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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篇 群众团体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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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331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一篇 群众团体
分类号:
D638
页数:
18
页码:
505-522
摘要:
本篇记述了长春市郊区群众团体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农民组织、工商业者组织等。
关键词:
群众团体
长春市
内容
第一章 工会
1960年1月,成立郊区工会。1962年改为长春市总工会郊区办事处。翌年4月,长春市总工会根据中共“精兵简政”精神,决定撤销郊区办事处,郊区的基层工会工作由市总工会直接领导。
“文化大革命”初期,以群众组织为基础,成立了郊区工代会,代替工会组织。1973年6月,将郊区工代会改为郊区总工会,恢复了基层工会组织。从此,基层组织不断扩大,到1978年有146个基层工会,711个工会小组,有10614名会员。
1984年5月1日,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整顿基层组织”的指示精神,开展了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有41个工会达到“六条”标准,工会组织发挥了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
1987年,有10个乡(镇)企业建立了基层工会,有会员578人。同时区直机关和乡(镇)机关分别恢复了工会组织,有2000名机关干部恢复了会籍。
1988年末,全区共有基层工会委员会150个,有会员14984人。
第一节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
郊区工会自1968年以来,结合职工、会员的工作任务,共召开五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节 工会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郊区工会成立以来,在完成党的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共召开8次工会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第三节 职工教育
郊区工会在各个历史时期,通过开展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及读书活动,进行以工农联盟、“五讲四美”、四项基本原则为内容的宣传教育,向广大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国际主义教育。
1980年,基层工会成立读书小组149个,建立87个图书室,藏书97768册,参加读书活动的职工有1454人,召开3次读书活动演讲会,调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涌现出好人好事1500人次(件)。
1986年,在全区职工中开展振兴长春“读书竞赛活动”,近万名职工参加,从中选出38名优胜者组成郊区队,出席市工会举办的读书竞赛活动,在参赛的39个代表队中,郊区代表队获团体总分第15名,在10个县(区)代表队中名列第三名,荣获组织工作最佳奖,有53名职工被市、区评为读书活动积极分子。为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和文化技术教育,举办了各种读书会和报告会,有2400人参加了活动,其中自学成才的有159人。
1987年,全区有18个系统,134个单位购买知识竞赛书籍共167套1336册,有12个系统88个基层工会440人参加了读书知识竞赛活动,丰富了职工文化生活,振奋了精神,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同时,组织全区职工参加全国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有440个小组12732名职工参加学习,其中有66名进入评比等次,35名取得90分以上的好成绩,6名获全国二等奖,25名获三等奖。
第四节 职工福利
郊区总工会除全面抓好职工福利以外,还对生活困难的职工进行救济和扶持。
1981年冬,区总工会对职工生活进行全面大检查,走访职工3320户,解决500多个实际问题。春城磷肥厂在工会组织建议下,为职工修建浴池,办好食堂,为单身职工和倒班职工解决宿舍,受到职工好评。1982年区总工会发出《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职工生活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基层工会要依靠职代会和工会积极分子,广泛开展走家串户送温暖活动,对647名职工给予困难补助,补助金额33101元。
1983年,全区有146个基层工会建立了储金会,有7728名职工参加,年储金额50077.25元。1984年储额增至56410元。同时对1149名困难职工给予补助,金额为41154元。1985年,年储金额为86765元,对445名困难职工进行补助,金额为24320元。同年,区总工会动员全区职工救灾,捐款2702元,粮票6672公斤,衣服1724件。同时,上级工会拨救济款1.4万元和部分衣物,帮助受灾职工渡过了难关。为搞好扶贫筹资2.45万元,扶助77户贫困职工养鸡、养牛、办小卖店等,被扶持的职工当年脱贫。1986年,对542户职工进行扶助,使498户职工摆脱了困境。1988年,筹资1.3万元扶持32户困难职工,有31户基本脱贫。
第五节 劳动竞赛
1961~1977年,全区在工交、财贸、农机、水电、文教、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开展以比学习、比思想、比干劲、赛高产、赛优质、赛低耗、赛安全为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1980年,开展“为四化第一战役立功”的竞赛活动,全区有1万名职工参加,年末完成增产节约金额达600万元,涌现出13个先进单位和126名立功职工。
1982年,开展“五个一”(每人增产一百元,节约一百元,提一条合理化建议、钻研一门科学技术,每个班组搞一项技术革新)和三提高(工交战线提高经济效益,财贸战线提高服务质量,文教战线提高业务水平)的立功竞赛活动,涌现出市先进集体1个,劳动模范8人,先进生产者14人。
1983年,开展了以增产节约、增收节支为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全区有1900名职工参加技术攻关和增产节约活动,技术革新29项,攻克技术难关13项,实现增产节约25.84万元。
