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42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劳动保护
分类号: X921.34
页数: 1
页码: 6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郊区的劳动保护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劳动保护

内容

民国元年到东北沦陷时期,工厂的职工劳动条件恶劣,机械不安装档板,皮带和齿轮不上安全罩,车间内没有防尘、通风、降温、保暖等设备。工人长年累月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工人中常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和矽肺病、风湿症、中毒等职业病。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贯彻国务院关于“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方针,各厂矿企业将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方案列入计划。1956年,切实贯彻执行了《工厂安全生产规程》,对劳动保护用品和危险带电作业、高温吸尘作业、高山爆破作业,工厂中的噪音、吸毒以及特殊工种中的职业病认真采取予防措施,对工人的各项劳动保护用品及劳动保护待遇按照规定及时发放给工人,同时对在砂尘、铝、苯、汞有机磷等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工作的职工给予照顾,使之安心工作。还特别规定,任何厂矿,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加点,使职工在正常的工作条件下工作,以保障工人的身心健康。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