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伪长春县公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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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36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伪长春县公署
分类号: D625.34
页数: 2
页码: 537-53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32年~1937年长春市郊区伪长春县公署发展情况。
关键词: 县公署 政事 长春县

内容

1932年东北沦陷后,伪长春县公署设在今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63号。伪县公署设2科1局,法团及附属机关。第一科下设统计管卷、文书、收发、防务督察4个处。第二科设庶务、会计、契税、升科4个处。清乡局下设田赋、承审、书记3个处。法团包括教育会、农会、商会。附属机构有财务处、教育局、救济院、四乡电话处、营业税公所、保卫总队。财务处下设征收、会计、文牍3个股。教育局下设总务、学务、社会教育3个课。救济院下设游民所、孤儿院、残老所。四乡电话处下设会计、文牍、工务3个股。营业税公所下设征收、会计、文牍3个股。保卫总队下设教练员、文牍员、会计员、庶务员、收发员和马队、分队。首任伪县长宋德玉。
  1934年,调整伪县公署机构,调整后的机构为3局1科。即教育局下设学务、礼教2个股。财务局下设征收、理财2个股。内务局下设行政、实业2个股。总务科下设文书、会计、庶务3个股。伪县长宋德玉,伪县参事官日本人竹内节雄。
  1937年,伪县参事官改称副县长。伪副县长易人,日本人皆川富之亟。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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