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优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37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优抚
分类号: D632.3
页数: 3
页码: 547-54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7年~1988年长春市郊区民政部门优抚工作发展情况。
关键词: 优抚工作 民政工作 长春市

内容

1947~1952年,在解放区普遍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据统计,群众慰问前线猪肉11522公斤,粉条1414公斤,大米7932公斤,干菜29142公斤,鸡蛋3440个,白面760公斤,现款东北地方流通券3496.53万元,军鞋1469双。慰问军烈属粮食272199公斤,对3719户军烈属包耕土地共3459公顷,占军烈属土地的65%,交公粮4018吨,交马草954吨。安置荣军155名、病员109名、复员军人163名。
  1957年以来,每逢春节和“八·一”建军节,都举行拥军优属活动。区、乡两级领导都到驻区部队进行慰问并征求意见,召开军民联欢会。各乡(镇)组织群众和学生给军烈属、残疾、复员、退伍军人打扫庭院,拆洗被褥,贴春联,送年画,挂光荣灯,送慰问品,给部队战士写慰问信,区还召开军烈属、荣、复、退军人代表大会。仅1979年一年,全区给部队送慰问品23282件,写慰问信232封,帮助部队种地出人工65人次。为军、烈属、荣、复、退、转军人建914间新房。1986年,组织各级干部近200名,走访军、烈属860户,并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和生活用款10万元,为优抚对象做好事3500件。大屯镇迎新大队为参加对越反击战部队战士家属出20付犁杖,种地两天,出车21台次,送粪5公顷;为军、烈属送药、送粮、送煤、做零活共2309人次。1987年春节前夕,全区组织4个慰问团对驻区部队进行慰问,同时慰问了农林乡和大屯镇4户老山前线战士家属和部分烈、军属、残废军人、复员军人。1988年春节前走访了老山前线战士家属,每户救济200元帮助安排生活。
  1950年,根据农民自营土地的情况,民政部门按照牺牲、病故、革命军人(包括革命残废军人和革命干部)的职级发给一次抚恤粮。1954年对牺牲、病故、革命军人(包括革命残废军人)和革命干部的抚恤,按职级由抚恤粮改为抚恤金。病故人员家属的抚恤,都由民政部门按照中央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给予一次抚恤。1986年对10个乡(镇)牺牲、病故64名革命军人家属进行一次性抚恤12308元。1988年,抚恤66人,金额为20015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