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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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04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劳动管理
分类号: F323.4
页数: 1
页码: 121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郊区农业劳动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初级社时期、人民公社时期等。
关键词: 劳动管理 长春市 农业

内容

初级社时期,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劳动力分等评工记分(10分为一个劳动日)。社员除参加集体劳动外,可作其它劳动。
  高级社时期,以生产队为单位按社员专长,统一组织劳动,社员参加集体劳动,视定额完成情况评工记分。
  人民公社时期,以生产队为单位组织集体劳动,普遍实行定额管理,劳动力分等定级,以级定分,底分活评,死等级、活工分。“文化大革命”期间,批判所谓“工分挂帅”,推行大寨式的记工方法。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到户后,农民生产劳动直接与责、权、利挂钩,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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