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敬老养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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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49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敬老养老
分类号: D669.6
页数: 1
页码: 7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郊区敬老养老的社会新风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社会新风 敬老养老

内容

解放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倡导下,树立了敬老养老新风。为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1958年,全区建敬老院3处,收养了五保老人257人。到1988年,全区10所敬老院共收养329名老人。人均生活费达到600~700元。散居在各村社的“五保户”生活水平都相当于当地居民的平均水平。
  为了加强老龄工作,区、乡、村分别成立了老龄委员会,管理老龄工作。新立城镇先锋村委会和老龄委为使老人安度晚年,积极筹集资金,为敬老院选购一批适合老人阅读的书籍和适合朝鲜族老人特点的象棋、录音机和长鼓,每逢老人过生日,举办祝寿活动。
  全区尊老养老蔚然成风。子女、儿媳养老敬老的事例屡见不鲜。合心乡三间村75岁的赵坤老人,年迈体弱,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大儿媳陈秀英敬重老人,把公公接到家里,端屎端尿,耐心照料,12年如一日毫无怨言,为邻里乡亲所称道。区政府每年都表彰一大批孝敬老人的典型。全社会已形成一种良好风气。虐待、遗弃老人的现象很少发生。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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