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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章 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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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47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体育
分类号:
G812.734
页数:
4
页码:
702-505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49年~1988年长春市郊区体育事业发展情况,包括群众体育、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竞赛的情况。
关键词:
体育事业
体育工作
长春市
内容
第一节 群众体育
1949年以前,长春县没有专门体育机构,民间体育活动较少。
东北沦陷时期,在机关、厂矿、学校推行“建国体操”等体育活动。
解放后,群众体育日益活跃,机关、工厂中一些体育爱好者,自发地组织乒乓球、足球、篮球等活动,体育活动在群众中渐渐地开展起来。
1952年,在职工中开展做广播体操活动,全县有20多个单位的职工做“工间操”。农民也纷纷组织田径队,参加市区及临近县区的体育活动。到1957年,全区有职工篮球队30个,农民田径队11个,有480人经常参加这项活动。
1958年,政府设立专门体育机构后,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种体育活动中断。70年代初,群众自发地开展了一些体育活动,城镇一些职工常到户外跑步、做操,锻炼身体。工厂、学校中的职工、学生组织了多种体育活动,篮球比赛尤为活跃。1971~1988年,共组织各种球赛51次,参加人员6000余人次。
1978年,推广第六套广播体操活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常年坚持体育锻炼。尤其城镇职工多利用早晚业余时间到户外散步、跑步、练武术等活动。近年来又盛行中老年跳迪斯科、扭秧歌,群众体育活动向多样化发展。
第二节 学校体育
体育课 民国时期,长春县内中、小学校体育课以游戏为主,主要有跳绳、踢毽子、打秋千、单双杠、篮球、网球等活动。
东北沦陷后期,日本侵略者在中、小学将体育课改为军训课,对学生进行列队、野营、防空、爆破、战场救护等军事训练,并推行“建国体操”。
解放后,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体育越来越得到重视。但由于师资力量缺乏,全区93所中、小学只有体育教员18名。大部分学校,特别是小学的体育课由班主任承担。教学内容简单,主要是列队练习、跑、跳的一般基本动作。
1965年以后,各校共配备了专职体育教师65名。区教育局加强了对中、小学体育师资力量的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使体育教师素质不断提高。同时,还购置了体育器材100余件,从此,体育教学走向正规化。
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停课,体育课教学随之荒废。复课后,体育课改称军体课,教学内容以军操训练为主,辅以刺杀、投弹、射击、行军、负重走等军事训练。
1978年,执行国家教委新的体育教学大纲,体育课又走上正轨。到1988年,区体委先后举办体育教师培训班10余次,教材研究会、体育观摩课30余次。
课外活动1949年,中、小学按规定每周有两次课外活动,每次1小时。活动中主要有游戏、踢毽子、跳绳、长跑、球赛、滑冰、象棋等项目。另外,每天有20分钟的早、间操,1~2次眼保健操。1966~1972年,间操等活动被迫停止,课余时间的主要活动是跳“忠”字舞。
1978年以后,课间操、眼保健操活动又成为学校的主要活动内容。1980年以后,各中学和中心小学先后成立了业余体育运动队,共有田径队37个,篮球队30个,排球队10个,乒乓球队12个。1957~1988年,共举办各种球赛72次,速滑赛10次,象棋赛25次,红旗接力赛25次,运动会28次。
体育锻炼标准1955年,在长春市第九中学试行“劳卫制”(指1954年2月在全国推行的“准备劳动与卫国”的体育制度,规定了当时全国统一的体育锻炼项目和考核标准),1958~1965年,全区中、小学普遍开展劳卫制锻炼,把劳卫制规定的项目列为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内容。通过分批测验,达到合格人数1082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劳卫制”废止。
1978年,实行体育达标制度(1951年确定的体育达标制度,1975年确定为体育锻炼标准),全区有16所学校被市评为体育达标先进学校。1988年,全区中、小学体育达标率达到89.9%。
业余体校1984年,在大屯镇成立郊区业余体育学校。有校长1名,教练员3名,学生30名,学制4年。学校条件简陋,只有一栋面积144平方米的校舍,借用长春九中运动场地,只设有田径项目。
1985年,为上级输送了5名运动员,1988年,第一批体校学生毕业,部分升入体育院校,部分输送到工厂、部队,成为体育运动骨干。
第三节 场地设施
解放前,长春县没有公共体育场地,各项体育活动在各中、小学操场进行,设施只有单双杠等简易器材。
解放后,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添设了各种设施。1957年,郊区有中、小学93所,共有简易田径运动场58个,篮球场38个,排球场地32个,足球场地28个,乒乓球台25个,单双杠38副。
1966年,全区有中、小学田径运动场地118个,篮球场地54个,足球场地57个,乒乓球台60个,单双杠45副,联合器材2副。
1982年,本着自力更生勤俭办体育事业的精神,掀起了自制体育器材的高潮,各校利旧利废,共制做篮球架12副,双杠198副,单杠300副,联合器械25副,足球门30副,排球柱30副,滑梯20架,转伞30个,吊环10副,还有很多小型体育器材,价值人民币100多万元。
1988年,全区有中、小学田径场地130个,篮球场地135个,排球场地38个,足球场地95个,乒乓球台40个,单双杠254副,联合器材31副。
第四节 体育竞赛
田径赛 1957~1988年,共举办区级田径运动会25次,公社级运动会32次,中、小学田径运动会32次,参加省市地区运动会10余次。
1971年,在长春地区召开的田径运动会上,郊区刘力、于跃中获5000米第2、3名。宋立英获女子1500米第2名。同年7月在长春地区少年田径运动会上,二十中学学生谢国文获5000米第2名,在地区青年田径运动会上,刘力、宋立英、于跃中分别获男子1500米、3000米、5000米比赛的第2名。
1986年6月,在大安县召开的省田径运动会上,郭冬梅获跳远第1名。孙连舫获中长组第2名,韩玉云获投掷组第1名,任桂英获中长组第5名。
1988年6月,长春地区召开中学生田径运动会,郊区获团体总分第1名,获奖牌29块,破地区记录4项8人次。其中王大勇破800米、1500米记录,成绩分别是2′0″6和4′6″;张继承破男子1500米记录,成绩4′10″6;李金霞、韩玉云破女子铁饼记录,成绩分别为38.52米、38.38米;孙连舫、任桂英、唐淑芳、胡立梅破女子4×400米接力记录,成绩4′;同年9月,参加省青少年田径运动会,郊区获团体总分第7名,获奖牌22块。
球类赛 1970年以后,郊区各类球赛活动日益增加,尤以中小学生、职工干部球赛活动为最多。到1988年,参加地区球类赛10次,进行区级球赛56次。其中篮球赛21次,排球赛10次,乒乓球赛10次,足球赛15次。
其他竞赛 1958年,长春市第十九中学学生李守春代表吉林省参加首届全运会射击比赛,获第2名。1961年,长春市二十中学学生王衡军代表吉林省少年组花样滑冰队,参加全国少年组女子花样滑冰比赛获冠军;1970年12月,在长春市七十中学举行全区青少年速滑选拔赛;1971年12月,在长春市七十九中学举行全区中、小学速滑赛,冰球表演赛;1973年3月,参加长春地区在吉长公路举行越野赛。1984年1月,参加长春市首届中学生键球比赛,郊区男女队均获第3名;1988年8月,参加省农民射击比赛,郊区代表队获两项团体冠军,两项个人亚军;12月举办全区职工农民象棋赛,有50多个代表队、百余人参加了比赛。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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