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植树造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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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06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植树造林
分类号: F326.2
页数: 4
页码: 141-144
摘要: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郊区植树造林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育苗、农田防护林、四旁植树、荒山荒地造林、义务植树等。
关键词: 植树造林 林业 长春市

内容

第一节 育苗
  育苗是造林的物资基础。育苗方法主要采取有性繁殖和无性繁殖两种。
  1920年,长春就有“种苗圃”育苗造林。解放后,境内有万顺、何家屯、小合隆3个地方国营苗圃。育苗树种有红松、落叶松、黑松、杨树、柳树、榆树、水曲柳、紫穗槐等。1957年,万顺苗圃划归长春市青年集体农庄,何家屯苗圃划归吉林农业大学,小合隆苗圃划归吉林省交通厅。
  1958年,人民公社自繁自育,培育杨、柳、榆树苗和果树苗,逐年建立了育苗生产基地。兰家乡1981年培育杨树苗1000多万株,合心乡各村都建立了培育基地,组织专业队,哈达村从1963~1988年25年中,育苗收入25万元,平均年收入万元。1977年,郊区建立了林场,林地面积800多公顷,培育了松树、杨树、果树、花灌木树苗。
  第二节 农田防护林
  1952年,东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营造东北西部农田防护林的决定》,长春市委农委于1953年秋,在七区、八区、九区、十区,营造东北西部农田防护林405公顷,规格为基干带、主带和副带。基干带、主带为东南西北走向,基干带的带与带距离10公里。主带则带与带距离1公里,副带为西南东北走向,带与带距离2公里。基干带宽30米,植树17行,主、副带宽各10米,植树5行,每200公顷为一个网眼。林带树种为杨树、榆树、水曲柳、山杏、紫穗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网、带、片、点有机结合,构成了紧密型、三段式屋脊型防护林带。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郊区被列入国家“三北”农田防护林建设规划。于1979年按“三北”农田防护林体系工程设计要求,又重新规划了林带。根据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设计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护堤林、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以农田防护林为主体,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成为山坡树连片,水堤树成荫,田成方、树成网,路随林带走,路路相接,渠渠相通,水流无阻。主带走向按子午(经线)方向,副带走向与主带方向垂直交叉,每25公顷土地为一个网眼,形成一个完整的农田防护林体系。
  第一期“三北”农田防护林建设,从1979~1984年投入劳动力28万人次,出动汽车、拖拉机、大车21400多台次,经过5年的努力,营造农田防护林7974公顷。第二期“三北”农田防护林工程建设,从1985~1988年,在伊通河、新凯河和大黑山,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经济林、护渠林共2618公顷。基本实现了每25公顷为一个网眼,完成了“三北”农田防护林工程的建设任务。
  第三节 四旁植树
  路旁植树 解放前,境内有长春到吉林、长春到农安、长春到四平的公路和乡间小路,道路两侧自然生长着零星杨树、榆树、柳树和灌木,无人管理。建国后,党和政府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把发展铁路、公路、乡路的交通建设列入计划。到1988年在郊区内经过的铁路4条,国家公路干线2条,省级公路6条,县级公路2条,乡村公路203条。从1952年开始,铁路和各级公路两旁有计划地植树1~3行,以杨树为主,兼植松树、柳树、榆树还有花灌木,占地面积648公顷,绿化里程416.6公里,占全路程的60%,保护了路基,荫蔽了路面,绿化了铁路、公路和乡路。
