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四旁植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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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07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四旁植树
分类号: F326.2
页数: 2
页码: 142-143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郊区四旁植树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路旁植树、水旁植树、乡(镇)村屯植树等。
关键词: 四旁植树 长春市

内容

路旁植树 解放前,境内有长春到吉林、长春到农安、长春到四平的公路和乡间小路,道路两侧自然生长着零星杨树、榆树、柳树和灌木,无人管理。建国后,党和政府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把发展铁路、公路、乡路的交通建设列入计划。到1988年在郊区内经过的铁路4条,国家公路干线2条,省级公路6条,县级公路2条,乡村公路203条。从1952年开始,铁路和各级公路两旁有计划地植树1~3行,以杨树为主,兼植松树、柳树、榆树还有花灌木,占地面积648公顷,绿化里程416.6公里,占全路程的60%,保护了路基,荫蔽了路面,绿化了铁路、公路和乡路。
  水旁植树 郊区境内有伊通河、新凯河、雾开河还有水渠、宅旁植树塘坝。解放前,河流或水渠两旁都有天然生长的杨树、榆树、柳树和灌木,堤坝有人工栽植的杨树、柳树、榆树以防风护坡。解放后,大兴水利,防洪治涝,在河渠、塘坝栽植大量的杨树、柳树、榆树和少许灌木,到1988年栽植1826公顷,保护了塘坝,减少了水害。
  解放前,农民就有在房前屋后栽杨种柳的习惯,以防风护宅,既有经济收入,又美化了生活环境。合心乡新立村王家屯农民王云福的祖辈在住宅后栽一棵榆树,到1988年已有200多年。农林乡农林村前沟屯保存一棵老梨树,已有160多年。1949年土地改革后,农民有了土地和房屋,为防风护宅,在房前屋后栽杨、种榆、植柳,有的农民在庭院栽葡萄树、海棠树、杏树、李子树、樱桃树和一般花灌木。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砍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在房前屋后又栽植了杨、柳、榆、葡萄、海棠、杏、李子等各类树木。到1988年,全区共栽植各种果树和其它树木457公顷。
  乡(镇)村屯植树 东北沦陷时期,大屯街道两侧栽植以杨树为主的多种树木,铁路居民区内栽种花草树木人称“小花园”,零星栽植杨树、柳树、榆树和天然生长的灌木,散见于各村屯。解放后,各乡(镇)都在所在地街道两侧栽植松树、杨树、龙须柳、榆树和花灌木。兴隆山和大屯都在镇内各条街道两侧植树种花,部分自然屯建了围屯林。每年春季动员职工或学生在工厂、学校有计划地栽植松树、杨树、柳树、榆树或花灌木。长春市第二十八中学,校园绿树成萌,为学生读书创造了优美的环境。到1988年,全区在乡(镇)、村、屯栽植各种品种树达556公顷。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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