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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业结构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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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17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行业结构
分类号:
F427.34
页数:
14
页码:
237-250
摘要: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郊区工业经过40年的发展,机械加工业、化学工业、建材业、食品加工业、木器加工业、服装加工业等主要行业初具规模。
关键词:
工业
行业结构
长春市
内容
郊区工业经过40年的发展,机械加工业、化学工业、建材业、食品加工业、木器加工业、服装加工业等主要行业初具规模。
第一节 机械加工业
1955年,郊区在大屯镇铁北建长春春城农业水泵厂,主要产品有6B13型、4B15型、2B31型水泵,到1957年,工业总产值达40万元。1956年,兴隆山手工业社生产镰刀、锄板等小农具。1962年建长春市郊区机械厂,以铸造、铆焊为主。1963年建长春市流体机械厂,主要产品有切纸机、专用风机、农业水泵。1969年,在长春市农业机械化学校旧址建国营长春市郊区农机修造厂(后称长春市郊区第一农机修造厂),设修理、机加、铸造3个车间,有职工186人,主营农机具修理。1971年在城西、新立城、大屯建第二、第三、第四农机修造厂。增加了锻造、电机车间,亦修亦造,以修为主。同时生产cb—255车床、东方红——28拖拉机曲轴;东方红——75拖拉机支重轮轴、x195曲轴及上下平衡轴。1973年,农机修造厂总产值为71万元,政策性亏损15.7万元。1978年国家对工业进行调整和整顿,多年亏损的局面得到扭转。机加工业总产值1114.6万元,利润105.6万元。1988年,机加工业有长春春城农业水泵厂、长春市流体机械厂和长春市郊区机械厂等8家,职工总数973人,年产值1380.3万元,利润31.3万元。
主要企业 长春市郊区第一农机厂,始建于1969年,厂址在长春市郊区兴隆山镇安龙村,占地面积38960平方米,建筑面积7860平方米,共有职工136人,其中干部21人。厂内设生产、技术、财务等7个科和1个办公室,管理人员28名。下属机加、修理、铸造、锻造4个车间。主要设各有曲轴磨床、车床、钻床等37台;解放牌汽车3台,固定资产原值255.5万元。生产产品有车﹣28曲轴、195曲轴、车—28半轴、车重轮轴、拖带轮轴、C12法兰盘等拖拉机部件,兼农机具修理,以修复28型拖拉机为主。1971年共完成产值38万元,亏损15万元。从1971年~1978年的8年中,连续亏损总额为52.8万元。1979年出现转机,当年完成产值134万元,实现利润12.7万元。1984年12月31日并入东北齿轮厂。
长春市郊区第三农机厂,始建于1971年,位于新立城镇,占地面积2.354平方米,建筑面积1129平方米,有职工56人,其中固定职工38人,管理人员9人。厂内设生产、供销、后勤、财务4个股。下属机械加工、农机具修理两个车间。主要设备有车床5台、钻床3台、刨床2台、磨床2台、砂轮及抛光机4台、锻压设备2台;解放牌汽车2台、28型拖拉机1台,固定资产原值56万元。1972年开始对外修理农机具,当年收入8万元,盈利0.8万元。1983年前隶属郊区农机局,1984年归属郊区经济委员会,因修理业增多,经营不佳而停产。1985年归郊区农机局,有固定资产原值56.3万元,职工86人,年完成产值57万元,盈利4万元。1986年投资5万元,扩建170平方米库房和210平方米厂房,增置鸡笼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原值61.3万元,净值49万元。主要生产鸡笼,兼营农机修理,当年生产鸡笼1043套,共完成产值52万元,实现利润1万元。1987年投资3万元,购置制钉机1台,拔丝机1台。固定资产原值64.3万元,净值46万元,当年生产元钉37吨,生产鸡笼900套,完成产值57万元,亏损2万元。1988年全部转产鸡笼,年产值34万元,亏损37万元。
