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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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43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小学教育
分类号: G629.28
页数: 5
页码: 612-616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小学教育,初小开设国语、常识、算术、音乐、体育、工艺等课程;高小开设国语、政治常识、算术、历史、地理、自然常识、体育、音乐和工艺等课程。
关键词: 长春市 教育 小学教育

内容

清代初等教育的办学形式为私塾教育。私塾是旧时家族、宗族或塾师自己设立的教学处所,亦称“学馆”或“学房”。
  宣统三年(1911年),长春府有私塾9所,学童200名。私塾的教学设备简陋,学生坐在火炕上读书,书桌由学生自备,多为饭桌,不用椅凳。
  塾师采用“号书”办法,让塾生死记硬背。塾师当天“号”下的书,塾生必须当天背熟。
  私塾的教学分为初、高两级。初级以点、读、识字为主,辅以珠算;高级以读、讲为主,学科和教材没有统一规定,由学东和塾师共同商定。初级教材一般选用《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庄农杂字》和《幼学琼林》;高级选用《千家诗》、《唐诗三百首》、《古文观止》、《朱子家训》、《孝经》、《左传》、《四书》和《五经》等。
  清代末期,长春府兴办学堂,分官办、民办两种。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新立屯创立第一所小学堂——新立初等小学堂。当年,招收学生40名,宣统元年(1909年),已成立官办、民办小学46所。官办小学堂经费由长春府开支,教员由官方聘请。民办小学堂经费由办学者自筹,教员由劝学所选派。
  小学堂分初、高等两级。初等学制四年,高等学制2年。初等设修身、国文、算术、体操等4门课程。高等设修身、经学、国文、地理、历史、格致、算术、体操、图画等9门课程。
  1912年,民国政府推广正规学校教育,制定改造私塾的章程。当时,长春县有私塾23所,学童500名,塾师30名。以后各地兴办学校,据1919年
  统计,有高级小学4所,学生145名,初级小学校38所,学生2317名。到1929年,有高级小学校7所,学生521名;初级小学校85所,学生3946名,共有教师153名。
  民国时期的小学学校仍为4、3制,秋季始业。1912年,民国政府制定了教育方针,强调道德教育,禁止使用晚清时期的教科书,废止读经,开设修身、国文、历史、地理、图画、手工、算术、珠算和体操(军操训练)等课程。
  1935年,长春县私塾增加到141所,塾生1815名,塾师141名。1937年5月,伪满政府颁布了《新学制》。次年,将初级小学改为“国民学校”,7岁入学,学制4年,高级小学改为“国民优级学校”,学制2年。全县有国民学校66所,学生6531名,教职员188名。
  “国民学校”开设日语、满语(国语)、算术、作业、音乐、图画、体育等课程;“国民优级学校”开设满语(国语)、日语、算术、实务、图画、体育及音乐等课程。日语被列为主课,规定小学从一年级开始学习日语。
  1942年,小学增设“建国精神”课,师生集体背诵《国民训》,灌输封建法西斯思想。
  东北光复后,国民党政府将国民学校及国民优级学校改成两级小学,学制6年,初小4年,高小2年。此间,几次被解放军收复,局势动荡,学校时而开课,时而停课,大部分适龄儿童未能就学。
  1948年以后,解放区建立民主政府,社会秩序逐渐好转,长春县有学校118所,学生15750名,学龄儿童73529名,就学率21.4%。
  当时,初小开设国语、常识、算术、音乐、体育、工艺等课程;高小开设国语、政治常识、算术、历史、地理、自然常识、体育、音乐和工艺等课程。
  1949年建国初,新建35所小学,又经调整为22个完小。(各区政府所在地均设有完小。其中,区级完小15个,农村完小7个),279个村小,学生30617名。将秋季始业改为春季始业。
  1953年,学制改为五年一贯制,将春季始业改为秋季始业。小学教育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内容为“五爱”,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公共财物”。一、二、三年级开设语文、算术、体育、音乐、图画;四、五年级增设政治、历史、地理和自然常识等课程。
  1957年8月,区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联校和事务处的决定》,取消原有的中心校,把原来的30个联校合并为20个联校,全区共有小学88所,学生27353名。
  1965年,全区办起耕读小学3所3个班,学生120名。同时,办小学下伸点10个点13个班,学生501名。年末,全区共有小学178所1222班,学生51218名。其中,教育办132所910个班,学生38873名;社队办40所,257个班,学生10181名。其他办6所55个班,学生2164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的正常秩序被打乱,学生“停课闹革命”。1968年,工、贫、军宣传队相继进驻学校,成立“革命领导小组”。各公社成立文教办公室。把小学下放到大队,由贫下中农管理。1969年,开展清队和“斗、批、改”,学校秩序混乱,影响了教学。1974~1976年,在“左”倾教育思想影响下,全区小学又开展开门办学活动,“走出去,请进来,工农兵登讲台”。学生不是搞批判,就是参加劳动。同时,开展教师轮流到生产队劳动锻炼,贫下中农进校讲课的“对流活动”。学校教育秩序大乱,严重地降低了教育质量。
  1976年后,学校秩序逐渐恢复。1931年开设思想品德课,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教育。1978年1月,取消各乡(镇)文教办公室,恢复中心小学校,确定大屯中心校,西新公社东山小学为两级重点校。1983年3月,净月、西新等7个公社划归市区,划出小学58所。全区共有小学105所,学生28751名。1984年,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重视基础教育。全区小学入学率为96%,巩固率99%,合格率为91.6%,达标率为74%,达到或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基本上普及了小学教育。当年,改五年一贯制为六年制。1986年,对普及小学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在564个自然屯中,已设小学的103个,未设的461个。小学学生上学最远的4公里,上、下学很不方便。以后在新立城镇、大南乡、农林乡各设一个下伸点,解决了部分学生就近入学的问题。1988年全区有小学108所,学生28558人,教工1622人。学生入学普及率达97.72%。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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