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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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95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行政区划
分类号: D035.1
页数: 10
页码: 14-23
摘要: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行政区划,包括了清代行政区划、民国初期的行政区划、沦陷时期行政区划等。
关键词: 长春市 机构改革 行政区划

内容

第一节 清代行政区划
  嘉庆五年(1800年)清政府设治时,全厅辖怀惠、沐德、抚安、恒裕4乡,每乡分若干甲,甲下设牌,牌设牌头。
  第二节 民国初期的行政区划
  1912年,一度推行地方自治,相继成立县议事会、乡议事会。划全县为30乡,后编为6镇14乡。后又合并为乡一、乡二、乡三、乡四、乡五区。
  30乡:德济、德普、沐泽、沐恩(以上原属沐德乡);安仁、安定、安天、安乐、安道、安怀、抚顺、抚来、抚远、抚靖、抚绥乡(以上原属抚安乡);裕生、裕民、裕国、裕忠、裕顺、裕信、恒清、恒庆、恒康、恒和、恒太、恒平、恒升、恒富、恒丰乡(以上原属恒裕乡)。
  6镇14乡。6镇:永清镇——由安定、安道、安怀3乡编并,镇址在今长春东站;德安镇——由德济、德普、沐泽、安天、安乐5乡归并,镇址在东卡伦(今九台县卡伦镇);来远镇——由抚来、抚远2乡归并,镇址在万宝山(今德惠县万宝山镇);泰和镇——由恒康、恒泰、恒和3乡合并,镇址在小合隆(今农安县小合隆镇);恒平镇——即恒平乡,镇址在烧锅店(今农安县烧锅店镇);绥恩镇——由抚绥、沐恩2乡归并,镇址在鲍家沟(今农安县鲍家沟乡)。
  14乡:安仁、抚顺、抚靖、裕生、裕民、裕国、裕忠、裕顺、裕信、恒清、恒庆、恒升、恒富、恒丰乡。
  5区。1912年重新区划,全县划为5区。乡一区:在县治东包括沐德乡的头、二、三甲及抚安乡头甲至六甲。乡二区:在县治东北,包括抚安乡的七甲至十一甲及沐德乡的八甲。乡三区:在县治北,包括恒裕乡六、七、八甲及上九、中九、下九甲。乡四区:在县治西北,包括恒裕乡的十一、十二、十三甲。乡五区:在县治西,包括恒禄乡的一、二、三、四、五、十甲及南六、中六甲。
  第三节 沦陷时期行政区划
  东北沦陷后,日本帝国主义统治吉林时期,仍设长春县,隶属吉林省。伪长春县公署设在“新京特别市”。1932年,长春县第一区(今九台县放牛沟乡一部分)划入九台县。1934年,长春县行政区分编为5区,80乡,1815屯。
  1938年,长春县划为26个行政村。分设6个警察署。
  26个行政村:大屯、西新、福仁、烧锅、南新、米沙子、朱家城子、滨河、万宝、同太、鲍家、开安、桦家、朝阳、北新、合隆、龙王、卡伦、兴隆山、双城堡、三岗、裕明、和气、太平山、李药铺、老爷庙。
  6个警察署:大屯、米沙子、开安、卡伦、双城堡、太平山。
  同年6月1日,将长春县南新村马架屯、大顶子屯、炮手屯、小安屯、东碱草沟屯、李家洼子屯、邢家台屯划入市区。
  第四节 解放战争期间的行政区划
  1946年国民党政府军占领长春后长春县所辖的26个行政村改为26个乡、418保、7510甲,实行保甲连坐制。
  26个乡、镇:兴隆山、卡伦、米沙子、朱家城子、同太、鲍家、滨河、北新、万宝、合隆、开安、桦家、朝阳、烧锅、三岗、龙王、双城、和气、裕明、太平山、李药铺、老爷庙、福仁、西新、大屯、南新。
  1948年3月1日,在双庙子(今属德惠县),成立长春县民主政府,废除保甲制,实行民主自治,改为区、村、闾。县辖双庙子、朱家城子、万宝、米沙子、滨河、鲍家、同太、卡伦、兴隆山9个区。区下设121个村。
  双庙子区辖双庙子、徐家店、瓦房店、梨树园子、董家油坊5个村。
  朱家城子区辖朱家城子、哈拉哈、驿马、福来、沿河、西兴、东兴、大房、瓦盆、丁家、东头道、干沟子、兴隆堡、西头道、杨柳15个村。
  万宝区辖万宝、富强、山西头、广太、赵家、大王家、刘城子、善人、东升、前进、万祥、曾家、顺山、獾子台、戴家15个村。
  米沙子区辖米沙子、四家子、梁家、广宁、铁岭、永平、长岭、天吉、兴顺号9个村。
  滨河区辖滨河、三家子、新立堡、农安堡、十八家子、獾子洞、潘家岭、前唐家、魏家、曹家岗、优胜、闫家12个村。
  鲍家区辖鲍家、双马、双庙子、孟胡、烧锅、王家、库塘、苇塘、太平、小桥、段家、孙家、前岗、桑家沟子、新开、三间、腰道、义合、三合、永德、耿家、兴河、全新、于家24个村。
  同太区辖刁家、前山、新立、宫家屯、侯家、八家子、邓家、海川、东二道、西二道、五福堂、苇子、吉祥、苇塘14个村。
  卡伦区辖镇郊、西山、小北、壕里、三家子、太平庄、魏家窝堡、东站、孙家染房、弓棚子10个村。
  兴隆山区辖兴隆山、毛家、太平、佟家、龙泉、一间堡、寸金、三间房、分水岭、苇子沟、朝阳堡、高家、拉拉屯、陈家口子、三道林子、四合、安龙泉17个村。
  1948年10月19日,长春全境解放,11月,县委机关由朱家城子迁到市内。大屯区从伊通县回归长春县管辖。
