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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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22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299.21
页数: 2
页码: 316-317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郊区集镇建设管理机构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长春市郊区城乡建设局、长春市郊区大屯房地产管理所、长春市郊区兴隆山镇房地产管理所、长春市郊区城郊房地产管理所等。
关键词: 管理机构 建设管理 长春市

内容

长春市郊区城乡建设局 长春市郊区城乡建设局隶属郊区人民政府,编
  制15人,实有人数21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内设人事、劳资、计划、财务、乡镇建设、人防、城建等7个股和系统工会。城建局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局长分工负责制。城建局是郊区政府主管城乡建设、规划、公产房屋、城镇空间土地、人防工程、工程建筑基本建设的职能部门。
  长春市郊区大屯房地产管理所 长春市郊区大屯房地产管理所位于大屯镇六委三十五组,隶属郊区城乡建设局,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独立核算管理。修缮全镇房产、收缴公有房屋租金,管理镇内土地、审批私人新建房屋用地,收缴土地使用费,收缴私房买卖契税,对私有房产指导和监督。管理所现有职工81人,其中干部5人,全民所有制固定职工64人,集体所有制职工12人。
  长春市郊区兴隆山镇房地产管理所 长春市郊区兴隆山镇房地产管理所位于兴隆山镇二委,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与大屯房地产管理所相同。兴隆山房地产管理所设立党的基层组织支部委员会,接受城乡建设局党委领导。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该所现有人员26人,其中干部2人,集体所有制职工2人。
  长春市郊区城郊房地产管理所 长春市郊区城郊房地产管理所,位于长春市朝阳区锦水路12号。隶属城乡建设局,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独立核算。职权范围同大屯镇房地产管理所相同。该所管理的房屋有青年路区政府宿舍,15栋144间2720平方米砖木结构地房;园东路1栋55间1000平方米(二楼);杭州路9.5间192平方米(二楼);自强街1栋31间626平方米(二楼);煤气公司10间307平方米(二楼);净月新农村44栋7000平方米砖木结构地房;吉林省农业大学5栋60间1500平方米砖木结构地房;新立城6栋31间679平方米地房;大南乡6栋39间780平方米地房及新建7栋99间2262平方米。该所共有房产17066平方米,现有人员26人,其中干部9人,工人17人。1987年4月10日,成立了长春市郊区大屯镇房地产交易所、长春市郊区兴隆山镇房地产交易所。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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