长春市郊区第四农机厂,建于1970年,位于郊区大屯镇,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职工18名,其中固定职工15人,管理人员3人。主要设备有车床1台、钻床1台、磨床1台,固定资产原值4.7万元,经营农机具修理。1972—1978年,由于产品不定型,技术不过关,连续7年累计亏损22.7万元。1979年后增小型农机具生产项目。当年生产小型机具586件,完成产值20万元,实现利润2.2万元。1983年购置解放牌汽车1台,扩建厂房268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3.1万元,净值17.9万元,职工82人,其中固定职工80人,年完成产值15万元,实现利润0.13万元。1984年停产。
长春市郊区机械厂,前身是长春市郊区铁木农具厂,始建于1962年,厂址在西环城路,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建厂初期,职工12人,设备简陋,手工操作,以铸造和铆焊为主,生产粉碎机和锄勾、镰刀等小型农具,年产值4863元,利润1133元。1986年购置100吨摩擦压力机、25吨气锤、自动给水设备配合机、拔丝机和制钉机各1台,CA—141型解放牌汽车1辆。生产铁钉30吨,畅销长春市。1987年4月,同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建立协作关系,为汽车厂加工零部件,当年实现利润5万元。1988年,该厂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固定资产60万元,职工102人,主要设备有车床8台、铣床2台、立钻1台、滚齿机1台、刨床4台、焊机1台、132东风汽车1台。年生产井字架25部,创产值121.7万元,实现利润8.5万元。
长春市郊区综合加工厂,建于1982年,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职工64人,主要设备有车床2台、锻压设备3台、剪板机1台、压力机1台,主要产品井字架。1986、1987两年生产井字架17部,销售价每部4000元,实现利润2.8万元。1988年,深化企业改革,实行承包经营。分配形式,实行扣除成本分成工资;定额计件岗位工资,企业活力明显增加。当年生产提升机70部,卷扬机60部,总产值63.4万元,实现利润6万元,超计划3万元,比1987年增长60%。
春城农业水泵厂,始建于1955年,占地面积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生产水泵和小农具。到1971年,有职工90人,固定资产19万元,当年利润2.3万元。1986年生产6B13型水泵298台、2B31型水泵225台、4B15型水泵497台,畅销省内外,销售收入111万元,年实现利润8.9万元。自1984年起,每年召开一次订货会,每次成交额70~80万元。1985年固定资产原值38.7万元,职工173人,年产值67.2万元,利润13.5万元。1988年该厂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280平方米,固定资产57万元,职工176人。主要生产Z—8型清水离心水泵。主要设备有车床12台、磨床1台、刨床3台、电焊机4台、铣床1台、镗床4台、钻床5台、冲床3台、碾砂机1台、砂轮机3台、解放牌汽车2台,固定资产原值57万元。当年以2.8万元的基数实行承包经营,重划核算单位,将承包指标落实到车间班组,对车间、车队实行经费包干,当年产值131.2万元,实现利润11.5万元。
长春市流体机械厂,建于1963年2月,厂址在新立城镇。占地面积21614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62.9万元,职工142人。有各类机床16台、锻压设备3台,主要产品是切纸机、专用风机、农用水泵,年生产切纸机500台、水泵1万台。1985年有职工153人,年产值79.3万元,利润1.9万元。1986年以后,主要生产3512型、8B13型水泵。1987年实现利润4万元,因水泵耗能高,同年7月停产。为开发新产品,在省农机研究所工程技术人员的协助下,仅一个月时间,研制成功3015型水泵,扬程达8米,耗能低,效率高。产品远销黑龙江、辽宁、内蒙等地。1988年产值120.1万元,实现利润2.1万元。
第二节 化学工业