  水旁植树 郊区境内有伊通河、新凯河、雾开河还有水渠、宅旁植树塘坝。解放前,河流或水渠两旁都有天然生长的杨树、榆树、柳树和灌木,堤坝有人工栽植的杨树、柳树、榆树以防风护坡。解放后,大兴水利,防洪治涝,在河渠、塘坝栽植大量的杨树、柳树、榆树和少许灌木,到1988年栽植1826公顷,保护了塘坝,减少了水害。
  解放前,农民就有在房前屋后栽杨种柳的习惯,以防风护宅,既有经济收入,又美化了生活环境。合心乡新立村王家屯农民王云福的祖辈在住宅后栽一棵榆树,到1988年已有200多年。农林乡农林村前沟屯保存一棵老梨树,已有160多年。1949年土地改革后,农民有了土地和房屋,为防风护宅,在房前屋后栽杨、种榆、植柳,有的农民在庭院栽葡萄树、海棠树、杏树、李子树、樱桃树和一般花灌木。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砍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在房前屋后又栽植了杨、柳、榆、葡萄、海棠、杏、李子等各类树木。到1988年,全区共栽植各种果树和其它树木457公顷。
  乡(镇)村屯植树 东北沦陷时期,大屯街道两侧栽植以杨树为主的多种树木,铁路居民区内栽种花草树木人称“小花园”,零星栽植杨树、柳树、榆树和天然生长的灌木,散见于各村屯。解放后,各乡(镇)都在所在地街道两侧栽植松树、杨树、龙须柳、榆树和花灌木。兴隆山和大屯都在镇内各条街道两侧植树种花,部分自然屯建了围屯林。每年春季动员职工或学生在工厂、学校有计划地栽植松树、杨树、柳树、榆树或花灌木。长春市第二十八中学,校园绿树成萌,为学生读书创造了优美的环境。到1988年,全区在乡(镇)、村、屯栽植各种品种树达556公顷。
  第四节 荒山荒地造林
  荒山荒地造林始于1920年。1922年以后,国势动荡不安,大规模造林被迫停止。东北沦陷时期的1936年,在净月荒山造林1800公顷;1938年在乐山造林15公顷;在大南屯荒地造林1公顷。1945年9月~1947年末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山林遭到滥砍盗伐。1953年,荒山荒地造林,按国家出苗、群众出工,收益分配按二八分成(国家得二、群众得八)的规定,1954年改为三七分成。1958年贯彻了“国造国有,社造社有”的政策,进一步调动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到1988年,荒山荒地造林3320公顷。
  第五节 义务植树
  1952年,政府开始每年春秋两季,组织农民群众、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驻区部队,在东南部山区和西部、北部、东部平原地区进行义务植树活动。1965年4月9~20日出动6.6万多人次,植树234公顷,零星植树75万株。1979年以后,按植树节的要求每年都组织职工、干部、学生开展植树造林活动。1982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全民义务植树的决定,4月9日组织农民7万多人次、职工2000多人次、解放军指战员2000多人次,学生5000多人次,植树1200公顷。1984年春季为全面完成“三北”农田防护林建设,区委决定:机关干部停止办公5~7天,集中力量打突击战,全区出动1000多名干部和群众营造农田防护林7974公顷,超额完成了任务。
  第六节 抚育间伐
  解放前,林木基本靠自然生长,只采不育。解放后,国家规定造采结合,要采一片抚育一片,对幼林抚育要采用一二三的抚育方法(一年生三次除草、松土;二年生两次除草、松土;三年生一次除草和松土),及时浇水、施肥、剪枝打杈,促使幼苗成长。
  间伐:主要是人工林的间伐。原则是:六砍六留(砍小留大,砍劣留优,砍弯留直,砍密留稀,砍一般树留珍贵树,砍病朽树留健壮树),严格掌握间伐标准,以防破坏森林。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国有林由国家林场提出抚育间伐呈请报告,送长春市林业局审批;集体林由乡(镇)、村提出抚育间伐报告,由乡(镇)林业站送郊区林业局审批,否则一律禁止间伐,违者按乱砍滥伐给予经济制裁,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1953年营造的“西北”农田防护林,在“文化大革命”中,405公顷林带的树木被砍得零落不堪,既不能防风,也不能固沙,1979年经政府批准,一次性砍伐19万立方米,收入1900万元,同年按“三北”防护林标准又重新建了农田防护林。合心乡哈达村是全国植树造林的先进单位,从1968年开始营造农田防护林,到1985年共植杨树32.6万棵,保存率达95%。近20年间伐11.37万棵,出售8万棵,自用3.37万棵,共收入113.7万元。郊区林场到1988年,共间伐木材830立方米,收入16.8万元。各乡(镇)集体林间伐木材6万立方米,收入60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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