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节育绝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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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00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节育绝育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2
页码: 82-83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62年至1988年长春市郊区人口节育绝育的情况。
关键词: 计划生育 长春市 节育绝育

内容

郊区从1962年开始提倡计划生育,以节育、绝育为主要措施。12月在兰家乡、大南乡进行首批男女结扎手术,至1963年底,全区做女性绝育术450例,人工流产221例,上宫内节育器762例,采取其他避孕措施的4034人。1965年,全区绝育4949例(其中女性3681例,男性1268例),上宫内节育器3337人,人工流产429例,4种手术(人流、引产、上取环、结扎)共8277例,占育龄妇女的30.72%。
  1973年,全区组织了结扎手术队,有28448人落实了综合节育手术,其中绝育971例、上环14406例、服药12440人、采用其他措施的631人,节育率71%,可靠节育率66%。
  1978年,节育采用“一环二扎”的办法,即1个孩的上环,2个孩以上的结扎,1胎率逐渐上升,1980年为52.39%,1985年提高到97.7%;独生子女办证率由1980年的85%提高到1985年的96.85%,到1988年底,全区育龄妇女结扎22698例,占育龄妇女总数的40.9%;采取上环和其他措施的1966例,占育龄妇女总数的48.06%,计划生育率达98.96%。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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