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征收税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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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31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征收税额
分类号: F812.423
页数: 8
页码: 458-4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郊区税务的征收税额管理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税务 征收税额

内容

民国期间,国、地税划分不清,税政管理混乱。长春县捐税除税捐征收局和县财务处征收外,还有一些部门也征收。
  东北沦陷时期,长春县“国税”由伪新京特别市税捐局征收,地方税由伪长春县财务局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1951年,长春县税源比较稳定,平均年税收入额322.6万元。
  1950~1960年,由于地方工业发展,特别是有些市属企业的税收下放给郊区管理,使税源又有较大增长,年均税收额366.7万元,比1950~1951年增长13.67%。
  1961~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全区一些砖瓦和建材企业停产或缩减,税收大幅度下降,年均税收额267.1万元,比1959~1960年下降27.16%。
  “文化大革命”初期,税收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加之部分市属企业税源转出,税收大幅度下降,年均收入65.5万元,比1961~1965年间下降75.48%,年均少收入税额201.6万元。
  1970~1976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区税收逐年增加,年均税收额582.1万元,比1961~1965年间增长118.1%。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全区各项经济事业迅速发展,税收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1977年至1984年间,年均收入1639.4万元,比1970年至1976年间增长1.8倍。
  随着区划变动,1985年,全区税源转出2300万元,全年各项税收收入831.2万元,比1965年增长2倍。
  1986年后,一些二轻工业和乡(镇)企业活源不足,产品滞销,加上原材料提价,电力紧张,资金短缺以及遭受洪涝灾害等原因,使税收出现减收因素。但由于企业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扩大横向经济联合,促进了全区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大力组织收入,既抓重点税源,又抓零散税收。1988年,工商各税完成1756.9万元,比1985年增长1.1倍;完成国营企业所得税26.4万元;征集国家能源基金58.4万元。
  农业税收入比较稳定。1961年收入167万元,1967年收入197.8万元,1979年收入229.7万元,1988年收入287.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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