郊区化学工业1957年开始起步,由国家投资150万元,在净月建长春市化肥厂,1958年投产,生产碳酸氢铵。同年建长春市联合化工厂。1976年,郊区接收中国人民解放军81351部队药厂,改称长春市郊区制药厂,生产葡萄糖注射液。1984年,第二农机厂转项改为长春市乳白胶厂。1985年建长春市日用化工厂和长春市油脂化工厂,此时化学工业年总产值55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138万元,职工1130人。1987年建长春市橡胶制品厂,至1988年,郊区化学工业企业有6家,职工3214人,年总产值达1734.8万元,利润401.4万元。
主要企业 长春市化肥厂,该厂建于1958年,厂址在长春市南关区净月乡,占地面积11334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7平方米,职工157人,其中干部16人。主要设备有沸腾炉、合成罐、压缩机、车床、铣床等14台(件)。合成氨、生产碳酸氢铵。1961年由长春市接管,1969年又划归郊区。厂内设生产、人事、财务、后勤、企管、供销、技术设备科和办公室,有职工572人,其中管理人员83人。下属造气、合成、碳化、机修车间。固定资产原值274万元,净值258万元。年生产碳酸氢铵5094吨,完成产值81.5万元,亏损35.5万元。1970年~1982年始终处于亏损状态,亏损总额为2648.2万元。1983年,由于农用化肥需求量增加,职工实行计件工资制,产品销路较畅,产品产量有大幅度增长,年生产碳酸氢铵25689吨,完成产值403万元,实现利润25.2万元。1985年后,国家取消政策性补贴,再度亏损,当年完成产值252万元,亏损54.5万元。1986年并入吉林省通用机械厂。
长春市联合化工厂,建于1970年,厂址在铁北一路4号,占地面积3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职工250人,其中管理人员43人,技术人员5人。主要设备有螺旋喂料机1台、往复式震动筛1台、反应釜2台、转型釜电炉1台、真空泵3台;输送机、沸腾炉、刨床各1台以及相应的化验设备。固定资产总值295万元。1971年购置硫酸生产设备,1972年投产,当年生产硫酸95吨,产值10万元。1975年增磷肥项目,1980年生产硫酸5657吨,磷肥1812吨、完成产值68万元,亏损32.6万元。1984年加强企业管理,进行技术改造,生产硫酸7559吨、磷肥1281吨,产值119万元,利润33万元。1985年投资59万元,购置电镀生产线,年产值62万元,利润10.7万元。1986年投资13万元,扩建500平方米电镀车间,年加工能力由30吨增加到170吨,同年恢复了磷肥生产,稳定树脂产品,当年生产磷肥4000吨,树脂205吨,年完成产值134万元,实现利润4.7万元。1987年在巩固树脂、电镀两个产品生产的同时,磷肥改产复合肥,恢复硫酸生产。同年6月1日将郊区水电设备厂合并到该厂。水电设备厂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以生产水泥管为主。占地面积9424平方米,职工154人。主要设备有车床3台、刨床2台、60吨开式双柱可倾压力机1台、搅拌机1台、200毫米磙压机、600~800毫米磙压机、吊车、汽车各1台。当年生产硫酸3181吨、树脂193吨、磷肥3840吨、复合肥87.吨,完成产值163.6万元,实现利润0.1万元。1988年该厂实行集体承包,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均有提高。年生产硫酸4451吨,树脂400吨,复合肥1080吨,完成产值276.6万元,上缴税金34.6万元,实现利润6.9万元。
长春市化工七厂,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81351部队药厂,1976年由郊区接收改名为长春市郊区制药厂,厂址在吉林农业大学院内,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40平方米,职工4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主要设备有搪瓷反应釜、真空泵、电焊机、变压器、汽车各1台,液化气储罐1个。固定资产原值56.1万元,生产葡萄糖注射液,年产值8万元,利润200元。1978年迁至今南关区净月乡乐东村,转产N—503活水脱酚剂。1980年改名为长春市郊区化工厂,1982年又改名为长春市化工七厂,因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被迫停产。1985年改产硬脂酸,由于原材料价格高,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不佳,造成亏损6.4万元的被动局面。