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民党长春县政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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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36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国民党长春县政府
分类号: D625.34
页数: 1
页码: 53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6年~1947年长春市郊区国民党长春县政府发展情况。
关键词: 县政府 政事 长春县

内容

1946年5月23日,国民党占据长春。6月,在长春市西四道街设长春县政府,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国民党长春县政府瓦解。
  1946年6月,国民党长春县政府成立,内设秘书室,职员27人,主任秘书1人,秘书2人,民政科20人,财政科20人,建设科19人,教育科13人,军事科7人,会计室6人,编制115人。警察局下设警察所5处,分驻所20处,警察总数331人,其中警官114人,警长137人,警士80人。
  1946~1948年10月,国民党长春县政府县长更迭频繁,1946年5月,张俊图;同年7月,邹树春;同年11月,卢宗诚;1948年3月,傅钥陶。
  1947年,长春县政府设秘书室,编制9人,有主任秘书1人,秘书2人;军法承审室编制2人,书记1人;政工队19人,设副主任1人;警察局22人,设代局长1人;警卫队24人,设正副队长各1人;田粮科8人;地政处5人,设副处长1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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