1984年,全区开展捡“黄金”、选“状元”的竞赛活动,有9019名职工参加,共收回废钢铁375.88吨。有9个单位荣立市特等功,8个单位荣立一等功,2个单位荣立二等功,4个单位荣立三等功;有9人被市评为车工、铣工、砌砖、医务护理、点钞、珠算、自行车组装等项目的“状元”。
1985年,在争“双先”的竞赛活动中,职工提合理化建议120条,创造价值15万元。
1986年,开展了为完成“七五”计划立功的竞赛活动,广大职工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12897条,采纳9043条,搞技术攻关27项,创造价值25万元。并开展了以抗灾自救为内容的“创百万元立功竞赛”活动,实现增产节约146.4万元。
1988年,全区开展了“科技兴区”活动。举办技术培训班25次,有908名职工参加,组织技术表演16次,推广新技术7项,创造价值26.8万元;攻克技术难关17项,创造价值38.7万元。
第六节 劳动保护
建国后,人民政府废除了损害工人身心健康的劳动制度,树立工人主人翁地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生产不断发展。各企业都有安全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全区在职工人数150人以上的31个企业中,建立了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基层工会设专职劳动保护干部15人,工会小组设劳动保护检查员368人。
区总工会配合区劳动局、经委、防疫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每年春秋两季开展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先后对42个企业单位的劳动保护组织进行了整顿,就地整改不安全隐患186处,提出意见限期整改的不安全隐患12处。
1985年,由于违章作业,先后有3个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6月8日19时40分,郊区水泥厂发生喷窑事故,烧窑工王军、李长彦死亡,姚志义烧成重伤。9月22日14时20分,郊区车辆厂的采石场石头滑落,临时工郭方正头部砸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11月26日20时45分,郊区第二采石场机动车失控翻车,将司机李福义砸死,助手陈殿宝受轻伤。
区总工会为杜绝伤亡,加强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1986~1988年先后举办九期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基层工会主席学习班,有124人参加,增强了安全感,加强了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了安全生产。
第二章 共产主义青年团
第一节 组织沿革
1950年2月,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长春县委员会。全县建立16个团区委员会,186个支部委员会。1952年10月市县合并后,团的工作由团市委郊区工作委员会领导。
1957年5月24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把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8月,成立了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春市郊区委员会,辖兴隆山、净月、大屯、城西4个团区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团组织瘫痪,红代会取代了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
1972年12月,恢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春市郊区委员会。全区有团委25个,团总支194个,团支部1195个,共有团员12054人。
1983年1月15日,团区委在农村开展整团工作,对全区216个松、散、瘫的团支部进行了整顿,提高了三类支部的团的战斗力,队队都有了团员。2月,由于区划变动,团委减少到24个,团总支减少到121个,团支部减少到739个,团员减少到5111人。
1988年,基层组织有团委23个,团总支175个,团支部679个,团员6000人。
第二节 历次团代会
1950年2月,召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长春县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长春县委员会,张有成任书记。
1972年12月26日,召开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春市郊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430人,列席代表45人,大会听取讨论了上级党委指示,选举产生47人组成的共青团长春市郊区委员会,设常委7人,贡宝桥任书记,王树才任副书记。
1978年12月26日,召开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春市郊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480人,列席代表20人。崔慧兰在会上作了《发扬大无畏的创造精神,为建设现代化的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贡献青春》的工作报告。大会向全区青年发出《学雷锋、树新风长征路上当英雄》的公开信。大会选举产生49名委员组成的共青团长春市郊区第二届委员会,设常委7人,崔慧兰任书记,王南任副书记。
1982年3月5日,召开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春市郊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403人,列席代表10人。大会听取了区委领导和团省、市委领导讲话,讨论并通过了上届委员会报告,选举产生49名委员组成的共青团长春市郊区第三届委员会,设常委9人,崔慧兰任书记,王吉元任副书记。
1986年1月28日,召开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春市郊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303人,列席代表10人。大会听取了林惠作的《教育青年做“四有”新人,为振兴郊区富裕人民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同时,向全区青年、团员发出“做服务长春,富裕郊区,奋发进取,建功立业的闯将”的倡议。选举产生41名委员组成的共青团长春市郊区第四届委员会,设常委11人,林惠任书记、李伯福任副书记。
第三节 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大会
