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丧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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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48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丧葬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2
页码: 708-7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郊区的丧葬民俗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民俗 风尚习俗 丧葬

内容

旧时,丧葬一律实行棺木土葬。贫富葬仪差距很大。富者年逾60岁,就置办棺木、寿衣,并有“看风水”、“择坟地”等迷信之举,丧事过程仪式繁多,封建迷信色彩浓重;在死者灵前焚香、置灯烛,金、银箔及纸人、纸牛、纸马、纸车等冥物;门悬“过头纸”,子女披麻戴孝,围尸大哭;富豪之家,扎金山、银山,请僧、道、尼众诵经,作“道场”,曰“超度亡魂”,并设筵招待宾客,操办3~7天。有的出大殡,操办21天。人死后,还有“烧七”,“烧百日”、“烧周年”之举。
  建国以后,特别是1955年,推行殡葬改革,破旧习,树新风,禁止迷信活动。1973年以来,推行火葬,提倡丧事简办。丧主及亲友吊唁,送赠花圈、挽帐,臂缠黑纱,胸挂白花,向遗体告别,将遗体送往火葬场焚化,骨灰盒寄存殡仪馆。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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