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共郊区(长春县)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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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32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中共郊区(长春县)委员会
分类号: D220
页数: 2
页码: 471-4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45年到1988年长春市郊区中共郊区(长春县)委员会的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政党 委员会

内容

1945年11月,在今农安县开安镇建立中共长春县委员会。1946年6月4日成立长农中心县委,同时保持两县委、县政府及保安团的独立性。统一指挥长、农两县。7月11日组成长农临时工作委员会。
  1948年2月17日,中共吉北地委决定在双庙子筹建中共长春县委员会。3月,中共长春县委员会正式成立,设组织部、宣传部、秘书处、民运部、政研室等工作部门。3月4日,县委机关移驻朱家城子。6月成立县大队,下设5个区中队。11月中旬,县委机关由朱家城子迁到今长春市大经路53号。1950年9月,县委机关迁到今农安县小八家子屯。1951年4月,迁回长春市陕西路今长通街道办事处办公楼。1952年7月3日,县委调整机构,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部门。同年10月10日,市、县合并后,成立中共长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6月,增设生产合作部、妇女工作部。1957年3月26日,中共长春市委决定撤销农村工作委员会。1957年5月27日,成立中共长春市郊区委员会。机关设在黑水路51—1号,内设办公室、监察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农村工作部、财贸部、文教部、机关党委、干训班。
  1966年6月,区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在上海全面夺权的“一月风暴”影响下,1967年1月25日,“造反派”成立夺权委员会,开始夺权。区委机关和工作机构陷于瘫痪。2月28日,郊区人民武装部成立生产指挥部,统揽郊区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的指挥权。1968年4月27日,成立郊区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机关驻地:黑水路53号。革委会由委员41人组成,内设5个组。1971年2月2日,恢复中共长春市郊区委员会与革委会一套班子,一套机构。内设三部两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人民保卫部和办公室、战备办公室)。1973年9月,恢复组织部、宣传部。1978年4月6日,恢复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2月,恢复农村工作部、工交部、财贸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并设统一战线工作部。1983年设老干部局,1984年设政法委员会,1985年2月23日,设区史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8年区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农村工作部、统一战线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老干部局。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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