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收益分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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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04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收益分配
分类号: F323.4
页数: 1
页码: 121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郊区农业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的情况。
关键词: 收益分配 长春市 经营管理

内容

初级社是土地、车马、大型农具按股分红(约40%)。劳动力按劳分配。
  高级社和人民公社时期是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下,扣除公益金、公积金和当年的生产费用,剩余部分以分定值,按劳分配,一般不低于60%。联产承包到户以后,收益分配的核心是合同兑现。主要抓提留合同,保护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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