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幼儿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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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43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幼儿教育
分类号: G61
页数: 2
页码: 611-612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幼儿教育1985年,大屯、兰家、合心、永春、兴隆山等8个乡(镇)建立了中心幼儿园。
关键词: 长春市 教育 幼儿教育

内容

1958年“大跃进”时期,郊区办了各种形式的幼儿园,计518所。学龄前幼儿95%进了幼儿园。1961年后,农村的幼儿园相继解散。
  “文化大革命”期间,镇办向阳院,大队办育红班。办得较好的是新立城公社先锋大队育红班。
  1977年恢复5所幼儿园,入园儿童120名,教师20名。1985年,大屯、兰家、合心、永春、兴隆山等8个乡(镇)建立了中心幼儿园。当年,全区为幼儿教育集资30万元,总投资116万元,106所小学创办了105个学前班,入班儿童3600名,教师110名。当年,在人口集中的大屯、兴隆山两镇由部分离退休老教师和待业青年办起7个个体幼儿班,入学儿童205名。
  1988年全区10个乡(镇)均建起了中心幼儿园,共33个班,入园儿童766名,教师92名。房舍总面积4060平方米,比1985年增加2110平方米。全区共有学前班89个,入班儿童2936名。
  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由当地乡(镇)党委选派,教师多为幼师班毕业生或当地初、高中毕业生中选用的民办教师。
  幼儿园的学制一般为3年,设大、中、小3种班。小班招收4~5岁幼儿;中班招收5~6岁幼儿;大班招收6~7岁幼儿。每班人数30~40人。
  根据儿童活泼好动等特点,中班每节课20~25分钟,大班每节课25~30分钟。
  幼儿教育注重把思想品德教育寓于教学和日常生活之中,开设拼音、识字、计算、常识、音乐、活动、美术等课程。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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