1987年厂长个人承包,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制,供销人员实行大包干,厂内设财务、供销、生产、厂办等科室。当年生产丁烷气91207瓶,固化剂1.5吨,新增液体皂产品,全年生产5吨,共完成产值23万元,实现利润0.1万元,上缴税金1.4万元。1988年延伸内部承包,车间班组层层签定承包合同,按照岗位和职责,分档次缴纳风险抵押金,厂长2000元,副厂长、科长和车间主任各500元,科室干部和职工每人交200元,全厂共缴纳风险抵押金28250元。承包责任制的落实,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加产品品种,安装了丁烷气DCT型装灌机,还增加了更新铁桶新项目,全年生产丁烷气115368瓶,固化剂1267公斤,液体皂5000公斤,更新铁桶2000只,完成产值40万元,上缴税金2.2万元。
长春市乳白胶厂,其前身是郊区第二农机修造厂,1984年转产乳白胶后改名长春市乳白胶厂。厂址在今朝阳区城西乡四季青村,占地面积4050平方米,建筑面积1370平方米,职工100人,其中管理人员21人。主要设备有蒸气锅炉1台、车床4台、电机、钻床、铣床各1台;解放牌汽车3台。1984年5月增置乳白胶设备,9月投产,当年生产乳白胶60吨,完成产值35万元,实现利润0.8万元。1985年占地1852平方米,建筑面积1344平方米,职工86人。年生产乳白胶349吨,年产值121万元,利润3.6万元。1986年投资8.6万元,购置粉碎机、塑料挤出机、注塑机各1台;解放牌汽车、保温车各1台,固定资产原值58万元,净值46万元。主要产品有乳白胶、液体皂、地毡胶。塑料瓶、塑料袋,年产值114万元,实现利润0.7万元。同年12月,乳白胶被评为省优质产品,列全国同行业第二名。1987年从大连引进新产品AES(脂肪醇聚氯乙烯硫酸钠),新购置黄化釜、中合釜各1台,总价值1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3万元,净值51万元,年产值163.2万元,利润0.1万元。1988年实行企业内部改革,从车间到班组层层承包,当年因AES产品原料紧张而停止生产,乳白胶、液体皂、地毡胶、塑料瓶、塑料袋等5种产品交替生产,并增加了洗发香波、尼纳尔两个新产品,年产值100.4万元,亏
长春市日用化工厂,该厂是1985年从化工七厂分出来的企业。厂址在二道河子区乐群街东侧,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50平方米,职工35人。厂内设有1个膏体车间,主要设备有搅拌釜2台、罐装机2台、冲压机2台、封口机4台、锅炉2台、汽车2台,固定资产原值18万元。1985年5月开始生产,主要产品有儿童护肤霜、发乳、增白粉蜜、女神香粉、双喜大龙凤香粉等30多种。当年完成产值89万元,实现利润19.8万元。1986年实行企业内部配套改革,科室实行目标管理,百分计奖,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同时扩大再生产,投资15万元,新建800平方米的二层楼厂房,购置蒸溜釜1台,解放牌汽车1台。年产值252万元,实现利润31万元,上缴税金60万元。同年被评为市文明单位,集体富翁企业。1987年投资18万元,购置粉饼压力机,新建化验室,固定资产原值58万元。产品品种增加到44种,其中人参增白粉蜜被评为市优质产品。年产值370万元,实现利润28万元,上缴税金60万元,被省命名为文明单位,市“双增双节”一等功单位、市最佳集体企业。1988年企业实行集体承包,工人实行定员定编,定额计件,办公室和后勤人员继续实行百分计奖;销售人员实行大包干(即包销售额、包回款、包网点、包费用),按销售额的3.5%提成。当年投资27万元,建净化间、微生物化验室,购置乳化水处理设备,并改造了分装生产线;投资4万元,建了职工食堂、托儿所。固定资产原值达65万元,产品品种达到53种,年产值380万元,实现利润30.5万元,上缴税金70万元。
第三节 建材工业
郊区建材工业,主要是建筑砂石、红砖、水泥及水泥制品等。1955年以后,开辟采石场、砂场,建起砖厂、水泥厂和水泥管厂,至1988年建材企业7家,年产值832.8万元,利润14.8万元。