团区委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团组织和共青团员的作用,对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涌现出的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共召开十次表彰大会。
第四节 基层干部培训
为提高基层团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团干部进行政治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适应工作需要,使之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85~1988年,团区委根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对干部培训工作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深入基层和田间向团组织和团员提出要求,号召广大青年和团员在商品经济中发挥先锋作用。
第五节 青年工作
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任务,针对青年的特点,广泛地向团员和广大青年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文明礼貌、“五讲四美”等教育活动。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后,广大团员和青年积极响应党中央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踊跃报名参军参战。全县(长春县)有135名团员和706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奔赴抗美援朝的战场。同时,还有120名团员和155名青年自愿参加抗美援朝的战勤队。
1953年,有295名团员带头参加互助组,推动了互助合作运动的迅速发展。1955年,全区有950名团员和2262名青年开展了爱社活动,建立15个突击队,在生产劳动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1963年,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向雷锋学习”的活动。广大青年以雷锋为榜样,辛勤劳动,刻苦读书,努力工作。全区成立学习雷锋活动小组1086个,做好事1805件。1973年,为纪念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十周年,团区委发出《深入开展向雷锋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团组织,进一步掀起学习雷锋活动的高潮。
1977年,在全区团员和广大青年中开展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教育,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发扬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搞好社会主义建设。
1982年,在团员和广大青年中开展深入学雷锋、树新风的文明礼貌教育活动。全区共建立青年服务队891个,清理垃圾6584吨,转化失足青年89人,涌现出157个先进集体,345名先进个人。
1984年,团区委号召各级团组织,结合青年特点,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开展“学先辈、继传统、爱中华”的文明礼貌教育活动。全区建立助耕包户小组612个,科技报告团440个,做好事20616件,义务植树50万株。同时,合心乡团员和广大青年捐款3500元,在三间村重建陈德彪烈士陵园,树碑1座,四周植树646株。其他9个乡(镇)的团员和青年相继重建和翻修了烈士陵园。
1985年,开展“四包一献两联”(四包:春包种,夏包管,秋包收,冬包暖;一献:捐献一件衣服;两联:乡(镇)团委、总支书记联系一户贫困户,每个青年专业户联系一户贫困户)的扶贫活动。全区共捐衣服2510件,人民币403元,粮票524.5公斤。
1986年,郊区遭受水灾。全区团员和青年共捐献粮食83739公斤,衣服2514件,麻袋1500条,粮票2146公斤,人民币269.80元。
1987年,在全区农村青年中开展办小饲养场、小瓜园、小菜园、小温室、小运输队、小砂场、小加工厂、小豆腐坊、小卖店等10项活动,有18350人参加活动,从10项活动发展到35项,有力地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1988年5月4日,团区委召开纪念“五·四”青年节大会,有800人参加,大会号召广大青年发扬“五·四”的革命传统,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六节 少年儿童工作
1948年,普遍建立了儿童团,负责站岗放哨,查路条,捉拿坏人,配合围困长春的斗争和保卫胜利果实。
1949年10月13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作出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的决议。各小学普遍组建了少年儿童队的组织。
1953年,团中央决定,将中国少年儿童队改称“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文化大革命”期间,少先队组织被“红小兵”组织所取代。
1972年12月,恢复少先队组织。在各小学普遍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成立学雷锋活动小组5200个,为民服务队1858个。
1982年,在全区各小学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活动。参加活动的少年儿童有19425人,做好事39388件,义务植树204974株。相继在全区小学中开展“文明礼貌,绿化祖国,造福子孙后代”的活动。从1984~1987年,全区少年儿童植树751596株,育苗463.31公顷,营造少年林2851公顷,建造小花园和花坛21.5公顷,种草9公顷。
1988年,在全区小学开展了少先队“立志成才,摘星夺标”竞赛活动,涌现出摘星少年50人。
第三章 妇女联合会
第一节 组织沿革
1948年3月23日,成立长春县民主妇女联合会,辖9个区妇女联合会。新中国成立后,辖16个区妇女联合会。
1952年市县合并后,中共长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设妇女工作部,辖12个区妇联。1955年,辖4个区,43个乡和1个镇妇联。
1957年8月,改农委妇女工作部为长春市郊区民主妇女联合会。1958年,将郊区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郊区妇女联合会。人民公社化后,辖4个人民公社妇女联合会,1959年,辖6个人民公社妇联。管理区和生产队建立了妇女组织。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妇女组织陷于瘫痪。
