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物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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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24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物资
分类号: F724.3
页数: 8
页码: 354-361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59年~1988年长春市郊区物资经营发展情况,包括物资采购、物资供应、体制改革的情况。
关键词: 物资 物资经济 长春市

内容

第一节 采购
  物资进货渠道主要是国家每年按申请计划和省、市安排的产品拨给一定数量的统配物资。主要有木材、钢材、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和生铁、焦炭、水泥、煤炭、玻璃、纯碱、烧碱、硫酸、盐酸、麻袋、电动机、变压器、橡皮铜、铝线、麻袋、电动机、变压器、橡皮铝线、轴承、工量卡具,按计划下拨给郊区,然后再下拨给各厂矿和企事业单位。
  1959年,国家分配给郊区的木材1400立方米,钢材30.07吨,煤炭3524吨,麻袋2.5万条。1967年,拨给木材1680立方米,钢材130吨,水泥80吨,冶金焦600吨,煤炭770吨。随着生产的发展,国拨物资有很大增长。1975年,拨给木材9558立方米,钢材1460吨,生铁535吨,水泥4370吨,煤炭41100吨,玻璃77743平方米,麻袋2.5万条。1979年,下拨木材7555立方米,钢材2841吨,生铁2850吨,水泥2453吨,煤炭4110吨,玻璃65500平方米,麻袋3.5万条。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物资进货渠道由以计划为主,转移到以市场调解为主,国家分配的物资减少。1983年,下拨木材4125立方米,钢材1717吨,生铁1530吨,水泥2210吨,煤炭40500吨,玻璃7840平方米。1988年,拨给钢材331吨,水泥1380吨,焦炭179吨。
  另一条渠道是自筹。随着农业生产科技成果的不断推广,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及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国家按计划下拨的物资远远满足不了需要。物资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协作上来。
  1973年,英俊公社蔬菜温室大棚的经验在全国推广,需要大量木杆。物资部门在大石头、敦化、黄泥河、汪清、蛟河、大兴沟等林业局和永吉县旺起林场,采购木杆1989立方米。到1977年,共筹集木材1.2万立方米,在全区建起5000多栋温室大棚。1978年,外协木材1.3万立方米,解决了1500多户社员和烈军属的建房所需。1984年,自筹松木杆和门窗口料430立方米。1988年,自筹木材1088立方米。
  1973年起,物资部门先后同省内的敦化、和龙、汪清、安图、红石、蛟河、黄泥河、上营等20几个林业局以及黑龙江省的阿木尔、图强、穆凌等10几个林业局建立业务联系。1987年,积极开展横向联合,广开各种资源渠道,建立起稳定的木材、钢材等资源基地14个,加工基地2个。到1988年共自筹木材44624立方米。
  1974年,物资仓库恢复后,加工线材15吨,小型钢材500吨,向外地求援优质钢300吨。1976年,为实现区委提出的要把郊区建成城市副食品基地的目标,从市轧钢厂求援钢锭500吨,在大连第二轧钢厂加工204丁字钢(永久温室玻璃梗材)150吨,小角钢和小型元钢300吨。1979年,在通化钢铁厂求援钢锭1500吨,在杭州二轻轧钢厂加工小角钢、线材、小型元钢698吨。1988年,自筹钢材7536吨。水泥510吨,生铁155吨,焦炭100吨,玻璃2.2万平方米,各种汽车8台,废钢1614吨。
  物资调剂,串换品种,也是获得所需物资的一条渠道。郊区先后同无锡、鄂州、湛江、上海等市进行过物资调剂。1976年,串换钢材383吨,1977年,266吨,1979年,175吨,1983年,289吨。1988年,用废钢串换200吨市场短缺的炭结钢,支援了工农业生产。
  第二节 供应
  物资供应,本着农、轻、重顺序,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
  郊区成立初期,资金紧张,建立专门物资供应点有困难,把农用物资拨给基层供销社,由供销合作社销售。经物资部门开调拨单,用户持调拨单到市内各专业公司交款提货。1974年,物资仓库恢复后,只有钢材、有色金属、部分机电产品、化工产品、轮胎、麻袋等进库,销售到基层。木材、水泥、玻璃、焦炭、工业用煤、纯碱、烧碱、盐酸、硫酸等物资,由市各专业公司负责供应。郊区只负责同专业公司进行业务衔接,通知用户提货。春耕大忙季节,派专人深入到农村,把维修农具所需木材票直接送到农民手中。对各农机厂(站)急需物资优先供应,为方便用户,送货上门。
  1973年,国家分配给全区钢材1032吨,供应农业6129吨,占总量的59.4%;木材全年供应量7852立方米,供给农业3603立方米,占总量的45.9%;水泥全年供应量2090吨,供给农业1330吨,占总量的55.6%;平板玻璃全年供应量93000平方米,农业用65800平方米,占总量的71.5%;红砖全年分配量1600万块,拨给农业1050万块,占总供应量的65.6%。
