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校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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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4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学校体育
分类号: G812.5
页数: 3
页码: 702-70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时期至1988年长春市郊区学校体育发展情况。
关键词: 学校体育 体育事业 长春市

内容

体育课 民国时期,长春县内中、小学校体育课以游戏为主,主要有跳绳、踢毽子、打秋千、单双杠、篮球、网球等活动。
  东北沦陷后期,日本侵略者在中、小学将体育课改为军训课,对学生进行列队、野营、防空、爆破、战场救护等军事训练,并推行“建国体操”。
  解放后,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体育越来越得到重视。但由于师资力量缺乏,全区93所中、小学只有体育教员18名。大部分学校,特别是小学的体育课由班主任承担。教学内容简单,主要是列队练习、跑、跳的一般基本动作。
  1965年以后,各校共配备了专职体育教师65名。区教育局加强了对中、小学体育师资力量的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使体育教师素质不断提高。同时,还购置了体育器材100余件,从此,体育教学走向正规化。
  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停课,体育课教学随之荒废。复课后,体育课改称军体课,教学内容以军操训练为主,辅以刺杀、投弹、射击、行军、负重走等军事训练。
  1978年,执行国家教委新的体育教学大纲,体育课又走上正轨。到1988年,区体委先后举办体育教师培训班10余次,教材研究会、体育观摩课30余次。
  课外活动1949年,中、小学按规定每周有两次课外活动,每次1小时。活动中主要有游戏、踢毽子、跳绳、长跑、球赛、滑冰、象棋等项目。另外,每天有20分钟的早、间操,1~2次眼保健操。1966~1972年,间操等活动被迫停止,课余时间的主要活动是跳“忠”字舞。
  1978年以后,课间操、眼保健操活动又成为学校的主要活动内容。1980年以后,各中学和中心小学先后成立了业余体育运动队,共有田径队37个,篮球队30个,排球队10个,乒乓球队12个。1957~1988年,共举办各种球赛72次,速滑赛10次,象棋赛25次,红旗接力赛25次,运动会28次。
  体育锻炼标准1955年,在长春市第九中学试行“劳卫制”(指1954年2月在全国推行的“准备劳动与卫国”的体育制度,规定了当时全国统一的体育锻炼项目和考核标准),1958~1965年,全区中、小学普遍开展劳卫制锻炼,把劳卫制规定的项目列为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内容。通过分批测验,达到合格人数1082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劳卫制”废止。
  1978年,实行体育达标制度(1951年确定的体育达标制度,1975年确定为体育锻炼标准),全区有16所学校被市评为体育达标先进学校。1988年,全区中、小学体育达标率达到89.9%。
  业余体校1984年,在大屯镇成立郊区业余体育学校。有校长1名,教练员3名,学生30名,学制4年。学校条件简陋,只有一栋面积144平方米的校舍,借用长春九中运动场地,只设有田径项目。
  1985年,为上级输送了5名运动员,1988年,第一批体校学生毕业,部分升入体育院校,部分输送到工厂、部队,成为体育运动骨干。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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