1973年5月,恢复郊区妇女联合会,各人民公社(镇)、生产大队、生产队、街道先后恢复了妇女组织。
1988年末,全区有5乡、5镇妇联,92个村妇代会和25个街委妇代会,778个妇代小组。
第二节 历次妇代会
1960年3月2~5日,召开长春市郊区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65人。王淑琴代表妇联作了《关于妇女工作》的报告。大会选举产生郊区妇女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由15人组成。王淑琴任主任,张强任副主任。
1963年3月3~6日,召开长春市郊区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73人,列席代表2人。王淑琴代表妇联在会上作了《鼓足干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妇女思想革命化,积极投入冬季生产高潮,搞好勤俭持家》的报告。大会选举产生郊区妇女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由19人组成。王淑琴任主任,张强任副主任。
1973年5月16~18日,召开长春市郊区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50人。李正奇代表妇女联合会筹备领导小组作了《关于妇女工作》的报告。大会选举产生郊区妇女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由37人组成。设常委7人,张强任主任,段淑琴、李丽华任副主任。
1979年1月8~11日,召开长春市郊区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500人。张强代表第三届委员会在会上作了《妇女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郊区妇女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由33人组成。设常委7人,张强任主任,岳凤云任副主任。大会作出《迅速掀起学习、落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紧跟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在三大革命运动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的决议。
1983年3月29~30日,召开长春市郊区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13人,列席代表47人。杜玉琴在会上作了《全区妇女团结起来,为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争做贡献》的报告。大会选举产生郊区妇女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由31人组成。设常委7人,杜玉琴任主任,孟娅任副主任。
1988年5月16~17日,召开长春市郊区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50人,孟娅代表第五届妇女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奋发自强,开拓进取,为振兴郊区再立新功》的报告。大会选举产生郊区妇女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由27人组成。设常委7人,孟娅任主任,孙晶任副主任。
第三节 妇女积代会
郊区广大妇女在党的领导下,配合党的中心任务,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了积极作用,显示了妇女的智慧和才能,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推动妇女工作,共召开十一次妇女积极分子代表会。
第四节 妇女干部培训
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采取多种形式,针对妇女干部的特点,对基层妇女干部进行政治和业务培训,提高妇女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从1951~1985年共办九期妇女干部培训班。
1986~1988年,为提高广大妇女从事商品生产的能力,促进商品经济发展,在全区10个乡(镇)普遍建立了妇女培训中心,92个村建立了科技指导站,巩固完善778个社妇女活动之家。共办科技培训班287次,科技讲座54次,科技咨询81次,报告会93次,演讲会16次,对话会7次,交流会61次,科技示范户讲课106次,共培训妇女42883人次,有95%以上的妇女掌握了实用技术,为发展商品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组建信息传递网,搞好信息服务。全区共建妇女科技信息协会778个,有信息员839名。采取各种形式为广大妇女提供经济信息121条,建立妇女科技示范户880个,做到了为广大妇女致富牵线搭桥,促进商品经济发展。同时,为提高妇女法制观念,对广大妇女进行遵纪、守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普法教育。
第五节 妇女活动
旧社会广大妇女受封建伦理道德的束缚,社会地位低下,不能自主,没有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
解放战争时期,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土地改革运动,支援解放战争,参加封锁长春各项执勤任务,抬担架,送公粮,护理伤病员,拥军优属等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妇女同男人享有同等的民主权利,提高了社会地位,广大妇女走出家门,积极参加政治斗争和社会活动。
1950年,各级妇女干部深入村屯宣传《婚姻法》,废除旧婚姻制度。朝鲜战争爆发后,广大妇女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伟大号召,动员支持亲人参军参战。为志愿军做慰问品、献慰问金、送干菜。踊跃参加春耕、夏锄、秋收生产,发挥了妇女的积极作用。
1957年,广大妇女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成长进步很快,有2名妇女担任乡长,67名担任妇女主任,170名妇女担任管委会委员,760名担任生产队长,1245名妇女担任生产组长。
