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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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35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34
页数: 12
页码: 523-53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7年~1984年长春市郊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关键词: 代表大会 政事 长春市

内容

1957年3月长春市郊区建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在选民登记,召开选民大会,基层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区人民代表的基础上召开的。自1980年起,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区人大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代表会议。如有五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即可临时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未能如期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
  从1980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始,根据新宪法的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区人民代表。该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长春市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该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至1988年,历届如此。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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