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图书馆
长春图书馆
机构用户
长春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三节 防火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07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防火责任制
分类号:
F326.2
页数:
1
页码:
146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郊区林业管理防火责任制的情况。
关键词:
防火
责任制
林业
长春市
内容
郊区地处长春四周,人多地少,林、田、路交错,人们在山地林缘从事生产劳动,易引森林火灾因素较多。为防止发生森林火灾,采取的措施是:层层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机构,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向干部、群众经常宣传护林防火重大意义,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向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递交责任状;各乡(镇)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递交责任状;村、社建立护林防火责任区;区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与乡村的生产联社建立联防责任制度,制定护林防火的“乡规民约”,做到山山有人护,树树有人管。农林乡在护林防火季节中规定:五级以上大风不准生火;封山戒严期不准野外用火;清明节期间不准上坟烧纸;农民向外倒灰必须息火,同时在各路口设石制标语牌,宣传森林法和护林防火制度。在护林防火期间,要求各乡(镇)、村护林员坚持巡逻,防止火灾发生。40多年来实现了无火警、无火情、无火灾的三无区。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