主要企业 长春郊区机砖厂是1971年10月由城西公社砖厂扩建的。位于今奋进乡小南村,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57平方米,职工347人,其中固定职工74人。建厂初期设备简陋,修建1839平方米轮窑1座,自制小型制砖机,班产红砖4~5万块。1972年进行扩建和改造,年生产能力为1000万块,当年生产红砖479万块,产值20万元,实现利润2.3万元。1973年购置制坯机1台,自制搅拌机1台,使班产达到8~10万块,年产值25万元,亏损0.6万元。1982年购置东方红推土机1台、配料机1台、手推水平车10台,对砖窑进行了改造,年产值81万元,利润3.4万元。1985年占地面积313547平方米,建筑面积1839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8.6万元,职工213人,年产值60万元,利润7.3万元。到1986年,该厂设备有1839平方米轮窑1座、制坯机、搅拌机各1台、配料箱1个、粉碎机2台、推土机2台,固定资产原值59.23万元,有职工207人,其中固定工99人。厂内设生产、供销、财务、企管、政工、行政6个科,管理干部27人。所属成品、半成品、晾晒、机修等4个车间,新增195马力柴油机水坯车6台,固定资产原值59万元。1988年,职工116人,其中固定工63人。年生产红砖712万块,完成产值31万元,实现利润2万元。
长春市春城水泥厂,1970年由郊区公路段筹建,1971年移交工业局,1980年又移交给郊区基本建设委员会,1983年改名为长春市春城水泥厂。厂址在二道河子区四通路东,占地面积95660平方米,有职工13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9人,主要设备有白灰窑1对、直径2米高8米的土窑1座;有生料车间、成品车间、鼓风机厂房;安装生料磨1台、水泥磨1台。由于生产设备陈旧落后,产品产量低、质量差,成本高,亏损多,1973年被迫停产,大批职工调到郊区硫酸厂和机砖厂。1975年区财政投资53万元,对原有设备进行了改造,水泥产量逐年增加,质量有较大提高,经济效益有了好转。1979年完成产值56万元,实现利润7.5万元。1979~1981年对设备进行第二、第三次改造,工艺基本合理,年生产能力达3.5万吨。1983年投资602万元,扩建一条水泥生产线,生产能力5万吨,产品产量、质量和经济效益均有提高,生产的425号、325号水泥供不应求。1985年占地面积99374平方米,建筑面积18255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18.3万元,职工773人,完成产值303万元,实现利润51.7万元。1986年生产水泥58482吨,其中425号水泥16629吨、325号水泥41853吨。销售水泥55010吨,销售收入640万元,实现利润80万元,上缴税金38万元。1987年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车间、车队实行集体承包,年生产水泥54998吨,其中425号水泥15141吨、325号水泥39857吨,完成产值277.4万元,利润0.1万元,上缴税金34万元。1988年引进风险机制,共交纳风险抵押金18万元,增设新产品开发、多种经营两个办公室,并将生产设备科分为生产计划科和设备动力科,科室15个,管理人员93名。当年投资10万元,安装1台烘干机,固定资产原值1025万元。全年生产水泥52700吨,其中425号水泥11455吨、325号水泥41245吨。完成产值252.5万元,缴税金63万元,实现利润0.1万元。
长春市郊区第一采石场,场址在大屯镇,占地面积1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有职工125人,其中,管理人员20人。该场建于1955年12月5日,1958年10月改为地方国营长春市郊区采石场,1961年停产,1963年恢复生产。当时是手工操作,日开采量60立方米,生产块石和碎石等4个品种。1973年改为郊区第一采石场,由手工作业逐渐发展为半机械化生产。到1985年,占地面积175800平方米,职工363人。固定资产原值40.2万元,产品达十几种。主要设备有装载机、推土机各1台,汽车2台、刻石机、输送机、滚动筛各3台,1吨翻斗车6台、变压器3台、空压机1台、卷扬机4台,年产石材5.66万立方米,产值36.9万元,实现利润5.7万元。1986年,该厂有职工185人,其中,管理人员11人。厂内设生产、销售、企财、政工4个股和1个办公室,所属2个作业现场和1个车队。产品有500毫米以内碎石共7个品种,年产量15万立方米,完成产值55万元。1987年有职工150人,其中,管理人员14人。厂内原4个股改为4个科和1个办公室,有3个作业现场和1个车队,当年新增东风翻斗车2台,载重汽车1台,固定资产55万元,年产值56万元,实现利润0.3万元。1988年,逐级实行承包,全年完成产值70万元,实现利润3.6万元。
