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区 (县)委的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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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32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区 (县)委的主要活动
分类号: D221.34
页数: 8
页码: 477-4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郊区其中包括区 (县)委的主要活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文化大革命”时间、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等。
关键词: 长春市 政党 主要活动

内容

解放战争时期 三年解放战争时期,中共长春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开展剿匪除霸、反奸清算斗争,建立和巩固民主政权,发展壮大地方武装力量,进行土地改革,动员青年参军参战,组织群众出战勤,支援前线,配合围困长春的部队封锁长春,在长春县国民党统治地区开展武装斗争。
  第一届中共长春县委,于1946年2月在今农安县开安镇成立。在中共中央“力争和平民主,准备自卫战争”的战略方针指引下,县委书记王晓天、副书记张梅溪与县委一班人在开安、兴隆山、朱家城子等部分区、村进行建设、剿匪和减租减息,肃清敌伪残余势力。4月25日,县委发出布告,要求发动群众,建立民主政权,收缴民间散在枪支,发展武装力量,配合民主联军清剿土匪。5月28日,贯彻中共中央“让开大路,占领两厢”的战略方针,开始战略撤退,向北转移。途中遇多股土匪阻截,均被县武装力量击溃。
  中共长农中心县委,于1946年6月4日成立,董雨航任书记,韩清泉任副书记。
  1947年,吉北二团、独立六师、松江三团分驻朱家城子、双庙子、升阳、大青咀、卡伦、万宝山和鲍家沟一带进行剿匪,开仓济贫、收缴枪支、组织农会,建立区、村政权,巩固治安。
  第二届中共长春县委,于1948年3月1日,在今德惠县双庙子成立。并组建武装工作大队,下设5个中队,干部20人,战士139人,政委由县委书记郭温庭兼任,江寿田任大队长,负责剿匪、防奸、防盗、保护生产;配合解放军封锁长春;建设新区和支援前线。5月28日,县委发出新区工作指示,动员各阶层男女老少合作互助进行抢种,谁种归谁(地主在内);宣传胜利,讲明形势,揭发谣言,安定人心。6月17日,县委发出封锁长春的决定,长春市周围50华里为封锁区。军人须有团部护照,地方工作人员及群众须有区政府以上机关的通行证,否则一律禁止通行。各区工作队及村干部成立联防检查队,并发动群众共同检查。各要道口和常走私的地方设检查站,长春市内出来的人必须阻回,以破坏敌人疏散人口的计划。严禁往长春市内送一切物品和粮草。7月10日,县委又发出封锁长春的计划,以县、区武装力量为骨干,担负重点地区的封锁任务。各区工作队组成工作组,深入村屯领导督促戒严。村成立中心村戒严队,一般以两三个村组成,由工作组指定中心村长担任戒严队长,绝对做到一粒粮、一根草,一切生活必须品不进长春市,不让一个人进出长春市,断绝与长春市的一切往来。7月中旬,省委派来组织部长,民运部长及县委委员各1人。以加强县委的组织领导。8月21日,召开有各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县委扩大会议,主要内容是讨论区划、扩兵、充实武装干部问题,并决定设4个难民检查处,一个难民所,安排难民9314人,其中,过路2756人,落户2123人。8月12日,县委发出目前工作的指示,按照伪满政权的村、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的乡划为区、村。人员编制:区委会有的书记兼工作队长(公开名义为区主任);未设书记的由较强的干部负责成立工作委员会;区政府设区长、文书、民政助理、财粮助理、公安助理、战勤助理等。区中队设正副队长。工作队,前沿地区每区20名以上,下分小组;村屯组织,前沿地区成立村政府,设村长、武装队长、生产救灾委员、文书兼财粮委员,不成立农会。后方地区有重点地整顿农会,设村长、村主任、文书兼财粮委员、武装队长。有2~4人半脱产。屯设屯长、屯主任、文书。在9月15日前,每区要完成100名的扩兵任务。9月8日,县委发出《关于动员全县搜山查户挤敌人保护秋收的紧急指示》。要求戒严区内成立基干封锁队,每个行政村8~15人。负责剿匪、搜山、查户、封锁、起枪、夜间看查挤敌人等工作。凡是本地老户由长春回家者,必须严格审查,实行监视,并采取连环保,非本地的逃亡户(不管有无难民证)一律交送区政府审查处理。以村为单位召开坦白挤敌会,号召土匪、特务、警察等坦白悔过,立功赎罪,并进行登记。10月17日,县委在朱家城子召开有180人参加的土改动员大会,历时8天。会上调整了土改计划,提出土改与建政并行的意见,抽调125名干部组成土改工作队。会后,分头深入全县9个区,162个村指导土改运动。1949年1月27日,土改工作全面结束。接征132322公顷土地,分给了25478户无地少地的农民,人均分得土地9.4亩。12月,县委提出《县区村政府人员编制草案》,规定县政府设秘书室、民政科(民族事务科)、人民武装科、财政科、粮食科、卫生科、农业科、教育科、工商科、司法科、公安局、税务局、邮电局。区政府设秘书、民政助理(民族事务助理)、财政助理、粮食助理、武装助理、生产助理、教育助理。村(镇)政府设民政委员、财粮委员、调解委员、教育委员、生产委员、武装委员、卫生委员、公安委员、文书。干部来源:主要是土改中积极分子与经过实际工作锻炼的青年,并开办训练班培训村干部、小知识分子、妇女等,把其中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者提拔为脱产干部。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解放后,县委领导全县人民消灭封建残余势力,巩固人民政权,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积极恢复和发展经济,开展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和“三反”、“五反”运动,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并开展了农田水利建设。
