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沦陷时期的县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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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95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沦陷时期的县境
分类号: K293.41
页数: 1
页码: 13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沦陷时期的县境,县境从伪县公署驻地算起,东至九台县卡伦30公里,西至怀德县弓棚子90公里,南至莲花泡15公里,北至农安县两仪门60公里。全境从南到北75公里,从东到西120公里。
关键词: 长春市 变迁 历代辖境

内容

沦陷时期,长春县隶属吉林省。长春市改称“新京特别市”。伪长春县公署仍设市内。县境从伪县公署驻地算起,东至九台县卡伦30公里,西至怀德县弓棚子90公里,南至莲花泡15公里,北至农安县两仪门60公里。全境从南到北75公里,从东到西120公里。
  1946~1948年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长春县的县境与沦陷时期相同。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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