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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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25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页码: 362-363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9年~1988年长春市郊区工商管理机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机构 工商 长春市

内容

1949年10月,长春县人民政府设工商科。1952年10月10日,市县合并后,郊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由市供销合作社兼管。
  1957年3月,长春市郊区人民委员会成立后,商业处内设工商股,管理工商工作。
  1961年,郊区设立工商科,下设兴隆山、新立城、大屯3个市场管理所。
  1963年4月3日,工商科和供销合作社合并后,设供销社工商股,基层由公社供销社代管工商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关成立群众组织,工商股被群众组织改为“经济保卫局”。
  1969年10月,设立工商行政管理科,下设大屯、兴隆山、乐山3个市场管理所。
  1971年4月,经区革命委员会批准,在商业局内设工商组,下设兴隆山、大屯、乐山、新立城4个工商行政管理所。
  1974年,设立城西工商行政管理所。
  1977年末,撤销新立城工商行政管理所。同年,设立城郊工商行政管理所。
  1979年9月,设立郊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大屯、兴隆山、乐山、城西4个工商行政管理所。
  1980年,增设了新立城工商行政管理所。
  1983年,因行政区划变动撤销城郊管理所。
  1984年,撤销城西工商行政管理所,同时设立合心工商行政管理所。
  1985年,将兴隆山、大屯、新立城3个工商行政管理所,改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1986年6月,设立兰家工商行政管理所。
  1988年,郊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兴隆山、大屯、新立城3个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和乐山、合心、兰家3个工商行政管理所。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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