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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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38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民兵
分类号: E28
页数: 3
页码: 559-56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8年~1988年长春市郊区民兵建设发展情况。
关键词: 民兵 民兵建设 长春市

内容

1948年建立了民兵组织,担负的任务主要是剿匪、防奸、防盗、保护生产。
  1958年9月19日,响应毛泽东同志向全国发出的“大办民兵师”的号召,郊区民兵组织迅速扩大,组建成一个民兵师。师长郑东发(区委副书记),副师长魏国忠(区人委副区长),王凤琦(公安分局局长),政治委员张云(区委第一书记),副政治委员刘洪夫(区委第二书记),许萌春(团区委书记)。兴隆山、净月、大屯、城西公社分设民兵团,团设团长、副团长、政委、副政委,各营设正、副营长、教导员。
  1959年2月20日,中共长春市郊区委员会制订了《关于作好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方案》。全区民兵按基干、普通、女民兵混合编制,其组织是班、排、连、营、团。每个班1015人,3~5个班编为排,3~5个排编为连,3~5个连编为营,3~5个营编为团。编队与生产、学习、工作相适应,乡(社)建民兵团,管理区为营,生产队为连或排。排、班因地制宜,按人数多少确定。团有基干营,营有基干连,连有基干排,排有基干班。平时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女民兵一样,参加劳动或工作,由生产或行政组织加以管理。
  1964年,区武装部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武装建设的决定”和长春军分区“关于整顿与扩大武装基干民兵组织和建立武装基干营的计划”的指示,对民兵组织又进行了整顿。武装基干民兵在原有5841名的基础上扩大到6564名,组编58个连,114个排,572个班。为了加强战备,把武装基干民兵的平时任务与战时参军支前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区为单位组织了一个武装基干营,营部设在武装部,营长由区长王镇录兼任,政委由区委书记刘洪夫兼任,副营长由区武装部部长杨化连兼任,副政委由区武装部副政委范玉祥兼任,参谋长由武装部参谋翟跃堂担任。武装基干营下设3个步兵连,配步枪264支,轻机枪27挺,六〇炮18门;一个重机枪连,配重机枪9挺,步枪18支;一个迫击炮连,配八二迫击炮9门,步枪18支。各连设连长1人,由人民公社社长兼任;设指导员1人,由公社党委书记兼任;设副连长1人(专职);设副指导员1人,由公社团委书记兼任;军械员1人(不脱产)。每连员额为100~~150人。
  1966年7月,郊区组建武装基干民兵独立营,下辖3个步兵连,1个机枪排,1个通信班,编制员额为三三制:步兵连3个排80~120人,步兵排3个班25~40人,步兵班7~16人。机枪排与步兵排相同。通信班10~12人,步兵连配备步枪35~75支,轻机枪6挺,六〇炮3门,机枪排配备重机枪2挺,八二迫击炮2门,步枪8支,通信班配备步枪10~12支。
  1969年4月,郊区组建基干民兵团,翟跃堂任团长,李正歧任政委,兰凤山任副团长,刘开力任副政委。民兵团下辖3个营,每营3个步兵连和1个机枪连。连编3个排,排编3个班,每班12~15人,每排38~47人,每连120~150人,每营500~600人,全团2500人。团警卫连下编警卫,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各1个排,团机关枪连(包括营属机枪连)下编3个排:重机枪排、八二迫击炮排、六〇炮排。团特务连下编3个排:侦察排、工程兵排、防化学兵排。
  1981年,中共中央批转总参、总政《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报告》,根据报告精神,郊区和驻区18个单位建立了民兵组织,全区建立一个民兵团,下设12个民兵营和6个民兵连。具体设置是10个乡(镇)和市陶瓷厂、市石碑岭煤矿分别建立民兵营,市化肥厂、市新立城煤矿、郊区水泥厂、原区第一农机修造厂、省新立城水库管理局、郊区煤矿分别建民兵连。全区共建有民兵专业分队17个,具体设置是:八二迫击炮连3个(分设在大南公社、乐山公社、兴隆山镇),机枪连6个(分设在合心公社、大屯镇、市石碑岭煤矿、市陶瓷厂、省新立城水库管理局、市化肥厂),侦察连1个(在三道公社),通信连1个(在永春公社),防化连1个(在农林公社),六〇迫击炮连1个(在三道、新立城公社),八二无后座力反坦克火器排2个(在兰家公社),军械维修连1个(在第一农机修造厂)。全区共有民兵27349人,其中,普通民兵18349人,基干民兵9000人,女民兵900人,排以上民兵干部331人。
  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总参、总政《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意见》,即22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郊区民兵组织又进行了重大调整,全区共编12个基干民兵营,6个基干民兵连,115个基干民兵排,617个基干民兵班,共编基干民兵5400人,普通民兵10900人。其中,女基干民兵261人,占基干民兵总数的4.8%,厂(矿)企事业单位基干民兵共编400人,占全区基干民兵总数的7.4%。女基干民兵共编14人,占厂(矿)企事业单位基干民兵总数的3.5%,占全区女基干民兵总数的5.3%,在民兵调整中,对民兵专业分队也进行了调整,共组建了6个八二迫击炮连,12个八二无后座力炮排,4个六〇迫击炮排,1个通信连。
  1988年3月14日~4月5日,进行民兵整组工作。通过这次民兵组织调整,全区共编19个基本民兵连,122个基干民兵排,548个基干民兵班。共编基干民兵5000人,普通民兵12833人。其中,女基干民兵245人,占基干民兵总数的4.9%;厂(矿)企、事业单位基干民兵共编405人,占基干民兵总数的8.1%,女基干民兵共编10人,占厂(矿)企、事业单位基干民兵总数的3%。在这次整组中,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对民兵专业分队进行了大的调整,撤销了八二迫击炮、六〇迫击炮专业分队,重新组建了八二无后座力炮专业分队,共组建28个八二无后座力炮排,560人;一个通信连。全区专业分队共编622人,占基干民兵总数的12.5%。这次整组,按照上级军事机关要求,结合兵役复查登记和征兵工作改革,从不断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出发,重点提高基干民兵两员(退伍军人、受训人员)的比例。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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