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少年儿童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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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34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少年儿童工作
分类号: D292
页数: 2
页码: 514-51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8年至1988年长春市郊区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儿童工作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儿童工作 青年团 长春市

内容

1948年,普遍建立了儿童团,负责站岗放哨,查路条,捉拿坏人,配合围困长春的斗争和保卫胜利果实。
  1949年10月13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作出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的决议。各小学普遍组建了少年儿童队的组织。
  1953年,团中央决定,将中国少年儿童队改称“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文化大革命”期间,少先队组织被“红小兵”组织所取代。
  1972年12月,恢复少先队组织。在各小学普遍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成立学雷锋活动小组5200个,为民服务队1858个。
  1982年,在全区各小学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活动。参加活动的少年儿童有19425人,做好事39388件,义务植树204974株。相继在全区小学中开展“文明礼貌,绿化祖国,造福子孙后代”的活动。从1984~1987年,全区少年儿童植树751596株,育苗463.31公顷,营造少年林2851公顷,建造小花园和花坛21.5公顷,种草9公顷。
  1988年,在全区小学开展了少先队“立志成才,摘星夺标”竞赛活动,涌现出摘星少年50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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