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加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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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05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加工业
分类号: F326.3
页数: 3
页码: 134-136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郊区境内加工业发展情况。
关键词: 加工业 家庭副业 长春市郊区

内容

加工业主要是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小农具和家具的制作。以小作坊、小工厂为主,如豆腐坊、粉坊、油坊、酱菜园、小烘炉、木器加工厂、饲料加工厂,也有少量的带料加工的工业产品,如安瓶、水泥制品及烧制品。
  1984年,全区加工业联产和个体户940户,从业人员2020人,总产值440万元,实现利润125万元。1985年,全区加工企业联户和个体户达2620个,从业人员13076人,产值达5000万元,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33%,实现利润951万元。1988年,全区联户和个体户已发展到8834户,从业人员19685人,年总产值25479万元,实现利润3671万元。
  第一节 作坊
  豆腐坊 解放前,村屯均有豆腐坊,以大豆为原料,生产大豆腐和干豆腐,设备较简单,1盘石磨、1口大锅、两口大缸、1头毛驴。1982年起,将部分石磨改用电磨,有的改用气锅,加工大豆15公斤,生产干豆腐18公斤,获利12元,做大豆腐4板获利8元。
  1958年以前,开办豆腐坊者均属私营。人民公社化以后,豆腐坊由集体开办。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豆腐坊陆续出现。冬季和春季为生产旺季,常年性生产的豆腐坊较少。到1985年已有豆腐坊200个,从业人员400人,年加工大豆50.4万公斤,获利36万元。1988年有豆腐坊1440个,从业人员1600人,全部改用电磨,年加工大豆86.4万公斤,获利57.6万元。由于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不同,豆腐坊的分布亦不相同,农林乡勤俭村冯家屯72户人家中有23户开豆腐坊。兴隆山镇幸福村三家子屯,67户人家中有53户开豆腐坊,占全屯户数的79.1。
  粉坊 解放前,郊区各乡(镇)有粉坊近百家。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粉坊都由集体开办,全区有粉房80多家。1983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粉坊也随之由个人开办。由于种植马铃薯面积逐渐减少,小豆、绿豆又属低产作物,故而开办粉房者也随之减少,到1988年只有4户。
  粉坊的设备需有石磨或电磨1台、百印大锅1口、大缸20口、木制粉碎机1台,粉包、粉兜、粉瓢、凉瓢等。原料主要是马铃薯、小豆、绿豆,生产各种规格的粉条。牲畜拉磨每班加工马铃薯500公斤,每天两班。50公斤马铃薯可制粉6公斤左右。70年代每加工1万公斤马铃薯可获利600元,80年代每加工1万公斤马铃薯可获利900元。
  油坊 油坊是以大豆为主要原料,生产食用油。解放前,在卡伦、大屯、小合隆、朱城子、万宝山等集镇共有8家油坊。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全区有油坊86家,均由集体开办。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部分油坊由个人承包。1988年全区有油坊12家。
  油坊较一般作坊大些,用房3~4间,立碾1盘、油榨1台、百印大锅1口,油缸、油桶若干,从业人员7~10人。土法榨油产油率较低,50年代8.5~10%,进入80年代设备有所更新,技术有所提高,产油率为12~15%。1985年全区有油坊20家,1987年28家,1988年4家。
  窑业1978年以后,三道镇三道村西稗子沟屯出现了烧制花盆的农户,修建土窑,以作物秸棵为燃料,手工操作,每年烧2~3窑,生产花盆1000~1500个。1984年,长春君子兰市场繁荣,稗子沟屯张忠仁等人自力更生建窑烧花盆,在他们的带动下,全屯有76户人家搞起花盆生产,建窑76个,从业人员600人,年产值达752万元,实现利润38万元,户均利润5000元。到1988年君子兰热已过时,窑业生产也逐渐萧条。
  烘炉 农村办小烘炉历史较久远,散见各村屯。
  1958年前区内有个体经营的烘炉51个,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烘炉归集体经营。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经营烘炉又有所发展,有的兼修车辆,增加水电焊、钣金等服务项目,收益也有所增加,到1988年有个体小烘炉64家,产值170万元,利润40万元。
  木器木材加工厂80年代以前,只是农村木匠携带工具登门到农家服务,制做家具或建造房屋。80年代后,农村建造新房、装饰新屋、添置新式家具的增多,农村便出现了个体家具加工厂、木材加工厂。1988年,有个体木器加工厂70个,年创利润35万元。
  第二节 酱菜加工
  酱菜厂 郊区现有的酱菜厂有个体、联户办两种,以生产青、红方和糖蒜为主。1984年,合心乡岳家村小溪河堡屯农民戴才办起了郊区第一家家庭酱菜厂,腌制糖蒜。用50口大缸腌2500公斤糖蒜,收入6000元。1985年又增加150口大缸,腌了2万公斤糖蒜,8月初青蒜入缸,9月上旬上市,由副食商店包销,10月中旬全部售完,收入1.5万元。糖蒜上市后,又腌萝卜、芥菜1.5万公斤,收入5000元。
  第三节 编织、刺绣
  编织 编织是农村一项重要副业生产。农民利用当地的资源编织土篮、花筐、炕席、茓子、套包、笤帚、刷帚、草绳、草袋等。郊区农民编织业中以扎笤帚为主,多分布在合心、兰家等乡。合心乡新农家村四间房屯,全屯50户人家有37户以扎笤帚致富。1982~1984年,全屯向长春市提供笤帚和刷帚100万把。1985年扎笤帚15万把,价值10万元,仅此一项人均收入430元。“老把式”周跃坤年近古稀,老当益壮,用8000公斤〓子扎2万把笤帚,收入1万元。
  刺绣 永春乡平安村龙王庙屯孟繁儒,从1987年组织30名女工开办刺绣工厂,为长春市刺绣厂带料加工,年加工刺绣品上万件。由于管理的好,产品工艺精巧,花样繁多,受到外商的好评,不仅为国家换取外汇,工人每月还收入100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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