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抚育间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07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抚育间伐
分类号: F326.2
页数: 2
页码: 143-144
摘要: 本节记述了解放前至1988年长春市郊区植树造林抚育间伐的情况。
关键词: 抚育间伐 林业 长春市

内容

解放前,林木基本靠自然生长,只采不育。解放后,国家规定造采结合,要采一片抚育一片,对幼林抚育要采用一二三的抚育方法(一年生三次除草、松土;二年生两次除草、松土;三年生一次除草和松土),及时浇水、施肥、剪枝打杈,促使幼苗成长。
  间伐:主要是人工林的间伐。原则是:六砍六留(砍小留大,砍劣留优,砍弯留直,砍密留稀,砍一般树留珍贵树,砍病朽树留健壮树),严格掌握间伐标准,以防破坏森林。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国有林由国家林场提出抚育间伐呈请报告,送长春市林业局审批;集体林由乡(镇)、村提出抚育间伐报告,由乡(镇)林业站送郊区林业局审批,否则一律禁止间伐,违者按乱砍滥伐给予经济制裁,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1953年营造的“西北”农田防护林,在“文化大革命”中,405公顷林带的树木被砍得零落不堪,既不能防风,也不能固沙,1979年经政府批准,一次性砍伐19万立方米,收入1900万元,同年按“三北”防护林标准又重新建了农田防护林。合心乡哈达村是全国植树造林的先进单位,从1968年开始营造农田防护林,到1985年共植杨树32.6万棵,保存率达95%。近20年间伐11.37万棵,出售8万棵,自用3.37万棵,共收入113.7万元。郊区林场到1988年,共间伐木材830立方米,收入16.8万元。各乡(镇)集体林间伐木材6万立方米,收入60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