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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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945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2

内容

一、本志的编纂,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
  二、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包括境内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实的诸方面事物。
  三、本志采用语体文记述,集记、志、传、图、表、录为一体,熔自然、社会为一炉。除凡例、概述、大事记、序言外,设建置沿革、自然环境、人口、农业、庭院经济、林业、畜牧、水利、电力、农机、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乡镇建设、商业、工商物价计量、粮食、财政金融、税务、政党、群众团体、政事、公检法司、人事劳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民俗、人物计30篇,分篇、章、节、目四个层次,依事横排,依时竖写。
  四、1912年以前,历史纪年,地理名称,历代政府和官职均用当时的称谓。朝代纪年与公元纪年相对照,朝代纪年用汉字,公元纪年用阿拉伯字,1912年以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五、计量单位采用国务院1985年公布的标准计量单位。对历史上习惯采用的单位(除无考兑换的),在其后标注标准计量单位。
  六、数字表达,各类名称、成语、序号、不是出现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字和少数不确切的数字用汉字,其余均用阿拉伯字。有的两数相乘不等于积、两数相除不等于商,各百分比之和不等于百分之百,是四舍五入所致。
  七、本着“详今略古”的原则,本志着重记述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的史实。
  八、不为生人立传,入《人物篇》者,属革命烈士、知名人士,省级以上劳动模范。
  九、本志资料取自国家、省、市、区档案馆及本区各部门各乡(镇)提供的史料。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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