在“大跃进”和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发挥“半边天”作用。1960年,办托儿所315个,幼儿园139处,带孩子小组230个,有保育员和炊事员430人。同时,涌现出勤俭持家标兵373人,勤俭持家能手990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广大妇女在党的富民政策指引下,解放思想,走向社会,出现了科技致富的“女状元”申顺罗等一批先进人物,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党的富民政策深入人心,广大妇女迫切要求学习科学技术,有104人学会了服装裁剪,办起了服装加工业。有1.3万人成为发展商品经济生产的生力军,涌现出“女能人”、标兵155人。建立各种专业户13649个,年总产值达200万元,为郊区经济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1988年,全区广大妇女在发展商品生产中活跃于各个经济领域,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有9340个,涌现41674名能手,其中从事乡、村和个体企业的有5243人,种植业的11430人,养殖业的20164人,服务业、经商、运输业的4837人。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广大妇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创文明家庭40029户,发扬了尊老、养老和爱幼的传统美德,全区22160名老人受到尊敬,安度晚年,3190人被评为教育子女的好家长。
第四章 农民组织
第一节 农民会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在党的领导下,各村普遍建立了农民会(简称农会),组织发动广大雇农、贫农、团结中农,按照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进行土地改革,打土豪,分田地,斗争地主,摧毁了中国农村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制度,打倒了封建势力,农民翻身得解放,当家做主人,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1949年初,土改结束,建立了村政权,农民会完成了历史使命。
第二节 贫下中农协会
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贫下中农自愿组成的群众性阶级组织。
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期间,在各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普遍建立贫协组织的基础上,于1964年9月,召开了郊区第一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郊区第一届贫下中农协会。
1965年3月30日,召开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参加大会的有贫下中农代表和公社(镇)、生产大队、生产队的领导共1129人,还邀请30名中农列席大会。会议期间代表们讨论和交流了依靠和发挥贫下中农作用,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的经验。
1968年8月,成立区农代会,(取代贫协)与市农代会合署办公。同年9月,区农代会独立办公。1969年春,全区有600名贫下中农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20所中学和69所小学,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
1977年3月12日,召开区第二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到会的代表1000名。大会选举产生贫协组成人员和主任、副主任,恢复了贫协组织。1980年11月,贫协组织撤销。
第五章 工商业者组织
第一节 商会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成立长春县商务会,1917年,改为总商会。下设小合隆、卡伦、万宝山、新立城、双城堡等分会。
商会的职责,主要掌管经济调查,协调工商业者之间的关系,仲裁工商界争端,协助政府督捐纳税和代理征收等。
第二节 工商业联合会
解放后,长春县成立工商会,1951年,改为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1952年10月,市县合并,县工商联并入市工商联。
1988年10月,召开区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常务委员13人,执行委员25人,成立了长春市郊区工商业联合会。
工商联的宗旨与职能:团结工商界,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导下,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对政府的有关政策、经济法规的制订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开展对外经济联系合作和友好往来,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第三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郊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于1982年1月14日成立。协会是个体工商业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协会设理事会,有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宗旨是维护个体劳动者利益,加强相互间联系,立足于促进个体经济发展,想个体劳动者所想,急个体劳动者所急,为会员排忧解难,真正成为个体劳动者之家。
个体劳动者协会自成立以来,共召开3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会员代表大会都选举产生本届的理事会和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1988年末,全区个体工商业2355户,会员4045人。
第四节 消费者协会
郊区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12月18日成立。它是以群众自我监督、自我维护为原则的,国家对经济领域实行司法、行政和群众监督的群众组织。全区10个乡(镇)普遍建立了消费者联络站。协会设理事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广泛开展宣传,下发宣传材料2万份,答复咨询19次,受理投诉案件7起(转办1起,结案6起),收非法所得326.90元,保护了消费者利益,维护了经济秩序,促进生产的发展,被市评为先进协会。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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