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材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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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18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建材工业
分类号: F427.34
页数: 4
页码: 242-24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5年至1988年长春市郊区建材工业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建材工业 长春市

内容

郊区建材工业,主要是建筑砂石、红砖、水泥及水泥制品等。1955年以后,开辟采石场、砂场,建起砖厂、水泥厂和水泥管厂,至1988年建材企业7家,年产值832.8万元,利润14.8万元。
  主要企业 长春郊区机砖厂是1971年10月由城西公社砖厂扩建的。位于今奋进乡小南村,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57平方米,职工347人,其中固定职工74人。建厂初期设备简陋,修建1839平方米轮窑1座,自制小型制砖机,班产红砖4~5万块。1972年进行扩建和改造,年生产能力为1000万块,当年生产红砖479万块,产值20万元,实现利润2.3万元。1973年购置制坯机1台,自制搅拌机1台,使班产达到8~10万块,年产值25万元,亏损0.6万元。1982年购置东方红推土机1台、配料机1台、手推水平车10台,对砖窑进行了改造,年产值81万元,利润3.4万元。1985年占地面积313547平方米,建筑面积1839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8.6万元,职工213人,年产值60万元,利润7.3万元。到1986年,该厂设备有1839平方米轮窑1座、制坯机、搅拌机各1台、配料箱1个、粉碎机2台、推土机2台,固定资产原值59.23万元,有职工207人,其中固定工99人。厂内设生产、供销、财务、企管、政工、行政6个科,管理干部27人。所属成品、半成品、晾晒、机修等4个车间,新增195马力柴油机水坯车6台,固定资产原值59万元。1988年,职工116人,其中固定工63人。年生产红砖712万块,完成产值31万元,实现利润2万元。
  长春市春城水泥厂,1970年由郊区公路段筹建,1971年移交工业局,1980年又移交给郊区基本建设委员会,1983年改名为长春市春城水泥厂。厂址在二道河子区四通路东,占地面积95660平方米,有职工13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9人,主要设备有白灰窑1对、直径2米高8米的土窑1座;有生料车间、成品车间、鼓风机厂房;安装生料磨1台、水泥磨1台。由于生产设备陈旧落后,产品产量低、质量差,成本高,亏损多,1973年被迫停产,大批职工调到郊区硫酸厂和机砖厂。1975年区财政投资53万元,对原有设备进行了改造,水泥产量逐年增加,质量有较大提高,经济效益有了好转。1979年完成产值56万元,实现利润7.5万元。1979~1981年对设备进行第二、第三次改造,工艺基本合理,年生产能力达3.5万吨。1983年投资602万元,扩建一条水泥生产线,生产能力5万吨,产品产量、质量和经济效益均有提高,生产的425号、325号水泥供不应求。1985年占地面积99374平方米,建筑面积18255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18.3万元,职工773人,完成产值303万元,实现利润51.7万元。1986年生产水泥58482吨,其中425号水泥16629吨、325号水泥41853吨。销售水泥55010吨,销售收入640万元,实现利润80万元,上缴税金38万元。1987年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车间、车队实行集体承包,年生产水泥54998吨,其中425号水泥15141吨、325号水泥39857吨,完成产值277.4万元,利润0.1万元,上缴税金34万元。1988年引进风险机制,共交纳风险抵押金18万元,增设新产品开发、多种经营两个办公室,并将生产设备科分为生产计划科和设备动力科,科室15个,管理人员93名。当年投资10万元,安装1台烘干机,固定资产原值1025万元。全年生产水泥52700吨,其中425号水泥11455吨、325号水泥41245吨。完成产值252.5万元,缴税金63万元,实现利润0.1万元。
  长春市郊区第一采石场,场址在大屯镇,占地面积1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有职工125人,其中,管理人员20人。该场建于1955年12月5日,1958年10月改为地方国营长春市郊区采石场,1961年停产,1963年恢复生产。当时是手工操作,日开采量60立方米,生产块石和碎石等4个品种。1973年改为郊区第一采石场,由手工作业逐渐发展为半机械化生产。到1985年,占地面积175800平方米,职工363人。固定资产原值40.2万元,产品达十几种。主要设备有装载机、推土机各1台,汽车2台、刻石机、输送机、滚动筛各3台,1吨翻斗车6台、变压器3台、空压机1台、卷扬机4台,年产石材5.66万立方米,产值36.9万元,实现利润5.7万元。1986年,该厂有职工185人,其中,管理人员11人。厂内设生产、销售、企财、政工4个股和1个办公室,所属2个作业现场和1个车队。产品有500毫米以内碎石共7个品种,年产量15万立方米,完成产值55万元。1987年有职工150人,其中,管理人员14人。厂内原4个股改为4个科和1个办公室,有3个作业现场和1个车队,当年新增东风翻斗车2台,载重汽车1台,固定资产55万元,年产值56万元,实现利润0.3万元。1988年,逐级实行承包,全年完成产值70万元,实现利润3.6万元。
  长春市郊区第二采石场,建于1973年1月,场址在净月潭北侧,占地面积10.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16平方米。建场初期,手工操作,产量不高。1974年后,购置破碎机9台、输送机2台、滚筛9台、矿车39台、卷扬机3台、铲车1台、1吨翻斗车4台、空压机1台。1985年占地面积14070平方米,建筑面积1214平方米,职工260人,固定资金106.7万元,建场以来,生产石材总量为114.15万立方米,产值177.8万元,实现利润45万元。1986年内设财务、技术、销售、劳资科和办公室,管理人员17人。所属3个作业现场、1个机修队和1个附属厂,固定资产原值125万元,净值104万元。年产石材14万立方米,完成产值177.2万元,实现利润4.31万元,上缴税金16万元。1987年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制,全年生产石材16.4万立方米,完成产值180.1万元,实现利润16万元,上缴税金5.14万元。1988年由副厂级以上干部集体承包,原5个科室精简为3个办公室;原科室干部由27人精简到17人;3个作业现场都实行了承包,工人实行了优化组合。当年投资2.5万元,增添了250cm×400cm鄂式粉碎机2台,固定资产达110万元,净值82万元。年产石材13.9万立方米,完成产值149.3万元,实现利润9.1万元,上缴税金11.59万元。
  长春市郊区第三采石场,建于1985年11月,场址在净月乡,有两个作业现场,办公用房74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250cm×400cm破碎机、卷扬机、空压机各1台,电机7台,固定资产原值26万元,净值20万元。生产的产品主要有5~8厘米碎石、块石,4~6厘米混合石。1986年实行集体承包,主要包产值、产量、销售额、利润4大指标。全年生产石材6.85万立方米,完成产值50万元,亏损2.6万元。1987年投资10万元,购置850cm×400cm破碎机1台,固定资产原值41.2万元,净值28.7万元。全年生产石材6.2万立方米,完成产值48.1万元,亏损3万元。同年11月划归郊区经济技术委员会所属后,由于资金不足,产品销售不畅等原因,从1988年初到6月份一直停产。6月份后,精简机构,原3个科,8名管理人员,改设1个综合科,管理人员5名。场同经委签定承包合同的指标为年产量6万立方米,实际生产石材6.2万立方米,完成产值45.5万元,亏损1.2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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