  第五节 新中国建国后的行政区划
  1949年7月29日,怀德县的双城堡,农安县的开安、龙王、烧锅、合隆和西新6个区划归长春县后,长春县辖16个区、4个街、322个村、2385个屯。(1950年5月10日将烧锅区划分为烧锅区、和气区)
  1950年1月25日,长春县西新区的桑家窝堡、大西河堡、开原堡划归长春市。
  1952年10月10日,长春县撤销,原辖16个区分别划拨。即将一区(大屯)、二区(西新)、七区(合隆)、八区(兴隆山)、九区(卡伦)、十区(米沙子)及十二区(万宝)7个区另有三区(烧锅)新开河以东的4个行政村划归长春市。其余十一区(朱家城子)、十五区(同太)2个区划归德惠县,六区(龙王)、十三区(开安)、十四区(鲍家)及十六区(滨河)等4个区划归农安县,四区(和气)、五区(双城堡)两个区,另有三区(烧锅)新开河以西的19个行政村划归怀德县。另外,将双阳县的九区(劝农)、六区(奢岭)2个区也划给长春市。
  1952年11月25日,设中共长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辖长春市7~18区的12个区,2个街,219个村。
  1955年8月改为4个区公所,辖43个乡,1个镇。
  1957年3月28日,郊区人民委员会正式成立,同时撤销4个区公所,仍辖1镇43乡:
  1镇:大屯镇。
  43乡:兴隆山、太平、龙泉、一间堡、金钱、新立、三道林子、朝阳、和平、范家店、四间、潘家油房、大西、伊通、于家、东安、孟家、姜家窝堡、唐家营子、城西堡、合隆站、平安堡、长春堡、富强、拉洛、白龙、分水岭、大广、双庙子、繁荣、开源、西新、三家子、黑嘴子、钟家窑、小河台、净月、靠山、生产、逯家湾、小河沿子、石碑岭、森林乡。
  1958年3月,全区合并为1镇14乡。
  1镇:大屯镇。
  14乡:小合隆、伊通、唐家、范家店、森林、一间堡、兴隆山、和平、小河台、净月、永春、长春堡、富强、新开乡。
  1958年8月,成立红旗(净月)人民公社,又先后建起跃进(大屯)、曙光(城西)、卫星(兴隆山)共4个人民公社。
  1959年4月,为保证建设新立城水库工程的需要,省决定将伊通县大南乡、双庙子乡全部、乐山乡、榆树乡部分地区(距库区以内5华里)划归郊区。
  同年7月,成立大南、乐山两个人民公社。至此,郊区共辖6个人民公社,即兴隆山、城西、大屯、净月、大南、乐山人民公社。
  1961年,增设西新、兰家、合心、永春4个人民公社。
  1964年,增设大屯、兴隆山两镇。
  1965年12月,净月人民公社的全部及永春公社光明、黑嘴子,大屯公社的东山,城西人民公社的城西、大营子、车家、兴隆、同心等部分大队划归市区。
  1966年,增设三道、农林人民公社。
  1968年4月27日,撤销兴隆山、大屯两镇,设12个人民公社。
  1969年4月11日,南关区东风公社,朝阳区五七公社,宽城区红旗公社,二道河子区净月、英俊公社划归郊区。全区共辖城西、大屯、西新、兰家、合心、兴隆山、大南、乐山、永春、新立城、三道、农林、净月、英俊、东风、五七、红旗17个人民公社。
  1976年,郊区东风公社改称幸福公社,红旗公社改称奋进公社。
  1978年12月,恢复大屯、兴隆山两镇。原17个人民公社不变。
  1983年2月25日,原郊区的西新、五七、城西公社划入朝阳区;奋进公社划入宽城区;净月、英俊公社划入二道河子区;幸福公社划入南关区。
  同年11月20日,原12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12个乡镇人民委员会。
  2镇:大屯镇辖11个居民委员会;兴隆山镇辖9个居民委员会。
  10乡
  大屯乡辖富强、范家、万顺、宋家、双山、拉洛、前程、白龙、红光、迎新10个村。
  兴隆山乡辖工农、毛家、安龙、兴华、太平、龙泉、铁北、一间堡、三合、团结、朝阳、新农村、镇郊13个村。
  大南乡辖红田、西湖、长山、林家、新农、新兴、加官、榆树、柳树9个村。
  乐山乡辖乐山、二道、长胜、长兴、辛屯、糖坊、长红、莲花、松林、杨木、兴中、晓光12个村。
  合心乡辖三间、东安、新农家、哈达、踊跃、于家、岳家、马家、新立9个村。
  新立城乡辖齐家、五四、十里堡、先锋、丰收、新立城、爱国7个村。
  农林乡辖农林、胜利、黎明、东升、友好、建国、勤俭、潭西8个村。
  兰家乡辖邵家、六马架、孟家、姜家、邰家、丛家、郭家、广宁、合隆站、东道10个村。
  三道乡辖丰产、香水、三道、四合、和平、卫星、山河7个村。
  永春乡辖义和、柳家、长春堡、向阳堡、农丰、平安、长岭子7个村。
  1984年11月15日,三道、乐山、新立城乡改为镇。
  1985年4月2日,大屯乡与大屯镇合并,建立大屯镇。兴隆山乡与兴隆山镇合并,建立兴隆山镇。
  至1988年,区辖5镇5乡。5镇:大屯、兴隆山、乐山、三道、新立城;5乡:兰家、合心、农林、永春、大南。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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