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仓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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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27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仓储
分类号: F253
页数: 4
页码: 398-401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仓储,在大屯和兴隆山镇设立两处收粮站,直接归长春市粮食二库领导。由粮食二库派人、出设备、出资金,每年接收当地征购粮4200吨,其他地方的粮食送往市内粮库。
关键词: 长春市 粮食 仓储

内容

国代队储,1966年,根据中央“关于粮食工作的指示”精神,各生产队开始集体就地储备粮食,但因保管条件不好,管理不善,出现了霉烂现象,造成很大损失,鉴于这种情况为真正做到以丰补欠,安排好社员生活,1971年起,购后余粮按国家征购、集体储备和社员口粮六、二、二比例分配。集体储备部分卖给国家作为代储,由国库保管,粮权归生产队,遇到灾害年份动用此粮。1982—1985年,因农村粮食丰收,各生产队仅领取251吨。同年末,全区尚有代储粮食21955吨。1986年顶抵民代储粮尾欠用了7527吨。为受水灾的村屯农户安排生活用去4562吨,到1987年5月,还有国代队储粮食9866吨。
  民代国储,1982年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商品粮迅速增加,国家粮库储存、晾晒能力严重不足,为了解决农民卖粮难,国家储粮难的矛盾,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民代国储”的办法,委托农民为国家就地代储一部分湿玉米,待降到安全水份(水份14.5%)以下再入国库。从1983年到1985年的3年间,全区农民共为国家代储玉米181万吨,按着国家与农民签定的储粮合同,国家先付给农民70%的储粮款,其余的30%在入国库时结清。每储5吨粮食,付给储粮费用32.50元(1985年增至50.00元),3年共付储粮费171.5万元。民代国储办法缓解了农民卖粮难、国家储粮难的矛盾,对稳定粮食形势、保证国家粮食调运出口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擅自动用和损失变卖的现象。1985年,尾欠3205吨,占当年全部代储量的1%。从1986年停止。
  国库设置,1958年,在大屯和兴隆山镇设立两处收粮站,直接归长春市粮食二库领导。由粮食二库派人、出设备、出资金,每年接收当地征购粮4200吨,其他地方的粮食送往市内粮库。
  1959年4月,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大南和乐山两个粮库由伊通县划归郊区。1969年10月,成立新立城粮食所。1975年,成立兰家粮食所,至此,共有6处粮食接收点。
  随着粮食征购量的增加,粮库场地不断扩大。到1988年,6个粮库场地总面积已达424468平方米,生产性场地30.8万平方米,最多储量15万吨,其中,房式仓1.4万平方米,2.4万吨,风雨棚4000平方米,容量800吨,其他仓1587平方米,容量3800吨。接收8个乡镇的征购粮(合心乡、三道镇的粮食直接送往市内)。
  大屯粮库在6个粮食接收点中,库容量最大,发展最快。该库1961年迁到现址,占地9万平方米,可储粮3.5万吨。1975年,建724米的铁路专用线,一次可装20节车皮,成为吞吐郊区粮食的基地。1980年,扩建场地,面积达18万平方米,储量增至55万吨。1984年,建标准房式仓6000平方米,风雨棚4000平方米,粮库内储能力达10万吨,还修晾晒台1.7万平方米。30年间,国家共投资400万元,使该库的储粮能力占全区的40%,年铁路装卸量2万吨,占全区的90%。
  乐山粮库,占地面积5.2万平方米,有房式仓2座,1万平方米,容量1千吨,有晾晒粮台1.7万平方米,可晒粮7千吨。
  兴隆山粮库,占地面积52380平方米,晾晒台15600平方米,储备仓面积16300平方米,储粮可达36760吨,烘干塔1座,日烘干粮100吨。
  大南粮库,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库房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晾晒台1万平方米,储粮1.5万吨。
  兰家粮库,占地面积72000平方米,仓储能力1300吨,晾晒台1200平方米。
  新立城粮库,占地面积56088平方米,建筑面积5129平方米,晾晒台面积1万平方米,圆囤8个,储量1600吨,永久性大仓1个,储量990吨。
  接收管理,历年都是入秋后粮食陆续入库。先接收小杂粮、小油料,上冻后接收高粱、谷子、水稻,12月中旬收购玉米。
  为保证库存粮食水份在安全储粮标准以下,高水份粮食须进行晾晒。1987年以前,没有烘干塔,全靠晾晒台自然降水,年只能晾晒2600吨。1987年,投资30万元,在兴隆山粮库建小型烘干塔1处,年烘干粮食6000吨。1988年,又投资165万元,在大屯粮库建一处中型烘干塔,年烘干能力3万吨。于此,年晾晒粮食能力达7万吨,其中玉米占80%以上。
  入库粮食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检查。贯彻“以防为主,防治并举”的方针。以物理机构为主,化学药剂为辅,进行综合防治,主要内容有:储粮检查;常规保粮;化学药剂治虫;低温低药保粮;防治鼠雀。
  开展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的“四无”粮仓活动。1973年,大南粮食所达到“四无”标准,获省粮食局颁发的“四无”证书;兴隆山粮食所1983~1985年连续3年被评为市级“四无”单位。1986~1988年,郊区6个粮库全部达到“四无”粮仓标准。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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