  1976年,将农用木材、胶合板、玻璃、电动机、轴承、橡皮铝线、麻袋、镀锌铁线和其他民用物资拨给大屯和兰家供销合作社,设专柜代销。1977年,又在距市区较远的乐山、新立城、大南供销社建立了经销网点。同年,按计划分配给全区木材8908立方米,农业用4927立方米,占总量的63.57%,轻工市场和生产用去1650立方米,占21.29%,技措维修用573立方米,占7.39%。钢材分配指标2397吨,农业生产用去435吨,占供应总量的18.15%;工业生产用去1962吨,占81.85%。生铁分配指标1870屯,冶金焦分配指标527吨,全部用于生产。玻璃分配量为66092平方米,农业用59288平方米,占总量的90%,各种维修用去6005平方米,占10%。水泥分配指标3310吨,农业用1461吨,占总分配量的44.13%,工业生产用1849吨,占总量分配的55.87%。
  1979年,从自筹物资中拿出1654吨钢材,支援水利建设350吨,工业生产安排325吨,扶持社队企业222吨,改造区化肥厂用去140吨。还拨出化肥100吨,水泥470吨,重点扶持英俊、五七、幸福、西新等公社的蔬菜温室大棚生产和水利建设。为解决社员群众建房所需红瓦紧缺的问题,拨出200立方米松木,扶持永春、三道、农林3个砖厂生产红瓦。
  1981年,下拨郊区的木材7065立方米,用于农业生产3340立方米,占总量的47.2%,工业生产用3725立方米,占总量的52.8%。下拨钢材2278吨,用于农业生产的810吨,占总量的35.6%,工业生产用1098吨,占总量的64.4%。下拨水泥2190吨,农业生产用去1560吨,占总量的71.23%。工业生产用190吨,占总量的28.7%。下拨玻璃62160平方米,用于农村蔬菜温室大棚45160平方米,占总量的73%,农村市场17000平方米,占总量27%。同年10月,成立郊区物资局凯旋路门市部,经营生产资料。
  1982年后,执行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对国家分配的一、二类物资,按农、轻、重顺序保证供应。机电产品全部敞开供应,结束了机电产品按计划供应的历史。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物资流通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打破了生产资料不许进入市场的老框框。为扩大市场覆盖面,1984年,将团结路的物资门市部扩建为长春市郊区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广泛开展“四代一调”业务(代购、代销、代加工、代运输、调剂余缺),年成交额100万元以上,利润2万元左右。同年10月,在大屯镇建立郊区物资局大屯商店,同时撤销各供销合作社的物资经销点。除计划内的物资按计划供应外,作为市场调节的物资敞开供应,用户直接到仓库自由选购。
  1984年,郊区金属回收公司回收废金属2000吨,销售额44万元,利润4.4万元。同时为乡(镇)企业提供一部分烘炉用铁和废机铁。
  1986年,在兴隆山镇建立物资供应站。1987年12月,将物资仓库改成金属建材公司,并成立长郊机电轻化木材公司。同年,在金属建材公司内设立钢材市场,向社会敞开供应。
  1988年,自筹钢材7536吨,供应农业32吨,占总量的0.42%,供给工业生产7504吨,占总量的95.8%。自筹材1088立方米,供给农业810立方米,占总量的74%,工业生产用278立方米,占总量的26%。自筹生铁155吨,全部用于工业生产。自筹玻璃22000平方米,农业用去7000平方米,占总量的32%,其余用于工业生产和机关单位维修。
  1962年,郊区物资科成立后,在长春市八里堡(现郊区运输公司)占地2万平方米,修建一座300平方米的简易仓库。1974年,在凯旋路54号占地2.2公顷,修建一座拥有三种类型的物资仓库。一种是永久性库房,占地面积0.6公顷,其中机电库0.024公顷,胶合板、纤维板库0.026公顷,有色金属库0.01公顷。另一种是简易库房,占地0.08公顷,主要存放优质钢材、管材、玻璃、水泥、电石等物资。再一种是露天库,木材、大宗钢材、生铁、煤炭等都露天摆放。年吞吐钢材、生铁、煤炭、焦炭1000吨,木材5000立方米及200万元的化工、机电、建材等物资。入库物资主要靠汽车运输。从外地发来的物资基本都到长春站、长春东站、小南车站。为适应运输量逐年增加的情况,1982年,修一条长500米的铁路专用线(长春站61线),由于缺乏管理铁路人才,1985年初,将专用线卖给新月大队经营。1988年,企业实行全面经济承包,经营物资数量虽有增加,但入库减少,凡能直接销售的都直接销到用户,减少了往返运输。
  第三节 体制改革
  1957年3月,郊区人民委员会成立后,在计统科内设物资组,负责物资工作。1962年,物资组从计统科分出,成立物资科,人员、财经独立。主要经营计划内木材、钢材、水泥、玻璃和计划外木材、轮胎等。因同一城市存在两个二级供应机构,在人力、物力和经营费用上有许多不合理现象,加之市物资局可以负责郊区的物资供应,1964年,撤销郊区物资科,将市设在八里堡的物资保管处交给郊区人民政府。物资申请、分配计划、管理体制不变。1971~1973年,虽然成立郊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物资局。但由于没有仓库、缺乏资金,物资局只管指标,不管实物,致使一些国拨物资不能及时提货,无法进行物资协作和调剂。因此郊区物资仍然都由市物资局直接供应。1983年12月,撤销物资局成立郊区物资公司。物资公司属企业性质,由区计委代管,经费自筹,为联系业务方便,物资公司挂两个牌子,对外称郊区物资局,对内称郊区物资公司,属政企合一。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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