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层选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37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基层选举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页码: 54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新中国建立后至1980年长春市郊区民政部门基层选举发展情况。
关键词: 选举 民政工作 长春市

内容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直接选举自己的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大事。自1951年至1980年(区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前),依照中央人民政府1953年2月1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通过民主协商和人口调查,划分选区,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发选民证,推荐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等程序,先后选举了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80年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以后,各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均由区人大常委会直接承担。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