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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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37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550-55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2年~1984年长春市郊区社会福利发放情况。
关键词: 社会福利 民政工作 长春市

内容

扶持盲、聋、哑人就业,使之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盲、聋、哑人的安置 1982年,全区有盲、聋、哑人651人,其中,盲人172人,聋哑人479人。1983年,由区民政局投资,兴隆山镇政府主办福利印刷厂,安排17名聋、哑人就业。1984年区盲协协助大屯镇办起了福利厂安置12名盲人就业。另外,还安排在民政局木器厂、砖厂盲聋哑人18人。
  孤、老、病、残人的抚恤 70年代对孤、老、病、残人实行定期定量补助。嗣后,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关于改进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精神,郊区对孤、老、病、残人的补助也相应地进行改革。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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