  1949年3月,县委召开区委书记、区长联席会议,布置扩兵工作,全县扩兵580名。5月3日,县委发出《关于深入发动群众贯彻土改消灭封建的决议》,开展反封建运动。在运动中成立村代表会,把优秀的积极分子选进政府,巩固基本群众的优势。这次运动,划清了阶级、分清了敌我,给封建势力以严重打击。在贫雇农中查出地主15户,在中农中查出富农36户,地主25户,富农降为中农的107户,贫农38户,雇农14户,其它24户。原有干部个别有成分不纯、失掉立场、贪污、腐化者,是贫雇中农出身的以教育为主,腐化分子给予洗刷,按原阶级对待。5月,县委先后召开区委书记和机关干部会议,进行镇反动员。要求广大干部深入宣传镇反的意义,稳、准、狠地打击反革命分子。
  1950年,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响应中共中央“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号召,组织起各类互助组10013个。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县委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响应中共中央“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踊跃参军参战。全县于11、12月两次扩兵5610名,组织两个担架连452人,均赴朝参战。
  1951年6月,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历时半年多,先后逮捕反革命分子1005人,根据政策分别进行了处理。1951年12月中共中央提出开展“三反”开展反贪污的指示,从此,“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1952年1月中央提出“五反”的指示。县委召开了有县、区两级干部参加的“三反”、“五反”动员大会。在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和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和反偷工减料和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1952年10月,贯彻中共中央互助合作会议精神,农村互助合作运动有新发展,各类互助组发展到6514个,参加户数达34720户,占总农户的62.9%。
  1953年12月,农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学习中共中央批转中宣部编写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的宣传提纲(即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学习和宣传提纲)。在1951年试办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又先后建起1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1月17日,农委抽调12名区委副书记,分别在十、十一区办互助组长和骨干训练班。有105名组长、53名组员参加,历时8天。12月中旬,农委第一副书记刘洪福(夫)带领9名区委副书记,分别在九区的电台、十一区的万顺堡、十四区的泉眼村进行建社试点。经过12天左右,建成两个社,其中有一个菜社。
  1954年1月中旬,在上年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第一批建社工作,到2月末结束。共建8个社,其中有两个菜社。9月上旬,农委派出两个工作组,分别到十二区赵发(菜社)、十四区刘福祯(农社)进行收益分配概算试点。取得经验后,于9月23~26日召开农社收益分配会议全面推广。10月,农委举办了新社主任训练班,有9名区委副书记和41名新社主任参加,历时4天。老社主任徐毓文、刘福祯、马奎介绍了经验。
  1955年上半年,农委贯彻“秋前停止发展,全力巩固现有社、搞好生产、适当收缩”的方针,改组了12个社。12月,农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和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会后,农业合作化高潮迅速形成,出现了成批成屯的参加合作社。农委和各区委训练了1000多名建社骨干,指导建社工作。整党建党工作同整社建社工作一并进行。将198个社并为71个。年底有初级社907个,参加户数为26818户,占总农户的80%;高级社发展到13个,参加户数为1400户,占总农户的4.2%。
  1956年是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一年,也是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一年。高级社迅猛发展,1月有185个,参加户数为31730户,占总农户的87.8%;2月合并为99个,参加户数为32526户,占总农户的90%;4月合并为85个,参加户数为34333户,占总户数的95%;7月发展到87个,参加户数为35541户,占总农户的98.3%。并掀起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高潮。投资额达520万元,修建水利工程59项,打电井和马拉井126眼,开改水田1524垧,相当于过去几年总和的6倍多,使部分涝洼塘变成良田。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这一时期,区委领导全区人民整顿和巩固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农田水利建设,植树造林,农业学大寨,整风反右,纠正人民公社出现的“五风”和“大跃进”中受处分干部的冤假错案,战胜了国民经济暂时困难,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显著成就。
  1957年6月,全区开展整风运动。8月,区直机关、群众团体和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肃反运动,有18人被定为反坏分子。
