面积14400公顷,倒塌房屋2540间,畜舍2630个,淹死大牲畜17头,猪羊156头(只),家禽21万只,冲毁库塘16座,排涝站2处,电灌站17处,机电井52眼,拦河坝12处,溃堤42处,长18270米。19所中、小学停课,57个企业停产。全区水灾直接损失5900万元。
  7月4日,召开区政协首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同月5~7日,召开区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9月3日,区煤矿划归市煤炭工业公司管理。
  同月5日,郊区凯旋宫落成。
  同月20日,召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报告会,出席1200人。
  10月,区外贸公司从河北、内蒙古等地购买种牛158头。买回后发病,死亡67头,经检疫确诊为结核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4万余元。
  11月15日,三道、乐山、新立城乡改为镇建制。
  同月24日,区农机修造一厂并入东北齿轮厂。
  同年,部署了大规模的灭鼠活动。组织专业灭鼠队1589人,灭鼠520448只,堵鼠洞180700个。
  同年,推行机关岗位责任制。
  同年,郊区教育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区管高中、职业学校;各乡(镇)管初中、小学的两级管理体制。同年,全区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1985年
  1月9日,撤销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村为单位,建立合作经济组织。统称经济联合社。
  同月20日,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
  2月6日,区委召开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
  同月23日,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
  3月27~30日,召开区政协委员会首届三次会议。
  同月29~30日,召开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4月2日,大屯乡与大屯镇合并,建立大屯镇;兴隆山乡与兴隆山镇合并,建立兴隆山镇。
  5月15日,区机关开始整党。至12月23日结束。
  同日,区委、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决定》。
  同月,成立大屯和兴隆山两镇人民法庭。
  7月7~8日,全区普降暴雨,局部地区暴雨夹冰雹。农作物受灾面积4076公顷。
  同月12日,区委和区政府发出《关于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规定的通知》。
  8月13~14日,全区连降大暴雨。82个自然屯,6077户,19917人被围困,房屋倒塌333间。冲毁鱼池46公顷,桥梁34座,涵洞28处,砖窑4个。受灾农田2.9万公顷。
  同月25日,中共长春市委副书记吴亦侠到兴隆山镇大房子视察伊通河险段。
  10月1日,中共吉林省委书记高狄,市委书记肖纯、省委副秘书长谷长春、市委副书记吴亦侠到兰家乡东道村的马哨口屯看望灾民。
  同月21~25日,调集8个乡(镇)万名民工加固伊通河堤防的幸福乡段和兰家乡东道段。完成土方11.3万立方米,长达12.9公里。
  同月24日,大南乡新农村梁家屯哑人赵长军持刀行凶,杀死1人,重伤10人。
  11月25日,区委、区政府发出《关于解决农民转让和经营土地问题的若干规定》。
  同月,郊区民兵组织进行重大调整,全区共编基干民兵5400人,普通民兵10900人。
  12月7日,区委召开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
  同月20日,大南乡榆树村小营子屯清真寺落成。
  同月24日,各乡(镇)建立“三扶”服务中心,进一步抓好扶贫、扶优、扶残工作。
  同月30日,长春市郊区人民广播电台建调频电台并开播。
  1986年
  3月,区计划生育工作被评为国家级先进单位。
  同月24~27日,召开区政协首届四次会议。
  同月25~27日,召开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5月18日,区人民武装部由军队建制改归地方建制。
  6月18~20日,区委、区政府在郊区招待所召开原长春县老干部座谈会,原县委书记郭温庭、副县长车朝生等14名同志参加。
  7月下旬~8月上旬,连降大雨暴雨。全区有53个村,490个自然屯遭受水害。受灾面积19353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33%,其中内涝11600公顷,洪涝7753公顷,绝收面积7153公顷,倒塌房屋2110间,畜舍2705间,损失粮食34.5万公斤。
  9月12日,全区职工为支援灾区捐款13899元,粮票61358斤,衣物近千件,献工879个。
  同月,进行奶牛胚胎移植成功。1988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同年,区委、区政府制定发展横向经济技术联合26条规定。
  同年,全区进行中药材普查,药用植物40科,118种,储量约19.2万公斤。
  同年,对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情况进行调查,全区563个自然屯,其中设小学的103个。
  1987年
  2月28日,召开区政协二届委员会首次会议。
  3月1日,召开郊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同月12~15日,召开中共长春市郊区第四次代表大会。
  4月26日,大屯镇内自来水管网工程全部竣工,共铺设管道748米,安装阀门井38眼,消火栓8眼,排污井1眼,排气井2眼。
  5月9日,区委下发《关于认真传达学习中发〔1987〕1号文件的通知》。
  6月12日,兴隆山镇大房子电灌站发生火灾,泵房及机电设备全部烧毁,损失3万余元。
  7月10日,长春市副市长吕人权、省水利厅副厅长赵洪儒、市水利局局长齐昭庆到大房子检察伊通河险段和裁弯堵截工程。
  10月,大屯镇第一期供水工程竣工,为2039户居民和24家工矿企业供水。
  12月28日,召开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同月,区委为深化改革,坚持开放,发展商品经济,表彰劳动模范98人,先进单位46个,先进工作者225人。
  同年,郊区公安分局发放第一批居民身份证148040人。
  1988年
  2月10日,区政府召开部分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及台胞、台属共40多人参加的迎春茶话会。
  同月,区人大和区委机关先后由黑水路36号和51—1号迁到春城大街8号。
  3月28日~31日,召开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同日,举行区政协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同月,全区10个乡(镇)共设中心幼儿园33个班,招收幼儿766名。
  同月14日~4月5日,进行民兵整组工作。全区编成19个基干民兵连,122个基干民兵排,548个基干民兵班。
  8月2日,成立区工商业联合会。
  9月13日,区委、区政府决定将兴隆山镇改为特镇;农林乡改为特乡;日用化工厂改为特厂。按完全开放、自主经营、照章纳税,依法管理的原则,进行超前性试验。
  同年,全区评选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10人,每人发奖金200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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