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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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28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支出
分类号: F812.4
页数: 3
页码: 409-411
摘要: 本节记述了自清代至1988年长春市郊区财政支出发展情况。
关键词: 财政 财政支出 长春市

内容

清代,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官。支出主要用于府衙官吏俸银、役工食银、祭祀及“治安”费用,以及地方各级官吏俸银和衙门杂费。一年支出银1668两6钱9厘5毫。
  民国时期,财政支出绝大多数用于官吏薪俸、维持治安、官府的行政费用。1912年,支出银元177515元。1914年,支出银元267963元。1919年7月~1930年6月,长春县财政支出12622元。其中,薪俸10380元,办公费2050元,杂费192元。
  东北沦陷时期,1933年,长春县财政支出192786元(伪满洲国币)。其中经常性支出149622元,临时性支出43164元。1934年,财政支出207166元。
  解放后,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工农业生产、文教、卫生及社会福利事业。1958年,全区财政支出304.7万元。其中为企业挖潜改造支出158万元,农业支出63万元,文教、卫生支出83.7万元。1961年,财政支出242.1万元。1973年,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支出也有较大的增长,全年支出763.6万元。其中农业支出243.9万元,文教、卫生支出293.2万元。
  1970~1978年间,郊区财政支出年年超出市核定的指标,共超支313.5万元,超支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超编、会议费、汽车燃料费和修理费等逐年增加。超支部分由市财政补助解决。1980年,财政支出1200.2万元。1935年,财政支出2162.6万元。1988年,财政支出2896.3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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