  1958年1月6日,在全区中,小学和文化系统开展整风反右运动,有35人被划为右派分子。年内大规模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技术改造,建成八一、富强、爱国、西新、三间等小型水库和塘坝84座,并兴建了大量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涝洼地,普遍进行植树造林,控制水土流失。5月,区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会后,全区掀起了“大跃进”。8月23日,在小河台乡建立郊区第一个人民公社——红旗人民公社(后改为净月人民公社)。接着,在兴隆山建立卫星人民公社,在大屯建立跃进人民公社,在城西建立黎明人民公社。9月18日实现了全区人民公社化。当时不从实际出发,不量力而行,白手起家,大办一切,刮起了“一平二调”的“共产风”。
  1959年2月,贯彻中共中央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开始纠正“大跃进”中的错误。
  1960年12月,区委召开五级干部会议,参加人数1500人,区委书记刘洪福(夫)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和省委补充规定。会后,全区掀起了贯彻《十二条》的热潮。
  1961年初,在贯彻《十二条》热潮中,全面掀起了纠“五风”和退赔高潮,260个单位平调生产队4690公顷耕地、303辆大车、1242匹耕畜、521名劳动力、2718间房屋、12.5万公斤粮食,全退赔给生产队,并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
  1962年春,区委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将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对“大跃进”中以拔“白旗”,反“右倾”等名义受处分的各级干部进行了甄别。
  1963年7月23日,区委成立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领导小组,全区普遍开展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后称“四清”)运动。
  1964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学大寨人,走大寨路,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树立人定胜天思想。
  1966年2月,区委决定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焦裕禄活动。
  “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区委陷于瘫痪,党组织停止活动。
  1966年5月下旬,区委根据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精神,成立了“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向中学派进工作组,在文化、教育、新闻单位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
  1967年2月,区委被非法夺权,陷于瘫痪。区委一班人绝大多数被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大、小会上进行批斗。
  1968年4月,成立长春市郊区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
  1969年8月,成立区整党领导小组,遵照“吐故纳新”的原则,在全区开展“开门整党”和建党。一些所谓“造反精神强”、“路线斗争觉悟高”的“造反派”入了党,造成组织不纯。
  1970年3月,全区普遍开展“一打三反”运动。1971年12月开始逐级传达中共中央下发的《粉碎林彪反革命政变的斗争》的三批材料,开展揭批林彪的罪行活动。
  1971年2月,召开中共长春市郊区首届一次代表大会,恢复了区委。大会强调深入贯彻“九大”精神,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武装全党。5月,区委召开17级以上干部会议,学习“批陈整风”文件。全区开展“批陈整风”活动。
  1972年3月,区委提出“学大寨、赶小乡、苦战三年五载,誓把郊区变昔阳”的口号。8月15日,区委召开扩大会议,着重学习毛主席致江青的信,《我的一点意见》和《毛主席在外地巡视期间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的谈话纪要》。
  1973年4月2日,区委召开首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决定开展“批林整风”。12月6日,区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总结交流3年来大干快变的经验,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掀起农业学大寨新高潮。
  1974年,区委成立“批林批孔”办公室,全区普遍开展“批林批孔”、“批小生产”、“割资本主义尾巴”活动。把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集中起来办学习班,爬“唯生产力论”的坡。
  1975年11月1日,区委召开农业学大寨动员大会,号召全党紧急动员起来,大办农业,苦战一二年,誓把郊区建成大寨县。
  1976年10月,区委举行盛大集会,热烈庆祝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历史性胜利。11月10日,召开区委扩大会议,动员深揭狠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 这一时期,区委领导全区人民批判“两个凡是”,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理论上拨乱反正,纠正了前进中的一些失误。进行了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加强了“两个文明”建设,使郊区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
  1977年4月,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号召全区各级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并提出“高举大寨旗,狠批‘四人帮’,拼命干一年,郊区变昔阳”的口号。
