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史陋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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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49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历史陋习
分类号: K892.2
页数: 2
页码: 714-7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郊区的历史陋习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旧风劣俗 历史陋习

内容

吸毒 清代以来,境内吸食毒品鸦片(通称抽大烟)、海洛因及注射吗啡者时有所见。吸食者以富户富绅、地痞流氓为多。宣统二年(1910年),清政府曾在长春设戒烟局,由于主持者就是吸烟者,且多贩运鸦片,致使“戒烟局”有名无实。东北沦陷时期,伪长春县公署曾召开清毒大会,宣讲禁毒之事,但吸烟者仍有增无减。伪政府又在长春设禁烟管理所,康生院,声称禁吸鸦片,对境内吸食鸦片者进行登记,并对瘾者发放“吸烟证”,到指定烟馆吸烟。由于鸦片官卖,吸食者越禁越多,不可遏止。
  解放后,人民政府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振奋民族精神,严禁吸毒、注毒,严禁私种、私贩毒品。至此才根本杜绝吸毒陋习。
  赌博 旧时境内聚赌成风。民国时期,官方名义禁赌,实则与赌徒、赌棍勾结,设赌抽头,赌风日益滋长。赌博形式多种,掷骰子、押黑红宝、打天九、推牌九、看纸牌、打麻将以及押会等,危害极大,扰乱社会治安,有的倾家荡产,甚至卖儿卖女,妻离子散。
  解放后,人民政府严禁赌博,对参加赌博者,根据情节进行教育,实行罚款、拘留、劳动教养,情节严重者判刑。50年代,赌风大煞。80年代以来,赌风又有所抬头。党和政府加强宣传教育,进行综合治理,制定各种禁赌措施,同时提倡健康的文体活动,以煞赌风。
  缠足 俗称“裹脚”。解放前,境内汉族妇女在4~5岁时即被其父母强行缠足。趾骨断折,足呈锥形,双足尖小,步履艰难。民国初年,曾提倡放足,但未彻底。东北沦陷时期,缠足之风始减。
  解放后,妇女社会地位提高,男女平等,严禁缠足,缠足之风完全绝迹。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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