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外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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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24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外贸
分类号: F752.834
页数: 1
页码: 351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72年~1988年长春市郊区对外贸易发展情况。
关键词: 贸易经济 对外贸易 长春市

内容

郊区的对外贸易,始于1963年,大量养兔支援外贸出口,当时养兔较多的有兰家、合心、永春、兴隆山、城西、大屯、西新、净月等公社。为扶持养兔业的发展,各基层供销合作社积极组织引进种兔,调剂余缺,区供销社统一组织,采取约时定点的收购方法,调运往农安、公主岭兔肉加工厂,加工成冻肉出口43吨。收入12.9万元。
  为减少运输环节,降低成本,发展郊区的加工出口工业。1972年初,在城西公社范家店,因陋就简建起了100平方米的兔肉加工厂。当年加工出口冻兔肉64吨,收入23.5万元。随着出口肉类品种和数量的增加,兔肉加工厂迁至新址,修建厂房、冷库1栋,办公室等建筑200平方米,并改称郊区肉类加工厂。从1972年建厂,到1985年加工出口畜禽肉共1629吨,创产值1331万元,获取外汇475万美元。
  1973年春,从上海引进良种肉用鸡(白洛克、星布罗)种蛋,在近郊的光明、英俊、福利、宏伟、宏胜、奋进、五星、上台子、长青等社队建起肉用鸡饲养场。每年可加工出口冻肉鸡30余万只,还向国内市场提供15万余只。1976年初,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从比利时引进优良种兔9只,投放到农林供销合作社,该社投资2万余元,建立1处养兔场,进行繁育,由于发生疫情,不到一年即停办。1981年成立外贸公司,郊区对外贸易进一步发展。1983年,开展自采业务,先后派人到黑龙江、辽宁等省及邻近市县开辟货源。1984年,从中国银行长春分行贷款42万元,在大南、乐山、农林等乡(镇)建立了养牛专业户基地。但由于当事人买牛未经检疫,结果买回的158头种牛全是结核病牛,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4万元。大南乡、乐山镇受传染18头牛也被迫捕杀,造成间接损失9000余元。同年,改革外贸体制,建立起经理负责的岗位责任制,改行政管理型为经营型。扩大了经营自主权,广泛开展自营业务。1988年,引进承包机制,巩固发展成果。外贸公司与区财政局签订以经理为法人代表的全员抵押承包合同,合同期3年,在承包期间,由法人代表向区财政局上缴27万元。其中1988年上缴8万元。1985~1988年,共计完成收购额8610万元。其中,1988年完成3100万元,是自1973年开展外贸业务到1985年收购额的总和。实现利税102.1万元。其中,1988年实现55.6万元,是1973年到1985年利税总和的5倍。创外汇2265万美元。出口的商品,冻兔肉、冻马肉销往日本,冻肉鸡、活牛销往香港。玉米、饲料销往日本和新加坡。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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