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沦陷时期行政区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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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95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沦陷时期行政区划
分类号: D035.1
页数: 3
页码: 16-18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沦陷时期行政区划,将长春县南新村马架屯、大顶子屯、炮手屯、小安屯、东碱草沟屯、李家洼子屯、邢家台屯划入市区。
关键词: 长春市 机构改革 行政区划

内容

东北沦陷后,日本帝国主义统治吉林时期,仍设长春县,隶属吉林省。伪长春县公署设在“新京特别市”。1932年,长春县第一区(今九台县放牛沟乡一部分)划入九台县。1934年,长春县行政区分编为5区,80乡,1815屯。
  1938年,长春县划为26个行政村。分设6个警察署。
  26个行政村:大屯、西新、福仁、烧锅、南新、米沙子、朱家城子、滨河、万宝、同太、鲍家、开安、桦家、朝阳、北新、合隆、龙王、卡伦、兴隆山、双城堡、三岗、裕明、和气、太平山、李药铺、老爷庙。
  6个警察署:大屯、米沙子、开安、卡伦、双城堡、太平山。
  同年6月1日,将长春县南新村马架屯、大顶子屯、炮手屯、小安屯、东碱草沟屯、李家洼子屯、邢家台屯划入市区。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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