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计量管理和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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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26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计量管理和监督
分类号: TB9
页数: 2
页码: 380-38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4年~1988年长春市郊区计量管理和监督工作发展情况。
关键词: 计量工作 计量管理 长春市

内容

1984年春,浙江省永康县10个商贩到大屯镇贸易市场,非法销售私制的木杆秤,量值失准。发现后没收木杆秤和零配件100支(件)。
  1985年,贯彻国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管理工作出现新的局面,由过去单一的检修,形成了检、修、管、监齐头并进。同时,根据国家计量局颁发《关于工业企业定级、升级办法的通知》精神,对全区工业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在19户企业中开展计量定级、升级工作。最后乳白胶厂达到定级标准,经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批准定为3级,颁发了证书。
  1986年3月28日,郊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农贸市场计量器具管理的布告》,明确规定凡参与集市贸易活动的商贩和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的农民,要严格遵守计量法和各项计量法规,不准克扣群众,违纪者严格处理。同时,在全区开展“计量信得过”活动,先进单位挂“计量信得过”红牌,不合格单位挂“计量信不过”兰牌。各粮店、商店设置计量检查监督员和公平秤、公平尺。通过开展“计量信得过”活动,全区有9户企业被评为信得过的先进单位。
  1987年,在全区经委、二轻、乡企、商业、粮食等系统全面开展定级和升级工作。经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批准并颁发了证书。有3户企业定为3级,有19户企业定为单项合格。
  1988年,在全区的主要农贸市场进行计量器具定期(半年)检查。共检查各种衡器计量器具1075台(支)。其中不合格的185台(支),解决计量纠纷36起,罚款1095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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