长春市郊区第二采石场,建于1973年1月,场址在净月潭北侧,占地面积10.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16平方米。建场初期,手工操作,产量不高。1974年后,购置破碎机9台、输送机2台、滚筛9台、矿车39台、卷扬机3台、铲车1台、1吨翻斗车4台、空压机1台。1985年占地面积14070平方米,建筑面积1214平方米,职工260人,固定资金106.7万元,建场以来,生产石材总量为114.15万立方米,产值177.8万元,实现利润45万元。1986年内设财务、技术、销售、劳资科和办公室,管理人员17人。所属3个作业现场、1个机修队和1个附属厂,固定资产原值125万元,净值104万元。年产石材14万立方米,完成产值177.2万元,实现利润4.31万元,上缴税金16万元。1987年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制,全年生产石材16.4万立方米,完成产值180.1万元,实现利润16万元,上缴税金5.14万元。1988年由副厂级以上干部集体承包,原5个科室精简为3个办公室;原科室干部由27人精简到17人;3个作业现场都实行了承包,工人实行了优化组合。当年投资2.5万元,增添了250cm×400cm鄂式粉碎机2台,固定资产达110万元,净值82万元。年产石材13.9万立方米,完成产值149.3万元,实现利润9.1万元,上缴税金11.59万元。
长春市郊区第三采石场,建于1985年11月,场址在净月乡,有两个作业现场,办公用房74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250cm×400cm破碎机、卷扬机、空压机各1台,电机7台,固定资产原值26万元,净值20万元。生产的产品主要有5~8厘米碎石、块石,4~6厘米混合石。1986年实行集体承包,主要包产值、产量、销售额、利润4大指标。全年生产石材6.85万立方米,完成产值50万元,亏损2.6万元。1987年投资10万元,购置850cm×400cm破碎机1台,固定资产原值41.2万元,净值28.7万元。全年生产石材6.2万立方米,完成产值48.1万元,亏损3万元。同年11月划归郊区经济技术委员会所属后,由于资金不足,产品销售不畅等原因,从1988年初到6月份一直停产。6月份后,精简机构,原3个科,8名管理人员,改设1个综合科,管理人员5名。场同经委签定承包合同的指标为年产量6万立方米,实际生产石材6.2万立方米,完成产值45.5万元,亏损1.2万元。
第四节 食品工业
郊区从事食品工业的厂家主要有长春市第三食品厂、长春市肉类加工厂长春市大泉酒厂。1988年食品工业职工325人,总产值483.9万元,亏损1.1万元。
主要企业 长春市第三食品厂,建于1970年11月,厂址在大屯镇,称郊区食品厂。当时有职工66人,固定职工8人,生产面包、蛋糕。1971年迁至二道河子区乐群街东侧,占地面积1720平方米,有职工170人,其中管理人员14人。1982年以前是手工作业,用电炉烤制食品。1983年改为长春市第三食品厂,移交郊区经委。设备有饼干机1台、卧式电烤炉2台、立式电烤F炉2台、电锅1台、和面机1台、解放牌汽车1台、130载重车1台,固定资产原值49.95万元,年产面包180吨,其他食品767吨,完成产值93万元。到1985年可生产面包、饼干、月饼、蛋糕等12个品种。1986年引进承包机制,在职工中实行计件工资制,生产形势有所好转,新增机制饼干等5个产品。固定资产原值50万元,净值36万元,年产值153.6万元。1987年厂内设政工、生产、供应、销售、财务、后勤6个科,管理人员12人,职工174人。全年产量688吨,占年计划的98.29%,销售收入126.2万元,超年计划的5.9%,完成产值100.2万元,上缴税金6万元,亏损14万元。1988年1~8月份停产,9月份以后转产绢花、拉花等工艺品。
长春市肉类加工厂,该厂建于1970年。初建时借城西公社供销社范家店分销店6间草房,设备简陋,手工操作。1972年在春城大街东侧重新建厂,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厂内相继建有办公室、屠宰车间、冷冻库、机器房、锅炉房。主要加工鸡、兔,1974年生产鸡肉92吨、兔肉66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生产有较大发展,人员从建厂初期的34人增加到140人,由手工操作发展到半机械化生产,增置宰鸡生产线、香肠生产线,产品产量不断增加,经济效益不断提高。1981年完成产值148万元,实现利润12万元。