  1978年2月24~29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
  1978年6月18日,区委召开清理打砸抢分子动员大会。区委书记石立志讲了清理打砸抢分子的重要意义,强调必须搞好这项工作。10月16日,区委召开干部会议,讨论真理标准问题,肯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2月,区委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后,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
  1980年1月6日,区委召开公社党委书记会议,交流了3个公社、5个大队、3个生产队以菜粮为主,全面发展家庭副业致富的经验。
  1981年4月6~9日,区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就如何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发展个体饲养户及整风问题,分别提出意见。5月8日,区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领导紧密结合实际,继续清理“左”的思想影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搞好统战工作。6月23日,召开区委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邓小平在听取辽宁省委汇报时的讲话。区委副书记罗积夫作《关于抓紧做好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工作》的报告。7月,区委发出《关于认真学好〈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通知》,要求全区人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同心同德,努力完成新的历史任务。9月,区委抽调一批干部,深入兴隆山、幸福、兰家等公社进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试点。年内,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
  1982年2月18~21日,区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总结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经验教训。推行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3月,区委领导全区人民开展以“心灵美”为核心,以“环境美”为突破口,以解决脏、乱、差、旧为重点的文明礼貌月活动和查禁黄色书、画、歌曲及有害录像(音)制品活动。16~17日,区委召开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进一步贯彻“郊区生产为城市服务”的方针,通过《郊区1982年工作意见》。12月2日,区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布置包干到户的试点工作。6~8日,区委召开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区委《关于整党准备工作的部署意见》并对区委《关于革命化措施的规定》,提出了修改意见。
  1984年1月17~19日,区委召开中共长春市郊区第三届代表大会,确立了“服务长春,富裕郊区”的指导思想。5月,区委召开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区委书记李玉亭就改革问题提出4点意见:1.搞好工交系统的体制改革。2.搞好商业体制改革、疏理流通渠道。3.在工商、物价、信贷、税收方面进行改革。4.在劳动人事制度方面进行改革。7月,区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制定了发展商品生产的具体措施。
  1985年1月9日,全区普遍进行农业生产合作社体制改革,以村为单位建立经济联合社。2月5~6日,区委召开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了区委书记李玉亭作的《坚持改革,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开拓创新,促进经济起飞》的工作报告。5月15日,区机关开始整党,纠正不正之风。8月中旬,洪水泛滥,区委领导带领区机关干部奔赴一间堡、马哨口、大房子等受灾严重地区,组织当地干部和群众战胜洪水。
  1986年3月,区委发出《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八条规定》,3月15日,区委发出《1986年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竞赛方案》。8月上旬,连降大雨和暴雨。乐山、大南、兴隆山、兰家、合心不断发生险情。区委组织200多名区机关干部深入第一线抗洪抢险,战胜了洪水。9月,区委动员全区职工捐献钱物救济灾民。共捐人民币13899元,粮票3.679公斤,衣物近千件、献工879个。
  1987年1月,区委发出《关于在全区进行形势教育的安排意见》和《关于认真学习中央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作为一个重要问题列入党委议事日程。10月19日,区委发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三大文件的通知》,要求分层次、分领域、有重点、有步骤,用分批轮训的方法组织学习。
  1988年3月,区委领导全区党员干部开展生产和为政清廉大讨论,并作出“五大班子”同心协力抓党风的规定。4月9日,区委发出《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竞赛方案》。9月13日,兴隆山镇定为特镇,农林乡定为特乡,日用化工厂定为特厂。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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