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村人民公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01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农村人民公社
分类号: F327.34
页数: 3
页码: 94-96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8年至1961年长春市郊区农村人民公社的情况。
关键词: 农村 人民公社 长春市

内容

1958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8月,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人民日报》发表了毛主席“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号召。中共吉林省委向全省发出建立人民公社的指示。郊区首先在小河台乡进行试点,同年8月24日建起了第一个人民公社——红旗人民公社(后改为净月人民公社)。全社共有3365户,16700人,4800公顷耕地。事隔24天,又先后在兴隆山建起卫星人民公社,在大屯建起跃进人民公社,在城西建起黎明人民公社。共有88个管理区,1143个生产队,36000户,占总农户的98%。1958年9月17日全区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人民公社是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渔综合经营,政社合一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车、马、农机具、公共建筑、水利设施、公积金、公益金等都归公社所有。公社内管理区之间抽肥补瘦,土地、车、马、农机具大体拉平。管理区内生产队之间也基本平衡。实行公社、管理区、生产队三级管理,管理区为核算单位。社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按工分计酬。
  在“大跃进”中建立的人民公社,一建立就搞起了“三化”,出现了“五风”。
  “三化”是: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生产战斗化。在人民公社、管理区、生产队、组建民兵师、团、营、连、排、班。搞全民皆兵,大兵团作战,人海战术,劳武结合。按着年龄、性别组成什么“罗成队”、“穆桂英连”、“老黄忠队”。上工听敲钟,干活听命令,出工、收工列队走。外出要请假,食宿在“兵营”。
  大办食堂、托儿所、幼儿园,全区四个人民公社共办食堂734个,有30117户,15万多人在大食堂就餐。托儿所、幼儿园765所,群众怕归大堆,三天就杀猪700多头,杀鸡3300多只,造成了人财物极大的损失浪费。
  “五风”是:“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一平二调“共产风”刮起之后有260多个单位平调农村土地4690公顷,大车303辆。牲畜1242匹,劳动力521个,房屋2718间,粮食125000余公斤,都是无偿的占用,折合人民币567万元,全区人均承担32元。说假话、大话、空话、浮夸成风。计划高指标,层层加码,不从实际出发,在“人定胜天”的口号下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苦干两三年,战胜大自然”,“一年实现纲要指标,一年实现绿化、卫生化,二年实现水利化、化肥化、文化化,三年实现机械化、电气化,一年实现一人一头猪”。郊区4个国营农场要各建一个万头猪,10万只鸡的饲养场。各人民公社要建一个5000头猪,5万只鸡的饲养场,管理区要各建1个5000头猪,万只鸡的饲养场,生产队要各建1个300头猪,千只鸡的饲养场的高指标。
  生产瞎指挥成风。1958年夏季,全区发生百年不遇的大旱,持续两个多月没有下雨,区委号召打井抗旱,队队组织打井队。不论岗地、洼地,地下水贫富,遍地打井。兴隆山公社,一昼夜打井300多眼,挖两锹就算一眼井,不管有水无水都算井,全区一夜打井一万眼,提出要为13万眼井奋斗。兴隆山工农友谊管理区,打井60多眼基本无水,全部报废。同年秋季大搞深翻地,庄稼没拉完,就号召大搞深翻地,组织大兵团作战,有的把粮食翻到了地里,有的地块深翻三尺作样板,召开现场会议,推广所谓的深翻地经验,打乱了土层,破坏了土壤结构,造成极大损失。
  强迫命令成风。领导机关指挥生产一律化、一刀切。号召“挑灯夜战”,谁不听指挥就“拔白旗”。
  干部特殊化也一时成风。少数干部借职权之便,多吃多占,不参加集体生产或少劳动也同社员记一样的工分。
  群众反映:“五风”把“生产秩序刮乱了,把社员思想刮散了,把群众劲头刮没了,把党的威信刮低了,把共产主义标准刮偏了”。
  “三化”、“五风”的人祸,加上自然灾害,从1959~1961年出现了3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1960年,购了过头粮,人均口粮标准低到180公斤。出现了人缺口粮,牲畜缺草料,生产缺资金,群众以瓜、菜代替粮食。
  1959年2月17日~3月5日,中共中央在郑州举行了政治局扩大会议(即郑州会议),解决人民公社的所有制和纠正“共产风”问题。中共郊区委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纠正人民公社运动中出现的“一平二调三收款”问题。到1960年春,“五风”问题得到纠正,开始恢复“小自由”,社员在不妨碍集体劳动的条件下。可以经营一些家庭小副业。如喂养一、两头猪或一、两只羊和鸡、鸭、鹅、兔等。社员房前屋后的小块空地集体不能经营的,可以由本户种植。但自留地仍全部归公社。
  同年秋季,贯彻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庐山会议)精神,揭发批判右倾机会主义思想,冬季开展了整党整社运动。为了摸索农村人民公社,由管理区为基本核算单位,向以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过渡的经验。在净月人民公社进行试点。因急于创造过渡的条件,又无偿地调用劳动力、拖拉机、大车和物资,大搞“花果山”、“温室宫”、“凤凰岭”、“鸭子湾”、“养猪城”等项工程,“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又有抬头。其它公社也相继搞起了养猪十、百、千,养鸡百、千、万的饲养场。结果有场无猪、鸡,劳民伤财,严重挫伤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
  1961年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对平调管理区生产队和社员的土地、劳动力和其它物品全部退赔。相继解散了大食堂、托儿所、幼儿园,停办了大多数集体养猪场、养鸡场、实行公养私养并举。重新分给社员自留地,社员在不影响集体劳动的条件下,可以经营自留地、小片荒、饲养畜禽和其它家庭副业。
  1961年冬,在兴隆山人民公社工农友谊大队,进行贯彻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和《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的试点。1962年1月全面铺开,到二月底结束。全区所有农村人民公社都实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基本核算单位由大队改为生产队。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学大寨运动推向高潮,强制推行大寨式“死分活评”、“自报公议”的评分方法,违背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割资本主义尾巴,取消社员自留地,限制社员家庭副业和劳动力外流,关闭农贸市场;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出现了增产不增收,分配不兑现等作法,严重地挫伤了社员劳动积极性。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