主要设备有制冷机2台、打毛机、两吨蒸气锅炉、一吨锅炉各1台、宰鸡生产线1套、解放牌汽车、北京121吉普车各1台,固定资产原值71.23万元。1985年占地面积19627平方米,建筑面积1235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7.5万元,职工148人,年产值99.3万元,利润0.3万元。1986年设生产科、卫检科、设备科、后勤科和办公室,下属屠宰、熟食两个车间。有职工142人,其中管理干部16人,固定资产原值61万元。主要进行肉食鸡、冻兔、马肉加工和香肠生产。年加工兔肉0.3吨、冻鸡295吨、冻马肉56吨、生产香肠56吨。完成产值150.2万元,销售收入206万元,实现利润5.9万元,上缴税金2.2万元。1987年投资35万元,修建960平方米的熟食车间,增置搅拌机1台、蒸熏炉2台、脱毛机1台。增加方鸡肉新品种,年加工冻鸡381吨、冻马肉39吨、生产香肠203吨,完成产值207.5万元,利润4.1万元,上缴税金2万元。1988年实行厂长、车间、班组承包责任制。加工的产品有肉食鸡、马肉三鲜肠、牛肉二鲜肠、方肘、午餐肠、南味肠、烧鸡等7个品种。二鲜肠获市金龙杯奖、市金鹰杯奖和省优产品称号。年产值255.6万元,实现利润6.8万元,上缴税金5.8万元。
第五节 酿造业
郊区酿造业企业唯有长春市大泉酒厂。1977年建厂,厂址在大南乡政府驻地,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职工60人,固定职工47人。建厂初期,仅有一个120平方米的车间、2台制酒设备、1台28型拖拉机,年生产白酒62吨。1980年变为全民企业。1982年购置解放牌汽车1台,增建发电室,同时增加汽水生产,当年生产汽水31981箱、白酒314吨,产值76万元,上缴税金2.46万元。1985年占地面积19987平方米,建筑面积2391万元,职工28人,固定资产原值36.3万元。拥有酒釜、锅炉、汽水机、雪糕机、灌瓶机、压盖机、发电机各1台,化验室1个,固定资产原值64.1万元,年生产白酒357吨,汽水5.4万箱,产值49.1万元,实现利润1.4万元。1986年设生产、供销、财务、厂办4个科室,管理人员18人,工人96人,投资14万元,增添解放牌汽车2台、4吨锅炉1台,固定资产64万元,净值51万元。年产白酒287吨、汽水6万箱、雪糕10万支,年产值75万元,利润0.08万元。1987年生产白酒520吨,汽水6.1万箱、冰糕26万支,年产值135万元,实现利润13万元。1988年完成产值195万元,利税6.4万元。
第六节 服装皮革加工业
郊区服装、皮革加工业始于1956年。先后建立长春市服装皮件厂、长春市春城箱包厂、长春市时装厂。.1988年总产值98.1万元,利润0.3万元。
主要企业 长春市郊区服装皮件厂,该厂前身是大屯手工业服装社,1956年由7家个体成衣铺联合而成,厂址在大屯镇,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厂房面积2250平方米,固定资金2100元,职工25人,有脚踏缝纫机20台。年产值5000元,利润500元。50年代以带料加工为主,进入70年代,开始批量生产,各类服装年产5000件,到80年代,脚踏缝纫机全部被电动缝纫机所取代,裁剪、锁扣眼、钉扣全部机械化。1986年有职工70人,在生产普通服装的基础上,生产各种高档呢绒、毛料服装、裘皮制品和苫布。1987年在发展规模的同时注重名牌产品的生产和创优工作,自行设计生产的少先队员服,款式新颖,质地优良,很受消费者欢迎。1988年实行承包经营,承包基数为1万元,年递增10%,同时精简科室富余人员,充实供销队伍,进行优化组合。当年,为郊区外贸加工的皮帽产品打入了国际市场,远销苏联,年产值130万元,实现利润15万元。
长春市春城箱包厂,原是长春市郊区农具一厂的一个服装车间,厂址在兴隆山镇。1980年正式投产,职工82人。主要设备有缝纫机95台,汽车1台。投产当年生产各类服装5000套,产值12.7万元,亏损0.9万元。1983年转产,专门生产皮革制品,转产后企业增加了活力。1985年占地面积2423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8.6万元,职工120人。兜类年生产能力达10.2万件。同年增加了软箱和文件夹等产品,年创产值178.5万元,实现利润19.9万元,占集体企业利润总额的20.4%,每百元创利率为全区之首,成为工交系统的先进企业。为打开销路占领市场,先后建立了37个销售网点:吉林市1处、白城市3处、四平市3处、哈尔滨市8处、长春市22处。1986年添置电动缝纫机5台,生产的西服兜被市工交系统评为优质产品,年实现销售额197万元,占集体企业销售总额的30%,利润24万元,占集体企业利润总额的45%。1987年实现销售收入1980万元,占集体企业销售收入的20%,实现利润22万元,占集体企业的40%。1988年由于同行业厂家增多,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原材料涨价等因素的影响,年产值142.6万元,利润10.8万元。
长春市时装厂,建于1987年9月,厂址在二道河子区临河街157号。职工11人,厂内设供销、财务、生产3个科,管理人员3人。有厂房320平方米,上工牌电动缝纫机20台、蜜蜂牌缝纫机5台、码边机1台,固定资产原值6万元,加工各类服装,1987年完成产值1.9万元。1988年厂与主管局签定承包合同,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在原有服装种类基础上增加中、高档服装,全年完成产值55.2万元,上缴税金0.98万元,实现利润0.1万元。
第七节 印刷工业
长春市郊区印刷厂,始建于1958年11月,厂址在黑水路53号,厂房面积不足100平方米,设备简陋,有职工4人,印刷一般帐簿报表。1980年迁至南关区东天街58号,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当时只有铅印机2台。1981年有职工93人,年产值23万元,利润1.5万元。1985年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生产项目有彩印、书刊杂志、胶版印刷、复印、复制各种商标、卡片。主要设备有铅印机9台、铸字机4台、切纸机2台;电动烫金机、修版机、晒版机、制版机各1台,其它印刷机械47台,固定资产原值37.8万元,年产值48万元,利润6.9万元。1986年职工173人,厂内设财务、生产、供销、后勤4个科和1个办公室,管理人员25人,下设彩印、装订、复印、铸件、铅印5个车间。主要设备有对开停回转铅印机4台、四开停回转铅印机3台,全开高速切纸机、折页机、装订锁线机、订本机各1台,铸字机4台,烫金、压痕、晒版、复印机各1台,固定资产原值38万元,净值35万元,年产值60.7万元,利润8万元。1987年有职工164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78人、集体所有制职工71人、合同制工人2人、临时工13人、管理人员23人。在保持原有设备的基础上,又新购买长春130汽车1台,固定资产原值44万元,净值39万元。产品增加到8种,年产值85万元,实现利润0.3万元。1988年有职工157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60人、集体所有制职工44人、合同制职工7人、临时工24人、管理人员22人。当年新增购除尘机1台、对开胶印机1台、激光照排机1台、制版机1台,固定资产原值45万元,净值39万元。生产品种已达到照相制版、活字印刷、胶版印刷3大类,11个品种,年产值91万元,实现利润7.7万元。
第八节木器加工业
郊区经营木器加工的主要企业是长春春城木器厂。该厂建于1962年,由6名木工自带工具组成大屯木器农具生产合作社,固定资金不足200元,租用3间土房,为机关、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带料加工办公桌椅、课桌以及民用家具,全部手工操作,是“千年斧头万年刨,凿子开眼锯拉卯”的传统办法,家具涂色靠手工刷,木材自然干燥,生产效率较低。1963年以后,设备有所更新,购置了单刨、压刨、打眼机各1台;自制开榫机、截锯、圆盘锯各1台。1965年人均创利131元。到1985年,已发展成为具有一定生产能力的小型家具厂,职工50人,拥有设备24台,其中大型设备8台、辅助设备16台。年生产能力可达8300立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6.9万元,实现利润10.4万元,由于没有定型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滑坡,1986年末亏损3.3万元,1987年亏损1.5万元。1988年实行承包经营,为扩大经营渠道,增设了五金、交电、家具商店,开始以商补工,但生产形势也不景气,只能维持工人开支,年产值40.5万元,亏损1.5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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